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愤怒。
一种被压了三年的,快要爆炸的愤怒。
但愤怒没有用。愤怒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我需要的不是愤怒,我需要的是证据。
7
我开始认真收集证据。
不是为了打官司,而是为了自保。
我需要证明那些信用卡不是我办的,那些债务不是我的。
我需要证明,在这段婚姻里,我是一个被控制的人,而不是一个自愿的参与者。
我找了一个律师。
不是那种电视剧里穿西装打领带、在法庭上慷慨陈词的大律师,而是一个在小巷子里开工作室的、头发有些花白的女律师。
她姓方,五十多岁,说话慢条斯理的,但每一句都像钉子一样,钉在关键的地方。
“你现在的处境,”方律师听完我的叙述,推了推眼镜,“属于典型的经济控制和精神控制。这在法律上很难界定,但在离婚诉讼中,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
“我不需要他坐牢,”我说,“我只需要拿回我的身份证,注销那些不是我办的信用卡,然后带着我的女儿离开。”
方律师看了我一眼。
“你有工作吗?”她问。
“我在做自由撰稿人,收入不稳定,但每个月大概有三到四千。”
“存款呢?”
“……一万。”
她沉默了一下。
“沈琳,”她说,“我不是要打击你,但你要做好准备。离婚官司,尤其是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不是你有道理就能赢的。你需要更多的证据,更多的钱,还有更多的耐心。”
更多的钱。
这四个字像一盆冷水,把我从头浇到脚。
一万块,连律师费都不够。
从律师事务所出来,我站在街边,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忽然觉得特别荒诞。
我像是在一个巨大的迷宫里走了很久,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出口,结果发现出口外面还有一堵墙。
手机响了,是顾辰发来的消息。
“晚上不回来吃饭,不用等我。”
我没有回复。
我把手机揣进口袋,往家的方向走。
路过一家药店的时候,我停下来,看见橱窗玻璃上映出自己的影子。
灰色的外套,松垮的头发,背微微驼着,手里攥着手机,屏幕上是他的消息。
我忽然想起大学时候的自己。
那时候我喜欢穿白色的连衣裙,喜欢把头发散下来,喜欢在图书馆的落地窗前看书。
阳光照在书页上,纸是暖的,字是活的。
那时候的我,眼睛里有光。
现在那道光去了哪里?
是被谁掐灭的?
还是我自己,亲手把它关上了?
我回到家,糖糖在王阿姨家。
我站在空荡荡的客厅里,忽然觉得很安静。
安静到能听见冰箱的嗡嗡声,能听见墙上时钟的走动声,能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
我走到衣柜前,打开门,把手伸进最深处,摸到了那条围巾。
围巾下面,旧手机还在。
我把它拿出来,开机。屏幕亮起来的时候,我看见有几条未读消息。
是之前过的一个编辑发来的。
“沈琳,有一个长期的机会,你要不要考虑一下?一个情感类的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