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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谭月交到第一个朋友的速度,比她自己想象的要快得多。

食堂里人声鼎沸,谭月端着餐盘站在打菜窗口前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要了西红柿炒蛋和清炒时蔬。她端着盘子转身,目光在食堂里扫了一圈,寻找空位。

然后她看见了舒晨。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旁边是程岩、林宇和宋扬。他正在跟程岩说什么,嘴角带着一点笑,阳光打在他侧脸上,把轮廓照得很清晰。

谭月看了一眼,迅速把目光移开。

不能看。看了就会一直想看。她太了解自己了。

“谭月!这边这边!”

一个扎马尾的女生朝她招手。谭月认出来了,是坐在前排的周默,座位跟她隔了两排,这几天课间总是主动找她说话。

谭月犹豫了一下,走了过去。

“坐坐坐,”周默热情地拍了拍旁边的位置,“我帮你占的。”

“谢谢。”谭月坐下,把餐盘放好。

周默是个话匣子,打开就关不上的那种。她长了一张圆脸,笑起来有两个酒窝,说话的时候手势特别多,像是在指挥乐队。谭月上辈子——不,上辈子这个词用在十七岁的人身上有点奇怪——总之,她以前遇到的这种性格的人,大多让她觉得有点吵。

但周默不一样。她的热情不是那种强行套近乎的热情,而是发自内心的、好像全世界都是她好朋友的那种热情。这种人,让人很难拒绝。

“你吃得也太清淡了吧?”周默看着谭月的餐盘,瞪大了眼睛,“西红柿炒蛋、清炒时蔬,你这是兔子吃的东西啊!”

“我喜欢吃这个。”谭月说。

“那你喜欢喝茶吗?学校后门那家‘茶言茶语’的芋泥波波特别特别好喝!改天我带你去!”

谭月想说她昨天刚喝过,而且是舒晨帮她点的。但她没说。因为她一提到舒晨,就会想起昨天他说的话——“芋泥波波,看起来很高冷,紫色的,冷冷的,但喝起来是甜的,暖暖的。跟你一样。”

什么鬼比喻。

但她说不上来为什么,那句话在她脑子里转了一整天。上课的时候转,下课的时候转,连昨天晚上躺在床上都在转。她翻来覆去地想,想得脸都红了,然后把被子蒙在头上,骂了自己一句“有病”。

“谭月?谭月?”

周默的声音把她拉回现实。

“啊?怎么了?”

“我问你,你认识舒晨吗?就坐你旁边那个。”

谭月的心跳漏了一拍。她低下头,用筷子夹了一块西红柿,语气尽量平淡地说:“认识,同桌。”

“他是不是打篮球特别厉害?”周默一脸八卦,“我听说昨天体育课他一个人拿了二十一分,对面三个人加起来都没他多。”

谭月想说“你怎么知道的”,但她马上想到——她昨天在跟周默聊天的时候,好像、大概、也许、可能提过一嘴。

不止一嘴。

可能好几嘴。

“……还好吧。”谭月说。

“还好?你昨天可不是这么说的,”周默笑眯眯地看着她,“你昨天说他转笔转得特别好看,说他投篮姿势特别标准,说他传球视野特别好,还说——”

“周默。”谭月放下筷子,语气平静得像一潭死水,但她知道自己的耳朵一定红了。每次她不好意思的时候耳朵都会红,这是她从小就有的毛病,怎么都改不掉。

“好好好,我不说了。”周默举起双手投降,但眼睛里的笑意怎么都藏不住。

谭月低头吃饭,心里却在想:我昨天真的说了那么多吗?

她回忆了一下,好像确实说了。周默问她舒晨是个什么样的人,她就随口说了几句。但她的“随口几句”好像总是比别人的“随口几句”内容多一些。

为什么会这样呢?

谭月在心里问自己这个问题,然后立刻给出了答案——因为她从第一天就在注意舒晨。

不是故意的。是那种不自觉的、控制不住的注意。

她记得他第一天帮她拿书包的样子,动作很自然,好像帮她拿书包是天经地义的事。

她记得他上课转笔的样子,手指很灵活,笔在指间翻转,像是有自己的生命。

她记得他打球的样子,运球、突破、投篮,每一个动作都净利落,不像在打球,倒像是在跳舞。

她记得他在公交站等车的样子,推着自行车,站在路灯下,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

她记得太多了。

多到她自己都有点害怕。

“谭月,你发什么呆呢?”周默在她面前晃了晃手。

“没有。”谭月回过神来,继续吃饭。

周默看了她一眼,忽然压低声音说:“你知道吗,舒晨以前不是这样的。”

谭月筷子顿了一下:“什么意思?”

“程岩跟我说的,他说舒晨以前话很少,闷葫芦一个,最近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变得特别会说话。”周默一边扒饭一边说,“而且程岩说他以前打篮球虽然也厉害,但没有现在这么夸张,现在简直像换了个人。”

谭月没有说话。

她想起舒晨第一天跟她打招呼时的样子——语气随意,不卑不亢,不像其他男生那样要么太热情要么太冷淡,分寸拿捏得刚刚好。那种分寸感,不像是一个十七岁的男生会有的。

她想起他说“练了二十年”时那个脱口而出的样子,好像真的练了二十年一样。

她想起他猜她坐11路、猜她吃西红柿炒蛋先吃蛋、猜她喜欢芋泥波波时那种笃定的语气,好像他早就知道了,只是假装在猜。

这个人,身上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违和感。

但奇怪的是,这种违和感不但没有让谭月觉得不舒服,反而让她觉得安心。就好像,这个人身上有一种超越年龄的稳重,让人想要靠近。

想到这里,谭月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谭月,你才认识他三天,能不能不要想这么多?

