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熬夜也要看的小说!《尘埃里的我们》出自不凡的佑佑之手,双男主题材,沈念程越的人设太讨喜了,目前处于完结状态,已写到192803字的篇幅,这本精品小说书荒必看,绝对不容错过。
尘埃里的我们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第二天,沈念破天荒地起晚了。
不是真的晚——他醒的时候还是六点,但他赖了十分钟的床。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他从来都是闹钟一响就起来,多一秒都不躺。但今天,他把枕头底下那颗大白兔糖摸出来,攥在手心里,又多躺了十分钟。
六点十分起床,比平时晚了十分钟,但他动作快,还是赶上了七点上工。
一整个上午,他都在等一条消息。
他把手机揣在工装裤的侧兜里,每隔半个小时就摸一下。没有消息。十点的时候他忍不住看了一眼,没有新通知。十一点,还是没有。
他告诉自己:人家也有事要忙,又不是专门给你发消息的。
但手指还是不受控制地刷新了好几次。
中午休息的时候,他坐在钢筋堆上啃馒头,手机终于响了。
阿越不剪丑头: [图片]
又是一张自拍。这次是在理发店的镜子前,程越手里举着一条灰色的围巾——沈念的那条——搭在自己脖子上,对着镜头做鬼脸。围巾明显洗过了,叠得整整齐齐,搭在他脖子上像一条围脖,长度都快拖到地上了。
配文:“你的围巾好长啊!我都可以当披肩了哈哈哈”
沈念看着那张照片,嘴角动了一下。
他回了一条:“嗯,织的。”
发出去之后他愣了一下——他从来没有跟任何人主动提起过。这四个字像是自己从指缝里溜出去的,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发送了。
对方没有立刻回复。过了大概三分钟,才回了一条。
“织的?那一定很暖和。我也会织毛衣,小时候每年冬天都给我织,后来她眼睛不好了就不织了。”
沈念看着这条消息,手指在屏幕上悬了很久。
他打了几个字,删掉。又打了几个字,又删掉。
最后发了一句:“你还在吗?”
“在,在老家呢。身体还行,就是耳朵不太好了。每次打电话都要吼,跟吵架似的。”
沈念看着“在”这个字,心里涌上来一种说不清的感觉。不是嫉妒,是羡慕——淡淡的,像水面上浮着的一层油。
“那挺好的。”他回。
发完之后他觉得这三个字太沉重了,又加了一句:“围巾你留着用吧,我还有别的。”
“骗人!你哪有别的!你昨天明明说了‘我还有’,现在又说‘我还有别的’,你到底有几条?”
沈念被问住了。他确实只有这一条。
“两条。”他撒了谎。
“那我不信,除非你拍给我看。”
沈念看着这条消息,有点为难。他没有什么可以拍照的围巾,他的蛇皮袋里只有几件换洗衣服、一双备用鞋和的存折。
他正想着怎么回复,对面又发了一条。
“算了算了,不你了。围巾我先帮你收着,等你哪天需要了我再还你。对了,你晚上有空吗?我想给你剪个头发。”
“剪头发?”
“对啊,你的头发太长了,都盖住眼睛了。而且你那个发型……怎么说呢,就是没有发型。我不是嫌弃你啊!我是觉得你剪个好看的头发会更有精神!”
沈念伸手摸了一下自己的头发。确实长了,上次剪头发还是两个月前,在工地附近的快剪店,十块钱,五分钟搞定。他从来不关心发型,只要不挡眼睛就行。
“多少钱?”他问。
“免费的!我请你!就当是还你两块钱的债!”
“两块钱你已经还了,请我吃烧烤了。”
“那就当是利息!反正你来就对了,七点,我们店,我把地址发给你。”
沈念看着对话框里发来的地址,犹豫了很久。他不习惯被人伺候,也不习惯欠人情。但“不习惯”这个词,从昨天开始就在一点一点地被打破。
“好。”他回。
晚上七点,沈念站在一家名叫“剪·爱”的理发店门口。
这家店在城中村的主街上,门面不大,两扇玻璃门上贴满了发型的照片,里面亮着白炽灯,照得整个店明晃晃的。透过玻璃能看到四个理发工位,两个有人在剪头发,一个空着,最里面那个位置上——程越正站在那里冲他挥手。
“沈念!进来!”
