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次。
坐在我对面。用我买的碗。喝我炖的汤。
一次都没有心虚过。
一家人的钱?那我女儿不是一家人?
2.
存折是放在卧室衣柜最里面的。
我特意选了一个旧手提包,拉链坏了的那种,没人会去翻。
包里放存折,存折用银行给的那种透明塑料袋套着。
这个位置,只有我知道。
我以为只有我知道。
躺在床上,我把最近半年的事一件一件捋。
三月份,婆婆说帮我收拾换季的衣服。
她在卧室待了一个多小时。
我当时在厨房给乐乐蒸鸡蛋糕,没觉得不对。
她出来的时候手里抱了一摞我的旧棉服,说给邻居王阿姨。
我说行。
那天她有没有打开那个包?
我不知道。
但她知道了存折在哪。
第二天我查了手机银行。
这张存折没有绑定手机提醒。
因为我办的时候特意没绑——怕陈志远看到短信问我钱哪来的。
陈志远觉得我每个月的工资全花在家用上了。
他不知道我在超市做收银员,每个月加班费和年终奖另算。
这笔钱,我从没告诉过任何人。
我打开明细单又看了一遍。
七笔取款,第一笔是三月十九号。
三月十九号。
我记得那天——乐乐幼儿园春游,我请了半天假陪她去公园。
婆婆说她也想去,但后来打电话说腿疼,去不了了。
那天她去了银行。
而我在公园给女儿拍照。
我翻到明细最后一行。
存入记录里有一笔两万块,时间是三年前的九月八号。
我没印象。
我在那个月没有存过两万。
备注栏有三个字。
“棠棠的”。
我盯着这三个字看了很久。
九月八号。三年前。
我爸是三年前十月十一号去世的。
九月八号,他还在住院。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弄到两万块的。也不知道他怎么知道这个存折号。
但他备注了“棠棠的”。
那是他从小叫我的名字。
我把明细单贴在脸上。
纸很薄,贴着凉。
七十三块。够挂一次号。
我爸那两万,也被取走了。
3.
第二天上午,我请了半天假。
去银行。
不是我存钱那家。是城东支行,明细上显示的取款网点。
到了柜台,我拿出身份证和存折。
“我想查一下代办取款的记录,包括代办人的身份信息。”
柜员打了半天电脑,去里面请了个主管出来。
主管是个戴眼镜的中年女人,姓刘。
刘主管看了看我的身份证,又看了看系统,问我:“您是要查什么情况?”
“有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代办取走了我的钱。我想看代办手续。”
她又看了我一眼。
进里面翻了大概十分钟,拿出来一沓复印件。
代办单上,代办人写的是田秀兰。
但是,签的名不是“田秀兰”。
签的是“宋晓棠”。
她冒签了我的名。
刘主管指着那个签名说:“按规定,非本人取款需要双方身份证和代办授权。这几笔的手续上有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名。”
我说:“这个签名不是我签的。”
刘主管沉默了几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