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穿着我那件卫衣。袖口磨出了毛边,领子松松垮垮挂在锁骨上。
我看着那件卫衣。
上辈子,我最后一件能穿的衣服给了他之后,冬天缩在客厅角落,盖的是我妈用窗帘临时缝的毯子。
“你穿着挺合适的。”我说。
“那必须的嘛。”他笑了,毫不客气地继续吸面。
这种笑我太熟了。
上辈子,他用同样的笑从我手里拿走了手机、房间、积蓄、和父母。
这辈子,笑吧。多笑几天。
真正让我决定离开的,是三天后的一个晚上。
我回来得晚,工地加班。推开院门的时候,客厅的灯亮着,声音从半掩的窗户里漏出来。
我妈的声音:”别这样了建国,小砚也是你亲儿子……”
我爸的声音:”亲儿子?他眼里有我这个爸吗?他锁门的时候想过我吗?抢房子的时候想过我吗?”
“他不是抢……”
“你别帮他说话!陈德胜那边怎么交代?人家就一个儿子,我答应人家的事,现在全黄了!你让我脸往哪搁?”
沉默。
然后我爸又开口了,声音低了一些,像是不经意地丢出来一句:”亏得小宇懂事,要是换成他,这个家早散了。”
小宇懂事。
陈宇懂事。
一个霸占我房间、偷花我积蓄、穿我衣服、吃我口粮的寄生虫——懂事。
我站在窗外,手攥着书包带子,指关节嵌进了带子的布料里。
上辈子这句话我也听过。
听了十年。
只不过上辈子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坐在轮椅上,挪不了半步,只能把头埋在膝盖上——不对,我连膝盖都感受不到。
第二天。
我没有去上学。
我骑着一辆借来的电动车,去了县城。
五亩地的第一笔转让款已经到账了。
十八万。
这是我跟博源地产谈的分批付款——先付三成定金,尾款在三个月内结清。总价六十二万。
十八万到手,我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在县城城关镇租了一间公寓,一室一厅,月租四百。
第二件,去超市买了一床新被子、一个电饭煲、一袋米。
回到家的时候是下午,太阳偏西,院子里拉着的破衣绳上晾着陈宇的球鞋。
我进了储物间,把所有东西装进一个尼龙编织袋。
没多少。几件衣服,一摞课本,的遗照——四寸的黑白照片,压在课本最下面,边角卷了。
我把遗照用保鲜袋包好,放在编织袋最上层。
把编织袋扛到肩上的时候,我妈从厨房出来了。
她手里还端着一盘菜。
看到我扛着袋子往外走,盘子差点脱手。
“小砚?你什么?”
“搬出去住。”
“搬什么?搬哪去?”
我把编织袋放到电动车后座上,用绳子绑好。
她追到了院门口,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油还是没擦净。
“妈。”我转身看她。
她的眼圈红了。嘴唇抿着,下巴在抖。
“这个家,没有我的位置。你知道的。”
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我的声音很平。
但我的手在口袋里攥了一把,指甲刺进肉里。
她张嘴要说什么。
身后传来我爸的声音。
“搬就搬。”
他站在堂屋门口,胳膊抱在前,肩膀靠着门框。
“走了就别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