他推门进去,一股染发剂和洗发水的味道扑面而来。不是难闻的那种,甜甜的,有点像水果糖。
店里放着流行歌曲,声音不大不小。另外两个理发师——一个染着黄毛的年轻男生和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都在忙。黄毛男生看了沈念一眼,又看了看程越,嘴角翘了一下,没说什么。
“坐坐坐!”程越把他按到椅子上,给他围上围布,“我跟你说,你这个头发,我给你设计一个——”
“不用设计,”沈念说,“剪短就行。”
“那怎么行!”程越站在他身后,双手搭在他肩膀上,从镜子里看着他,“你的脸型是长脸,颧骨有点高,下颌线很漂亮,这种脸型最适合留一点刘海,不能太短,太短了显得脸更长。”
沈念从镜子里看着自己,又看着站在身后的程越。镜子里的程越一脸认真,眉头微皱,手指进他的头发里,一缕一缕地拨弄,像在检查一块布料。
“你的发质偏硬,”程越继续说,“有点自然卷,这种发质其实很好做造型,就是你自己不会打理。”
“我不用打理。”
“所以才要我给你剪啊,剪完了你都不用怎么打理,洗完吹就行。”
程越拿起剪刀,在他耳边咔嚓剪了一下。剪刀的声音很脆,在耳边响起来的时候,沈念本能地缩了一下脖子。
“别动,”程越按住他的头,“我不会剪到你的。”
“不是怕你剪到,是……不习惯。”
“不习惯有人碰你头?”
“嗯。”
程越的手停了一下,然后继续剪。他的动作很轻,左手拿着梳子,右手握着剪刀,一缕一缕地剪,像在雕刻什么东西。
“那你慢慢习惯,”程越说,声音就在他头顶上方,“我手艺很好的,不会弄疼你。”
沈念从镜子里看他。他站得很近,近到沈念能闻到他身上洗发水的味道——薄荷味的,和店里甜甜的染发剂味道混在一起,很好闻。他的手指在沈念的头发间穿梭,偶尔会碰到头皮,每次碰到,沈念都觉得那一小块皮肤在发烫。
“你剪头发的时候都是这么安静的吗?”程越问。
“我平时也安静。”
“也是,”程越笑了一下,“你是那种能把自己憋死的人。”
“你呢?”沈念问,“你平时话很多?”
“看跟谁,”程越说,“跟客人说话当然要多,要聊天嘛,不然多尴尬。但是跟……”他顿了一下,“跟熟的人就不用一直说。”
“那我们算熟了吗?”
程越的手又停了一下。他从镜子里看着沈念的眼睛,两个人通过镜子对视。
“算吧,”程越说,声音比刚才轻了一些,“我觉得算。”
沈念没有再说什么,但他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嘴角动了一下。
程越继续剪。他剪得很慢,很仔细,每一刀都像是在斟酌。沈念从镜子里看着他的动作——他的手很小,但很稳,剪刀在他手指间转动的时候像长在手上一样自然。
“你学这个学了多久?”沈念问。
“一年半了,”程越说,“刚开始的时候连梳子都拿不稳,被师傅骂了不知道多少次。后来慢慢就好了。”
“师傅?”
“就是我们店长,王姐,”程越朝那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努了努嘴,“她是我的师傅,也是我老板。人挺好的,就是要求严格。”
王姐正在给一个阿姨烫头发,听到自己的名字,回头看了一眼,笑着说:“小程,你朋友啊?”
“嗯,”程越说,“朋友。”
王姐打量了沈念一眼,笑了笑,没多问。
黄毛男生倒是没忍住,吹了个口哨:“越哥,你朋友挺帅啊。”
程越瞪了他一眼:“剪你的头发。”
黄毛男生嘿嘿笑了两声,不说话了。
沈念从镜子里看着这一幕,忽然觉得这个理发店像一个很小的世界——有王姐这样的长辈,有黄毛男生这样的同事,有来来往往的客人。而程越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他在这里有自己的位置,有自己的工位,有自己的剪刀。
沈念忽然意识到,程越在这个城市里,比他活得更像一个人。
有工作,有同事,有社交,有明天可以期待。
而他自己呢?工地、钢筋、馒头、工棚。他的世界里只有这些东西,连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
“好了!”程越的声音把他拉回来。
程越拿了一面镜子,放在他脑后,让他看后面的效果。沈念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头发被剪短了,但不像以前那样齐刷刷地推平,而是有层次的,头顶稍微留长了一点,刘海刚好盖住眉毛,两边剃短了,露出鬓角和耳朵。
整个人像换了一个人。
不是变好看了——虽然确实好看了——是变得有精神了。镜子里的人不再是那个灰扑扑的、缩在工装里的模糊影子,而是一个有棱有角的、眼睛很亮的年轻人。
“怎么样?”程越站在他身后,一脸期待。
沈念看了很久,说了一个字:“好。”
“就一个字?”程越不满意,“你就不能多说两句?”
