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想,把住院那段时间的事捋了一遍。
去年三月,妈妈的心脏病最后一次发作。救护车送进去,在医院住了二十一天。最后那几天,说话已经很费力了,大多数时间睁着眼睛,但不知道在看什么。
我在医院陪了二十一天,中途回过两次家,时间加起来不到六个小时。
哥哥来了两次。第一次是妈妈入院第三天,来了大概四十分钟,说了几句话,说腰疼,先回去了。第二次,是妈妈走之前大概一周,也是我印象里最后一次见到他出现在医院里。
那次,他来的时候,我正好在楼下食堂吃饭。
他打了个电话,说来了,说妈妈状态怎么样,说他带了些东西过来。我说好,让他先去病房,我吃完饭就上去。
我当时吃了一碗面,大概二十分钟。
回到病房,哥哥已经走了。
妈妈靠在床上,手里攥着什么,我以为是他带来的零食之类的,没有多想。
“那二十分钟,”志远说,“就是他让你妈签委托书的时候。”
“应该是。”
“那时候妈妈的状态……”
“最后那几天,她已经说不了完整的句子了,”我说,“但她还能认字,认人。护士喂药,她会点头,会摇头。”
志远沉默了一会儿。
“那份委托书,不一定无效,但有争议空间。如果能证明她当时已经不具备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
“医院有病历记录,有护理志,”我说,“可以调。”
志远点头,又看了看合同的期。
“三月二十九,”他轻声说,“你妈是二十三走的。”
“对。”
“这个合同是在她去世后第六天签的。”
我没有说话。
妈妈走了第六天,有人替她代签了我的名字,把这个家最后的东西,卖给了一个陌生人。
我把那六天想了一遍。
那六天,我在做什么。
我在陪妈妈走完最后的路,在联系殡仪馆,在通知亲戚,在办葬礼。哥哥那边,嫂子来了,帮着张罗了一些,哥哥自己大部分时间坐在一边,偶尔接接电话。
那时候,哥哥已经联系好了买家。
那时候,他已经开始走过户手续了。
我把这些想明白,心里有什么东西彻底放下了。
不是愤怒放下了,是某种还想着“可能有误会”的侥幸,放下了。
没有误会。
这是他做的。
他清楚地知道他在做什么。
“志远,”我说,“我想去趟律师事务所。”
“明天,”志远说,“今晚先睡觉,你今天开了两个多小时的车,又在老宅那边站了半天。”
我看了他一眼。
“行,先睡。”
关了灯,我躺在旅馆的床上,看着天花板。
从窗帘缝里透进来的灯光,照着那半面墙,白的。
我妈住院那二十一天,我每天睡在折叠床上,也是这样看着天花板想事情。
那时候我想,妈妈年轻的时候真的很苦,生我们那年还在生产队活,生下来三天就下地了。后来爸爸做木工,她拿着账本算账,六毛、八毛地记着,攒了十几年,才把老宅建起来。
后来老宅建好,她就把那个账本烧了,说,债还清了,子往后看。
往后看。
往后的子,爸爸走了,妈妈一个人在老宅住了两年,后来身体不好,进城跟我住了大半年,说想家,又回去,在老宅住到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