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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有些话不用说。

7.

第一次开庭,气氛比我想象的紧张。

法庭不大,旁听席坐了几个人。陆明洲的父母,还有几个我不认识的亲戚。

陆明洲穿着西装,神色僵硬地坐在被告席上。他的律师是本地一家律所的合伙人。

“原告代理人,请陈述诉讼请求。”法官说。

舒婉站起来,声音清晰。

“审判长,原告请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请求被告因过错对原告进行经济补偿。”

“原告所称过错,具体指什么?”

“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并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第三者购置车辆、奢侈品及房产,金额达四百万元。”

旁听席上传来低语声。

陆明洲的脸色变了。

“原告有证据支持该主张吗?”

“有。”舒婉打开文件夹,“证据一,被告与案外人周某的开房记录。”

她把一叠照片递给书记员。

“这是近三年的入住登记。同一家酒店,47次。”

47次。

我看见陆明洲的嘴唇抖了一下。

“证据二,被告向案外人转账的银行流水。”

又是一叠文件。

“总金额二十三万元,备注包括‘宝贝’‘老婆’‘心肝’。”

“证据三,被告为案外人购置车辆的付款记录。金额六十八万。”

“证据四,被告为案外人支付房屋首付的转账记录。金额一百八十万。”

舒婉把证据一件件递上去,每一件都像钉子,钉在陆明洲脸上。

“这些东西你从哪来的?”他终于忍不住开口,打断了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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