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二,一千三百一十四,五百二十。
金额都不大,但频繁。
我数了数,五月到八月,四个月里转了六十七次。
总金额我心算了一下:四万八千三百六十元。
不算多,但这是婚内共同财产。
最让我胃里发紧的不是钱。
而是四月二十二号的一条消息。
苏苏:“妞妞会不会不喜欢我?”
方远:“小孩子好哄。等我把抚养权拿到手,时间长了她就习惯了。”
“她就习惯了。”
我关掉微信,退回到画画软件。
把iPad放回妞妞面前。
“妈妈,你看!我画了一只橘猫!”
她举起来给我看。
橘猫旁边画了三个火柴人。
“这是爸爸,这是妈妈,这是我。”
三个人站在一栋房子前面,房子上面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太阳。
我说:“画得真好。”
声音没抖。
就是喉咙有点紧。
我陪妞妞画了一个小时的画,给她扎了两个小辫子,又给她削了一个苹果。
走的时候妞妞拉着我的手不放。
“妈妈你什么时候搬回来住?”
“快了。”
“你每次都说快了。”
我蹲下来,平视她的眼睛。
“妈妈在外面办一件事。办完了,一定来接你。”
她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出了门我站在楼道里,靠着墙,闭眼站了两分钟。
然后拿出手机,把iPad上截的图全部发给了周靖楠。
她很快回复:“够了。明天来所里,我们准备材料。”
04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我白天上班,晚上整理证据。
会计的职业习惯在这个时候救了我。
每一笔消费我都做了表格。
期、金额、商户名称、对应的微信聊天截图。
像做一份审计报告。
只不过这次审计的对象是我的前夫。
我通过银行APP查了方远名下工资卡最近半年的流水。
除了支付宝的酒店消费,还有几笔我之前没注意到的支出。
四月,某珠宝店,一万八千元。
我没有收到过任何首饰。
六月,某商场,九千六百元。
我翻了翻自己的衣柜。没有新衣服。
七月,某家具城,两万三千四百元。
学区房是九月过户的。他七月就开始买家具了。
每一笔我都标了红。
周靖楠说,这些都可以作为“婚内向第三者转移共同财产”的佐证。
但她也提醒我:“你丈夫不是蠢人。到了法庭上,他一定会说这些东西是给自己买的、或者是正常消费。微信聊天记录也可以说是伪造的。我们需要第三者本人的证词,或者其他能交叉印证的东西。”
“第三者本人?她怎么可能帮我?”
“不需要她帮你。需要的是她在特定场合说出事实——她自己可能都不觉得那是’帮你’。”
我没懂她的意思。
但我记住了。
十月中旬,方远突然给我打了个电话。
离那条“不复婚”的微信之后,这是他第一次主动联系我。
“若杉,妞妞下周有个家长会,你去还是我去?”
他的语气很平常。
像在问今天中午吃什么。
“我去。”我说。
“行。”他顿了一下,“若杉,你最近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