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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周末。

黎天没有去找卿白晚。他需要时间来处理一些事情:

第一,调查城市里的怪物裂缝。

第二,恢复自己的力量。

第三,学习怎么当一个正常人。

前两件事对他来说驾轻就熟,第三件事——

难如登天。

因为他发现,正常人类的生活技能,他几乎为零。

比如做饭。

周六中午,黎天站在出租屋的“厨房”里(其实就是走廊尽头的一个煤气灶,共用),看着面前的一堆食材,陷入了沉思。

他买了米、鸡蛋、西红柿、青菜,还有一些猪肉。他打算做一顿简单的午饭——西红柿炒鸡蛋,清炒青菜,一个蛋花汤,再焖一锅米饭。

听起来很简单对吧?

深渊之主也是这么想的。

然后他开始了。

第一步:洗米。

他把米倒进锅里,加水,开始洗。洗着洗着,他觉得水有点多,就倒掉一些。倒完又觉得太少了,再加。加完又觉得多了,再倒。

如此反复了五次之后,他终于满意了,把锅放在煤气灶上,开火。

然后他去做菜。

西红柿切块——这个不难,他的刀工很好,毕竟在怪物世界砍怪砍了几万年。每一块西红柿都切得大小均匀,棱角分明,堪称艺术品。

鸡蛋打散——这个也不难,他甚至单手打蛋,蛋壳一点没碎。蛋液搅打得均匀细腻,金黄透亮。

然后他开火,倒油。

油热了,他下鸡蛋。

鸡蛋在锅里迅速膨胀,变成一大片金黄色的蛋饼。他拿铲子翻炒,动作行云流水,充满力量感。如果有人在旁边看,一定会觉得这不是在炒菜,而是在练剑。

然后他闻到一股糊味。

低头一看——鸡蛋糊了。

他忘了调小火。

“……问题不大。”他把糊了的鸡蛋盛出来,开始炒西红柿。

西红柿下锅,“滋啦”一声,油花四溅。有几滴油溅到了他的手上,他面不改色,继续翻炒。

但西红柿炒着炒着,变成了西红柿泥。因为他炒太久了,而且力气太大,把西红柿块都捣碎了。

他把糊鸡蛋和西红柿泥倒在一起,翻炒均匀,出锅。

颜色……还行。红黄相间,至少看起来是西红柿炒鸡蛋的样子。

味道……嗯,能吃。虽然有点糊味,有点酸(他放了两遍盐,因为忘了已经放过一次了),但总体而言,是可以入口的水平。

黎天尝了一口,面无表情地评价:“难吃。”

然后他把整盘菜吃完了。

不是因为他饿,而是因为他觉得浪费食物不好。而且这是他为卿白晚练手做的第一顿饭,就算难吃也得吃完,这样才能记住教训。

(旁边的刘大姐路过,闻到糊味,探头看了一眼:“小黎啊,你做饭呢?要不要大姐教你?”)

(黎天:“不用。”)

(刘大姐:“那你锅里的饭好像冒烟了。”)

(黎天回头一看——米饭烧糊了,锅底黑了一片。)

(“……谢谢刘姐。”)

(刘大姐叹了口气,系上围裙走进来:“行了行了,让开,大姐教你。你说你这孩子,长得好看有什么用,连饭都不会做,以后怎么娶媳妇?”)

(黎天沉默了一下:“我会学的。”)

(刘大姐看了他一眼,笑了:“行,有志气。来,先学洗锅——你这个锅已经废了,去买个新的吧。”)

经过刘大姐一下午的特训,黎天终于学会了三道菜:西红柿炒鸡蛋(不糊版)、清炒青菜(不焦版)、紫菜蛋花汤(不咸版)。

他觉得自己进步很大。

晚上,他把三道菜各做了一遍,尝了尝。

嗯。至少能吃了。虽然离“好吃”还有一段距离,但至少不会毒死人。

他满意地点点头,然后拿出一个小本子,在上面写道:

“第1天:学会了三道菜。卿白晚喜欢吃甜的,下次试试糖醋排骨。需要改进:盐量控制、火候掌握、不要用砍怪的力气去切菜。”

如果有人看到这个本子,会发现里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各种笔记:

“卿白晚的生:3月7。喜欢吃的食物:甜的、软的食物,比如蛋糕、布丁、糖醋里脊。不喜欢吃的:苦瓜、太辣的东西、鱼(因为有刺,嫌麻烦)。喜欢的颜色:浅蓝色、白色。喜欢的天气:晴天但不热,有微风。害怕的东西:打雷、黑暗、被忽视。习惯:紧张的时候会攥衣角,开心的时候眼睛会弯成月牙,难过的时候会把脸埋进膝盖里。”

每一行字都写得工工整整,像是在记录什么神圣的经文。

如果周大勇看到这个本子,一定会说:大哥,你这不叫“守护”,你这叫“痴汉”。

但黎天不觉得。

他只是想把关于卿白晚的一切都记住。前世他错过了太多,这一世他要把所有的细节都刻进骨头里。

因为那些细节,就是卿白晚活着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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