“很好。”
程越翻了个白眼:“算了,你这种人就别指望了。来,给你打点发胶,定型。”
他挤了一点发胶在手心,搓了搓,然后进沈念的头发里,把头顶的部分抓起来一点。他的手指从沈念的发穿过,指腹蹭过头皮,沈念觉得头皮上像过了电一样,酥酥麻麻的,从头顶一直蔓延到后颈。
他闭了一下眼睛。
“怎么了?”程越问。
“没事,”沈念睁开眼睛,“发胶的味道有点冲。”
“忍一下,马上就好。”
程越又调整了几下,然后退后一步,双手抱在前,歪着头看。
“完美,”他说,“你要是穿得好看一点,走在大街上谁看得出来你是工地的。”
沈念从椅子上站起来,围布解开的时候,一些碎发掉在地上,像黑色的雪花。
“谢谢。”他说。
“谢什么,免费的,”程越把剪刀收起来,“你要真想谢我,下次请我吃饭就行。”
“好。”
“不要又说‘好’,要说‘好的,没问题,一定请’。”
沈念看着他,嘴角翘了一下:“好的,没问题,一定请。”
程越被他的表情逗笑了,笑得露出小虎牙,眼睛弯成月牙形。
沈念看着那个笑容,忽然觉得理发店的白炽灯太亮了,亮得他有点晃眼。
从理发店出来,已经快九点了。
程越送他到门口,围巾又围在了他脖子上——程越硬塞给他的,说“晚上冷,你走回去要二十分钟,不戴围巾会感冒”。
两个人站在店门口,街上的行人已经不多了,对面卖炒粉的摊位正在收摊,老板把剩下的河粉倒进塑料袋里,留着自己吃。
“你回去小心,”程越说,“到了给我发个消息。”
“好。”
“不要只说‘好’——”
“到了给你发消息。”
程越笑了:“这还差不多。”
沈念转身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回头看他。
程越还站在店门口,穿着一件黑色的毛衣,脖子上没有围巾,缩着脖子,两只手在口袋里。路灯在他身后,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你进去吧,外面冷。”沈念说。
“你先走,我看着你走。”
“你先进去。”
“沈念,”程越笑了,“你是不是要跟我犟?”
沈念没有回答,站在原地不动。
程越叹了口气,转身推门进了店里,隔着玻璃门冲他挥了挥手。玻璃门上映着店里的灯光,程越的脸在灯光和夜色之间,一半亮一半暗。
沈念冲他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走出巷子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程越还站在玻璃门后面,手在口袋里,歪着头看他。
沈念加快脚步,走进夜色里。
他走了大概十分钟,手机响了。
阿越不剪丑头: [图片]
是一张从店里拍出去的照片——沈念的背影,走在巷子里,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围巾在他脖子上飘起来一角,像一面小小的旗。
配文:“你的背影好像一只瘦高的企鹅哈哈哈”
沈念看着这张照片,停下来,站在路灯下面看了很久。
这是他第一次看到自己的背影。
原来在别人眼里,他是这样的。瘦,高,走路的时候有点驼背,围巾太长,在风里飘来飘去。
他把照片保存了下来。
然后他回复:“你偷拍。”
“什么叫偷拍!我这是艺术创作!你懂不懂!”
“不懂。”
“你这个人真的好无趣啊!”
“嗯。”
“但是没关系,我有趣就行了,我们两个互补。”
沈念看着“互补”两个字,站了很久。
路灯在他头顶嗡嗡响,光洒下来,照在他新剪的头发上,照在他脖子上的围巾上,照在他微微翘起的嘴角上。
他继续走路,步伐比来的时候慢了很多。
不是因为累了,是因为想在路上多待一会儿。多吹一会儿风,多看一会儿路灯,多想想刚才那一个小时里发生的事情。
有人给他剪了头发。
有人用手指穿过他的发丝。
有人说“我们互补”。
有人在玻璃门后面看着他走远。
这些事很小,小到说出来都觉得矫情。但对他来说,这些事很大,大到可以填满他心脏里那些空了四年的缝隙。
回到工棚,胖子他们还没睡,在打牌。
胖子第一个看到他的头发:“,沈念,你剪头发了?帅啊!”
下铺的老李也抬头看了一眼:“确实精神多了,花了多少钱?”
“免费的。”
“免费的?哪家店?我也去。”
沈念没有回答,爬上了上铺。
他躺下来,把围巾叠好,放在枕头旁边。那颗大白兔糖还在,他把它放在围巾上面。
手机亮了。
阿越不剪丑头:“到了没?你是不是又忘了发消息?”
