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出院那天,陈志远来接我。
他提了一兜水果,表情关切。
“好点了吗?”
“嗯。”
“医生说什么了?”
“说让我注意饮食。”
他点点头:“那肯定的,你这过敏体质就是麻烦。”
我没接话。
回到家,我说我想休息。
他说好,你睡吧。
我没有睡。
等他出门去上班,我开始翻。
先翻了床头柜。
药盒还在,白色圆形药片。维生素C。
我拿出来拍了照。
然后翻他的书房。
第一个抽屉,文件夹。
保险合同就在里面。一点都没藏。
他甚至不觉得需要藏。
保险合同一共12页。我一页一页拍了下来。
投保期:去年1月4号。
等待期:90天。
我第一次过敏住院:去年3月18号。
等待期结束后第13天。
我的手在发抖。
我继续翻。
第二个抽屉,杂物。
第三个抽屉——
一个塑料袋。
里面是一瓶白色粉末。
标签上写着:虾粉。
虾粉。
超市卖的那种调味料。
虾磨成粉。
无色。几乎无味。
撒在菜里,我本吃不出来。
我蹲在地上,抱着那袋虾粉,浑身发抖。
他做了三个菜一个汤。
红烧肉、炒青菜、番茄炒蛋、紫菜蛋花汤。
看着都没有虾。
但只要撒一点虾粉。
我就会过敏。
就会休克。
就会进ICU。
就会死。
然后他可以拿500万。
我蹲在那里很久。
我没有哭。
我发现我哭不出来。
有一种比悲伤更深的东西,是发现你以为最亲的人,在算你值多少钱。
我把虾粉拍了照。
把所有东西原样放回去。
然后我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给自己买了一盒新的过敏急救药,放在随身的包里。
第二件:给我妈打了个电话。
“妈,这几天我回去住。”
“怎么了?跟志远吵架了?”
“没有。就是想你了。”
第三件:我买了一个针孔摄像头。
藏在厨房油烟机的角落里。
对准了调料台。
我不是大学生了,不是什么都不懂。
我知道我需要证据。
他换药片的证据。他放虾粉的证据。他买保险的动机。
缺一个,都不行。
我从来不是一个多聪明的人。
但命是我自己的。
这一次,我得自己救自己。
5.
我在妈妈家住了三天。
陈志远打了两次电话。
第一次:“你什么时候回来?”
“过两天。”
“行。”
第二次:“你妈没问什么吧?”
“没有。”
“那就好。别什么都跟你妈说。”
我说好。
第四天我回去了。
因为我需要那个摄像头拍到东西。
回家之后,我开始留意所有的细节。
以前被我忽略的,现在全部浮了上来。
比如婆婆。
婆婆每次来家里,都要“做几个拿手菜”。
每次都“不小心”放了虾相关的东西。
虾皮、虾油、虾酱。
“哎呀,我又忘了。”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不慌,语气不急。
忘了?
做了几十年饭的人,你告诉我她“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