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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沈国强的律师站起来。

“审判长,被告认为——第一,遗嘱的合法性需要重新鉴定。第二,被告沈国强作为配偶有权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存在非法处分。第三,沈耀文收到的转账来自沈国强个人账户,与原告母亲遗产无关。”

顾深没有急着反驳。

法官问:“原告方,有证据提交吗?”

“有。”

顾深把那摞材料递上去。

“第一份证据,公证处出具的公证遗嘱原件及存档记录,证明遗嘱的合法性。”

“第二份证据,公证处存档的被告沈国强提交的声明及诊断证明,证明被告以欺骗方式阻止遗产正常交付。”

“第三份证据,原告的权威精神健康评估报告,证明原告从未有过精神健康问题,被告提交的诊断证明系伪造。”

“第四份证据,银行流水明细,证明原告母亲遗留的存款被被告逐步转移至被告二沈耀文账户。”

法官一份一份看过去。

看到那份“精神健康诊断证明”的时候,她摘下眼镜看了沈国强一眼。

沈国强低下了头。

“被告方,对这些证据有异议吗?”

沈国强的律师翻看了半天,额头上的汗开始冒了。

“审判长,我需要时间核实——”

“对公证遗嘱的真实性有异议吗?”

“……暂时没有。”

“对诊断证明的真伪有异议吗?”

律师看了沈国强一眼。

沈国强没有说话。

“被告沈国强,法庭问你——这份诊断证明是真实的吗?”

沉默。

整个法庭都很安静。

“沈国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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