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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七次。

坐在我对面。用我买的碗。喝我炖的汤。

一次都没有心虚过。

一家人的钱?那我女儿不是一家人?

2.

存折是放在卧室衣柜最里面的。

我特意选了一个旧手提包,拉链坏了的那种,没人会去翻。

包里放存折,存折用银行给的那种透明塑料袋套着。

这个位置,只有我知道。

我以为只有我知道。

躺在床上,我把最近半年的事一件一件捋。

三月份,婆婆说帮我收拾换季的衣服。

她在卧室待了一个多小时。

我当时在厨房给乐乐蒸鸡蛋糕,没觉得不对。

她出来的时候手里抱了一摞我的旧棉服,说给邻居王阿姨。

我说行。

那天她有没有打开那个包?

我不知道。

但她知道了存折在哪。

第二天我查了手机银行。

这张存折没有绑定手机提醒。

因为我办的时候特意没绑——怕陈志远看到短信问我钱哪来的。

陈志远觉得我每个月的工资全花在家用上了。

他不知道我在超市做收银员,每个月加班费和年终奖另算。

这笔钱,我从没告诉过任何人。

我打开明细单又看了一遍。

七笔取款,第一笔是三月十九号。

三月十九号。

我记得那天——乐乐幼儿园春游,我请了半天假陪她去公园。

婆婆说她也想去,但后来打电话说腿疼,去不了了。

那天她去了银行。

而我在公园给女儿拍照。

我翻到明细最后一行。

存入记录里有一笔两万块,时间是三年前的九月八号。

我没印象。

我在那个月没有存过两万。

备注栏有三个字。

“棠棠的”。

我盯着这三个字看了很久。

九月八号。三年前。

我爸是三年前十月十一号去世的。

九月八号,他还在住院。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弄到两万块的。也不知道他怎么知道这个存折号。

但他备注了“棠棠的”。

那是他从小叫我的名字。

我把明细单贴在脸上。

纸很薄,贴着凉。

七十三块。够挂一次号。

我爸那两万,也被取走了。

3.

第二天上午,我请了半天假。

去银行。

不是我存钱那家。是城东支行,明细上显示的取款网点。

到了柜台,我拿出身份证和存折。

“我想查一下代办取款的记录,包括代办人的身份信息。”

柜员打了半天电脑,去里面请了个主管出来。

主管是个戴眼镜的中年女人,姓刘。

刘主管看了看我的身份证,又看了看系统,问我:“您是要查什么情况?”

“有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代办取走了我的钱。我想看代办手续。”

她又看了我一眼。

进里面翻了大概十分钟,拿出来一沓复印件。

代办单上,代办人写的是田秀兰。

但是,签的名不是“田秀兰”。

签的是“宋晓棠”。

她冒签了我的名。

刘主管指着那个签名说:“按规定,非本人取款需要双方身份证和代办授权。这几笔的手续上有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名。”

我说:“这个签名不是我签的。”

刘主管沉默了几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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