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燕没说话。
“一千五。三十四个月。五万一千块。”
我的声音很平。
“我以为那是什么自动扣费——社保啊、公积金调整之类的。我从来没细查过。”
杨燕闭了一下眼睛。
“你是说,你的钱,不光交了首付,还在帮他还另一套房的月供?”
“嗯。”
“另一套房住着他前妻。”
“嗯。”
“他妈在那边帮忙带孩子。”
“嗯。”
杨燕用手指按了一下眉心。
“周敏,你得找律师。”
“我知道。”
回公司的路上,我算了一笔账。
五十万首付。
三十四个月,每月我承担三千五百块主贷月供——十一万九。
每月被偷扣一千五还另一套房——五万一。
常水电、燃气、物业、买菜、生活费——三年大约十万。
加起来。
七十七万。
我又算了一遍。
七十八万。
有一笔去年换热水器的钱我差点忘了,两千三。
七十八万两千三。
三年。
我投了七十八万进这个家。
换来什么?
一套写着他名字的房子。
一个每月给前妻转三千的丈夫。
一个偷偷帮前妻带孩子的婆婆。
连一件七百块的羽绒服都舍不得让我买。
7.
我找了杨燕推荐的律师,姓吴。
吴律师四十多岁,说话很快,看完我的材料只用了十分钟。
“第一,你的五十万首付有转账记录,可以证明是你婚前个人财产加上你父母赠与。如果离婚,这部分可以主张返还。”
“第二,翠园小区那套房是婚前购买,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你可以主张还贷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