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走了。
那天晚上我加班到十二点。
方晓晓的办公室早就黑了。
她从来不加班。
每天六点准时走。
方志远说这叫“效率高”。
我加班到凌晨叫“不懂管理”。
我关了电脑。
站在窗边。
楼下的城市灯火通明。
我在这栋楼里待了十年。
从二十八岁到三十八岁。
最好的十年。
全给了博锐。
博锐给了我什么?
一个年薪六十万的副总裁title。
一个连名字都上不了PPT的“功臣”。
一个随时可以被女儿替换的工具人。
我笑了一下。
拿起包,关灯,走人。
5.
发现那份东西,是意外。
周三下午,方志远的秘书小周急急忙忙跑来找我。
“沈总,方总让我把董事会的纪要打印出来,但是打印机卡纸了,您这边能帮我打一下吗?”
我说行。
她把U盘上,打开文件。
我瞄了一眼。
博锐科技第三季度董事会会议纪要。
本来不关我的事。
但我看到了一行字。
我的名字。
小周去接电话了。
我看着屏幕。
“关于运营管理层调整的讨论。”
方志远的发言。
一个字一个字地看。
“沈薇在公司十年了,早期确实做出了贡献。”
“但坦率地说,她的能力已经跟不上公司现阶段的发展。”
“运营体系过度依赖个人,这是风险,不是优势。”
“我的计划是让晓晓在一年内完成运营体系的接管。”
“沈薇可以保留副总裁的title,但具体业务由晓晓负责。”
“如果沈薇不接受这个安排——”
“那就尊重她的选择。”
尊重她的选择。
说得多好听。
翻译一下:不接受就滚。
我继续往下看。
有个董事问:“沈薇手里的客户资源怎么办?如果她带走客户呢?”
方志远说:“公司的客户是公司的,不是个人的。我们有竞业协议。”
另一个董事说:“方总,沈薇的竞业协议还有效吗?好像已经三年没续了。”
方志远说:“法务核实一下。”
我盯着屏幕。
手在发抖。
十年。
我在这家公司卖命了十年。
他在董事会上说我“跟不上发展”。
他说让他女儿“接管”我的业务。
他说我不接受就“尊重我的选择”。
他甚至已经在担心我会带走客户。
他从头到尾,就没把我当过自己人。
我是个工具。
好用的时候就用。
不好用了,换一个。
小周回来了。
“沈总,打好了吗?”
我按了打印。
“好了。”
她拿走纪要,走了。
我坐在椅子上。
看着空荡荡的屏幕。
那天晚上回家,我没加班。
我坐在沙发上,打开手机。
翻出了入职第一天方志远发给我的消息。
“沈薇,欢迎加入博锐。跟我,不会亏待你。”
跟我,不会亏待你。
我把手机放下。
闭上眼睛。
十年。
够了。
6.
第二天,方志远找我谈话。
他的办公室很大,落地窗,看得到半个城市。
这间办公室的装修费,比我三年的工资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