沈念:“到了。”
阿越不剪丑头:“你骗人,你肯定到了有一会儿了,故意不回我。”
沈念被拆穿了,有点心虚。
沈念:“刚到的。”
阿越不剪丑头:“信你一次。早点睡,明天还要搬砖。”
沈念:“好。”
阿越不剪丑头:“晚安。”
沈念看着“晚安”两个字,手指在屏幕上悬了很久。
他打了一行字,删掉。又打了一行,又删掉。
最后他发了两个字:“晚安。”
然后他翻到那个停机的号码,像往常一样发了一条短信。
“,今天有人给我剪了头发。剪得很好看。他说我们互补。”
发完之后他看着屏幕,忽然觉得“未发送”这三个字好像也没那么刺眼了。
因为他知道,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有一个人会在明天等他回消息。
有一个人会记住他的手受过伤。
有一个人会把他的围巾洗得净净。
有一个人会隔着玻璃门看他走远。
这个人叫程越。
二十岁,理发店学徒,话很多,笑起来有虎牙,脸上有雀斑。
是他在这个城市里,第一个——朋友。
沈念把这个词在心里默念了一遍。
朋友。
他把大白兔糖的糖纸拆开,把糖放进嘴里。
很甜。
那种甜从舌尖蔓延到喉咙,然后一直往下,往下,落到胃里,落在那个空了很久的地方。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吃过糖了。
都快忘了甜是什么味道。
现在他想起来了。
同一时刻,理发店楼上。
程越躺在五平米的隔间里,把手机举在脸上,盯着沈念发来的“晚安”两个字。
他把这两个字看了大概有二十遍。
然后他翻了个身,脸埋在枕头里,闷声笑了好一会儿。
笑完之后他又觉得自己有病。
“程越你清醒一点,”他对自己说,“你们才见了两次面,说了不到一百句话,你就——”
就什么?
他也不知道。
他只知道那个人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会紧张。那个人低头看他的时候,他会心跳加速。那个人的手指握着他的手看伤口的时候,他整个人都僵住了,像被施了定身术。
他只知道,给那个人剪头发的时候,他的手指在发抖。不是因为冷,是因为——他第一次觉得一个人的头发这么好看,这么软,这么让他想一直摸下去。
他只知道,那个人转身走掉的时候,他站在玻璃门后面看了很久,久到王姐问他“你还不下班?”
“你是不是喜欢他?”他问自己。
然后他自己回答:“不可能,才认识两天。”
然后又反驳自己:“那你心跳个什么劲?”
然后又回答:“可能是因为他长得好看。”
然后又反驳:“你见过的帅哥还少吗?理发店每天来那么多男的,你怎么不心跳?”
然后他不说话了,把脸埋在沈念的围巾里。
围巾洗过了,但还残留着一点点洗衣粉的味道,和一种说不清的气息。那种气息让他觉得安心,觉得踏实,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和他一样,在努力地、笨拙地、沉默地活着。
他把围巾叠好,放在枕头旁边。
然后他拿起手机,翻到通讯录里的“妈”。
犹豫了很久,没有打。
他知道如果打了,妈妈会问他“在那边怎么样”“吃得好不好”“有没有交女朋友”。最后一个问题他永远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曾经试着跟妈妈说过一次。
那是高二的时候,在学校出事之后,他鼓起勇气跟妈妈说:“妈,我好像不喜欢女孩子。”
妈妈愣了很久,然后说:“你还小,不懂事,以后就好了。”
以后就好了。
这四个字他听了无数遍,从老师嘴里,从同学嘴里,从爸爸嘴里。好像“喜欢男生”是一件“不好的事”,是一件“会过去的事”,是一件“长大就好了”的事。
但程越知道,这不是“不好”,也不是“会过去”。
这就是他。
就像他的雀斑,他的小虎牙,他的蓝头发。是他的一部分,不是病,不是错,不是需要被“矫正”的东西。
但这个世界不这么想。
至少他长大的那个小县城不这么想。
所以他跑了。
跑到这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城市,剪自己喜欢的头发,穿自己喜欢的衣服,做自己喜欢的工作。他想在这里重新活一次,活成一个不会被指指点点的人。
但现在他遇到了沈念。
一个让他心跳加速的人。
一个男人。
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
“程越你完了,”他闷声说,“你真的完了。”
手机亮了。
沈念:“糖吃了。很甜。”
程越看着这条消息,愣了三秒,然后笑了。
他把脸埋在围巾里,笑了很久。
然后他回了一条:“那当然,大白兔糖,国货之光!”
发完之后他又觉得这个回复太蠢了,但已经发出去了。
沈念:“晚安。”
程越:“晚安晚安晚安!”
他把手机放在枕头底下,和沈念的围巾放在一起。
然后他闭上眼睛,嘴角还挂着笑。
窗外,城中村的夜还是那么吵。有人在吵架,有猫在叫春,远处有摩托车的引擎声。
但程越觉得今晚的声音特别好听。
像一首歌。
一首他从来没听过的、但每一个音符都让他想笑的歌。
他翻了个身,把围巾抱在怀里。
“明天见。”他小声说。
然后他闭上了眼睛。
五平米的隔间里,只有他一个人的呼吸声。
但今晚,他不觉得孤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