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是我全部的收入。
我没有存款。
我没买过超过二百块的衣服。
我没去过旅游。
我四十二岁,没有结过婚,没有自己的房子——妈的房子是妈的,我就是住在里面交钱的那个人。
我合上本子。
第二天,嫂子来了。
没敲门。用的是以前妈给哥配的钥匙。
“芳芳,嫂子来看看你。”
她进来之后四处看。目光在客厅、卧室、阳台上扫了一圈。
我知道她在看什么。
“嫂子坐。”
“芳芳啊,嫂子跟你说句实话。”她坐在沙发上,翘着腿,“你一个人没嫁人的,住这么大房子有什么用?你哥一家三口挤在那个小两居——”
“嫂子。”
她停下来。
“这个房子,是我出钱买的。”
“什么?”
“首付十二万,月供一千六百五交了十五年。加上装修和常开销,我一共花了八十三万。”
嫂子的表情变了。
“你……你有什么证明?”
“每一张银行回单我都留着。”
“那……那不是给你妈花的吗?你养你妈不是应该的吗?”
“应该的。”我说,“那哥养妈,也应该吧?”
嫂子的嘴角抽了一下。
“他借的十三万,什么时候还?”
嫂子站起来了。
“你什么意思?你跟你亲哥算账?”
“不是我要算。是你们我算的。”
嫂子拎着包走了。
门摔得很响。
当天晚上,哥打来电话。
“赵慧芳,你什么意思?跟嫂子说那些?你想什么?”
“哥,你要打官司是吧?那就打。”
“你——”
“我做了十一年账。我手上有十五年的原始单据。你打官司,我奉陪。”
电话那头沉默了五秒。
“行。你等着。”
他挂了。
我放下手机。
手还在抖。
我翻开手机通讯录,找到一个名字。
“晓敏姐,你做法务的对吧?我想请你帮个忙。”
6.
晓敏姐是公司法务部的。严格说不是律师,但她老公是。
她听完,说了一句话:“你把所有材料拿来,我帮你理。”
我抱着那个铁盒去了她家。
她看到那一沓银行回单的时候,愣了一下。
“这么多?”
“十五年的。”
她翻了几张,抬头看我。
“慧芳,你是不是从来没给自己花过钱?”
我没回答。
她没再问。
我们花了三天。
晓敏姐帮我把所有单据按年度排列,做成了一份表格。每一笔有期、金额、用途、银行盖章。
最后一页,汇总。
房贷还款:297000元
首付款:120000元
房屋装修:45000元
医药费:148600元
常生活开支:198000元
家电购置:21400元
——————————
总计:830000元
晓敏姐的老公李律师看完这份材料,推了推眼镜。
“这房子虽然登记在你母亲名下,但你是实际出资人。有完整的转账记录和还贷凭证,你可以主张这是借名登记。也就是说,你母亲持有产权,但实际购买人是你。”
“如果我哥告呢?”
“他告什么?告你不该继承自己出钱买的房子?”李律师摊了一下手,“他要举证他也出过钱。他拿得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