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笔录的时候,民警问我要不要验伤。
我说要。
被推倒时后背撞上鞋柜,留了一块淤青。加上肚子上还没消退的旧伤,以及流产手术的术后恢复记录。
民警拍了照,做了备案。
他看我的眼神有些复杂。
“建议你去做个伤情鉴定。还有——如果方便的话,把你手机里的录像保存好。”
我点了点头。
他走了以后,我把门反锁上。
把堵门的录像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画面有些晃,但每个人的脸都拍到了。
每一句辱骂都收进去了。
推搡的动作,清清楚楚。
我把视频备份了三份,手机一份,网盘一份,发了一份给大学时候的闺蜜方洁。
方洁秒回:你没事吧?
我回:没事。帮我存好,别删。
她说:乐瑶你在哪?我来找你。
我说:不用,我在处理。
她发了一串问号。
我没回了。
我打开浏览器,搜了一个词:离婚律师。
03
找律师这件事,比我想象的难。
不是因为找不到——是因为我没钱。
三十万彩礼是我爸妈出的。婚后这三个月我没上过班,周东岩以“在家养身体”为由不让我出门工作。我的银行卡余额是一千二百块,是婚前自己攒下的最后一点零碎。
一千二百块。
请不起律师。
我给我妈打了电话。
还没说两句,她就哭了。
“乐瑶,你回来吧,妈去接你。”
我说:“妈,我不回去,我要打官司。”
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久。
我爸接过了手机,声音闷闷的。
“打官司要花多少钱?”
我说:“我还在问。”
他说:“你等着。”
第二天,我爸转来了三千块。
我知道那三千块是什么——是他下个月的药钱。他有高血压,每个月要吃两种药,一种降压的,一种保肝的,加起来差不多就是这个数。
我捏着手机,口闷得喘不过气。
我给他回了条消息:爸,够用了。
那天下午我去了法律援助中心。
接待我的是一个姓林的女律师,戴着黑框眼镜,看起来三十出头。
我把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她边听边做记录,脸上没什么表情。
听到“婚后两次动手、第二次导致流产”的时候,她的笔停了一下。
“有医疗记录吗?”
“有。”我从包里掏出一个文件夹——出院记录、两次外伤的门诊病历、流产手术单。
她一张张看过去。
“第一次外伤的时间是——”
“婚后第十四天。他嫌我炒菜咸了,把盘子摔了,碎片崩到我手臂上。我去了社区医院,缝了三针。”
“缝针有病历?”
“有。”
“第二次呢?”
“第六周。我跟闺蜜出去吃饭,没跟他请假。回来以后他拽着我的头发往墙上撞了一下。后脑勺起了个包。”
“报警了吗?”
“没有。”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
不是责备,像是理解。
“第三次,就是流产那次?”
“对。吵架的时候他推了我,我撞到了茶几角。”
“吵什么?”
我沉默了几秒。
“他让我把婚前存的一万多块钱转到他妈的卡上,说是’家用’。我说那是我的钱。他说结了婚就是一家人,你的就是我的。我说不行。他就动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