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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大陆西北有个小镇,名为克玛镇。

一个秋日的午后,一队全副武装的佣兵正在攻打克玛镇。

战场上枪声大作。

山巅。

一个少年踩着弓步,傲然而立。

他双手架着巴雷特,立姿持枪,右肩抵住枪托,脸微微贴在贴腮板上。

右眼透过机匣顶部的瞄准镜,死死锁定对面镇墙后敌人的重机枪手。

阵阵山风吹过,他身上黑色风衣后摆,被吹得猎猎作响,随风飘扬。

少年身材颀长,皮肤白皙,鼻梁高挺,凤眼狭长。

一头银色碎发之下,有一双冰蓝色的眼眸。

他叫李斯,今年二十。

在女人眼里,他是个标准的帅哥。

在男人眼里,他是个标准的小白脸。

在他的队长白天明眼里,他是个标准的装逼犯,还不服管。

可在他自己眼里,他只是个无辜的穿越者——阴差阳错之下,才坠入这血腥残酷、弱肉强食的废土时代。

本来那一天,他正在家里看爱情小电影。

结果看到激动处,一不小心真激动了。

身体反应过于剧烈,心脏骤停,人直接就过去了。

等他再睁开眼,发现自己已经穿越到一个帅哥身上。

然而,他还没来得及高兴,便发现这里不是锦绣繁华、仕女成群的古代,而是血腥暴力的废土时代。

在这个时代,帅是最没用的。

不过好在,他穿越的宿主不只是帅,其他方面也挺厉害。

宿主是个神枪手,恰好也叫李斯,一级初阶能力者,在铁臂佣兵团前锋营的一个战斗小组任组长。

但有职无权,光杆司令一个,平常主要是干狙击手的活儿。

他有一个天赋异能——洞察先机。

这个异能很强大,就像一个活雷达。

当他遇到致命危险时,比如被枪瞄着,被野兽盯着,被强大的敌人近身,他的身体就会感觉到一种微微的刺痛感。

有时候是模糊的刺痛感;有时候是清晰的刺痛感;有时候是身体某一点感觉到刺痛;有时候是一大片,甚至全身都感觉到刺痛。

危险程度不同,身体被攻击的位置不同,感受到的刺痛感也不同。

宿主李斯就是靠洞察先机的能力,才在许许多多的战斗中存活下来,而且活得还不错。

他所有的一切,包括身材、相貌、能力、身份、经历、记忆…甚至是女朋友,都被穿越者李斯继承下来。

同时继承下来的,还有他的情敌兼队长——白天明。

铁臂佣兵团的团长叫赛尔温,赛尔温有个女儿叫赛琳。

赛琳人挺漂亮,身材也不错,而且还有钱。

白天明喜欢赛琳,总想和她勾搭一下。

可赛琳从来不鸟白天明,却喜欢李斯这个小白脸,而且还成了李斯的女朋友。

因此,白天明极度讨厌李斯,恨不得抽他的筋,扒他的皮,置他于死地而后快。

只是…做不到。

白天明是二级初阶能力者,在铁臂佣兵团前锋营任队长,是李斯的顶头上司。

他经常凭借手中权力为难李斯,找他的麻烦,给他穿小鞋。

可李斯有赛琳撑腰,再加上身手和枪法确实不错,从来都不给白天明面子。

这不,白天明让李斯近距离压制敌人的重机枪。

可李斯觉得太危险,不干。

他说自己枪法好,离远了一样压制。

便跑到距离克玛镇约一公里处,找个山头作为狙击阵地。

可你要是怕死,你趴在地上躲好了再开枪也行啊。

李斯不。

他一定要独领风骚,用最帅的姿势开枪。

反正他有洞察先机能力,一旦遇到危险,现躲也来得及。

白天明用望远镜,看着李斯驻足山巅的风骚样子,心中更是妒恨交加,恨得牙都痒痒。

凭良心说,他让李斯以狙击枪近距离压制敌人的重机枪,确实没安什么好心,纯粹是希望敌人把李斯打死。

可李斯也真是没把白天明这个队长当回事——什么狗屁队长,拿根儿鸡毛就当令箭,不过是个心胸狭隘的小心眼儿而已!

只要抱紧赛琳那又白又嫩的大腿,李斯谁也不怕。

穿越之前,他就是个渣男,穿越之后,必须继续做渣男。

不因为别的,只因为渣男招女人喜欢。

他越渣,赛琳越喜欢他,白天明越拿他没辙,也就越恨他,进而不断为难他。

他为了对抗白天明,不得不更渣,以便让赛琳更喜欢他,来给他撑腰。

于是,这便形成一个闭环系统,还是正循环。

当此时,废土第一帅渣,李斯,扣下巴雷特的扳机。

嗵!

一颗12.7毫米的M8穿甲弹,飞跃一千多米的距离,从克玛镇镇墙上的射击孔钻进去,打中敌人的重机枪。

M8穿甲弹是硬化钢芯弹,破坏能力极强,直接将重机枪打得散了架,枪上零件四处乱飞。

敌人的重机枪手和弹药手,被四散的机枪零件插得噗噗流血,当场双双毙命。

李斯收枪,从身上摘下军用对讲机,按下PTT键,呼道:

“小白,看见没,灭掉一挺重机枪!

我就说能压制吧,你还不信。你看看现在压制住没有?”

“你喊谁小白呢!我是你的队长!”白天明怒道。

“你瞧瞧你,至于的嘛,不就是个称呼而已。

再说了,赛琳不是也老叫你小白。她叫你,你怎么不生气呢?”

“她是她。你是你。你和她能一样嘛?!”

“能啊。我们俩好得跟一个人似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别废话了,打仗呢!

那边还有一挺重机枪,你赶紧把它干掉!

营长来之前,我们必须拿下这个小镇!

咱们是先头部队,任务是给大部队开路,磨磨蹭蹭的可不行!”白天明吼道。

他心里极度不爽。

只要再多给他,哪怕那么一点点权力,他非把李斯枪毙了不可——违令不尊,还藐视长官。

这孙子,太嚣张了!

“哎~呀,小白,不就一挺重机枪嘛,小事儿!你就等着瞧好儿吧。”李斯回道。

他知道白天明嫉妒他,不喜欢他。

可他也没打算让白天明喜欢,谁怕谁呀。

李斯放下对讲机,举起巴雷特,调转枪口。

冰蓝色的左眼微眯,右眼透过瞄准镜,瞄向敌人的另一挺重机枪。

此时的李斯并不知道,一颗流星在种种因果牵引之下,正跨越时空向他飞来…

他必将继承一段因果,一段命中注定的因果。

由此,他在废土世界迅速崛起,称霸一方,却也惹上一群极其可怕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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