但她控制不住。

她抬头看了一眼舒晨的方向。他正低头吃饭,旁边的程岩在说什么,他听着,偶尔点一下头。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肩膀上,把他的白T恤照得有些刺眼。

谭月看了两秒,又迅速把目光收回来。

不能看。看了就会一直想看。

她低头扒了一口饭,嚼了两下,发现是西红柿炒蛋。她先吃了蛋,然后才吃西红柿。

舒晨说他也是这个顺序。

这件事她当时没说什么,但心里其实很高兴。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莫名其妙的、甚至有点丢人的高兴。

就好像,两个人之间存在某种隐秘的默契,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

“谭月,你嘴角有饭粒。”周默说。

谭月伸手擦掉,面无表情。

“你刚才是不是在看舒晨?”周默又问。

“没有。”

“我看见了。”

“你看错了。”

“我视力5.0。”

“那你看错了。”

周默看着她,忽然笑了:“谭月,你好可爱啊。”

谭月瞪了她一眼:“吃饭。”

周默笑着低下头,但嘴里还在念叨:“有情况,有情况。”

谭月没再搭理她,但心里想:如果周默知道她昨晚躺在床上把舒晨说的话翻来覆去想了一整个晚上,会不会觉得她是个变态?

大概会吧。

因为连她自己都觉得有点变态。

吃完饭室的路上,谭月走在周默旁边,脑子里还在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她想起昨天舒晨说“那你现在有了”的时候,看着她眼睛的样子。那个眼神很认真,认真到让她觉得,他不是在说客套话,他是真的在告诉她——你在这个地方,有朋友了。

她当时差点没忍住。

不是想哭,是觉得心里有一个地方忽然被什么东西填满了,满得快要溢出来。

她经常转学,从小就是。每次刚跟一个地方的人熟悉起来,就要走了。所以她学会了不跟人太亲近,因为亲近了就会舍不得,舍不得就会难过。

她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

但舒晨说“那你现在有了”的时候,她忽然发现,她从来没有习惯过。她只是一直在假装习惯。

“谭月,你加舒晨微信了吗?”周默忽然问。

谭月从思绪中抽离出来,摇了摇头:“没有。”

“为什么?你们坐同桌,加个微信不是很正常吗?”

谭月想了想,说:“他也没问我要。”

“那你不会主动给他?”

谭月看了周默一眼,那个眼神的意思是“你觉得可能吗”。

周默读懂了,叹了口气:“你这个人啊,高冷是好事,但太高冷了会把人都吓跑的。”

谭月想说“吓跑就吓跑吧”,但她没说出口,因为她在心里问了自己一个问题——如果舒晨被吓跑了,你愿意吗?

答案是不愿意。

这个答案来得太快,快得让她有点心虚。

下午第一节课是语文,讲的是《归去来兮辞》。

谭月其实早就读过这篇文章,但她还是认真听了,因为王老师讲得还不错,偶尔会蹦出一些有意思的观点。

她旁边,舒晨在走神。

谭月注意到了。她总是能注意到他走神,因为他走神的时候会微微皱起眉头,像是在想什么重要的事情。不像别的同学走神,要么是发呆,要么是打瞌睡,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他走神都走得比别人认真。

王老师忽然点了舒晨的名字:“你来翻译一下这一段。”

舒晨站起来,看了黑板一眼,说:“认识到过去的错误已经不可挽回,知道未来的事情还来得及补救。”

谭月愣了一下。

不是因为翻译得不好,而是翻译得太好了。不是那种死记硬背的好,而是真正理解了意思的好。“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这句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有一种说不出的感慨,好像他真的经历过什么似的。

她忍不住笑了一下。

很小的一声,但舒晨听见了。他坐下来,偏头看她,小声问:“你笑什么?”

“没什么,”谭月也小声回,心里想的却是——我笑是因为,你翻译这句话的时候,表情认真得像一个活了很多年的人。

但她没说出口。这种话说出来太奇怪了。

“就是觉得你走神的样子挺认真的。”她说。

“走神还有认不认真之分?”

“有啊,有的人走神是发呆,你走神是在想事情。不太一样。”

舒晨看了她一眼:“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事情?”

“因为你的眉头是皱着的,但嘴角是平的,”谭月说,“发呆的人眉头不会皱,想事情的人才会。”

舒晨沉默了两秒,说:“你真的观察力很好。”

“还行。”

谭月转过头去看黑板,假装在听课。但她的心跳得很快,因为她刚才说的那些话,暴露了一个事实——她在看他。她在认真地、仔细地、不放过任何细节地看他。

一个人如果不看另一个人,怎么可能知道他的眉头是皱着的还是平的?

舒晨大概没注意到这个漏洞。

也可能注意到了,但没说。

谭月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因为舒晨这个人,好像总是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这种分寸感,又让她觉得不像一个十七岁的男生。

放学的时候,谭月在校门口等公交,周默陪着她。

“你周末有空吗?”周默问,“城南新开了一个商场,听说有个很大的书店,要不要一起去逛?”

谭月犹豫了一下。她本来想说“我不喜欢逛街”,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因为她忽然想起舒晨昨天说的话——“那你现在有了。”

有了朋友,就要有朋友的样子。

“好。”她说。

周默眼睛一亮:“真的?那说定了!周六上午十点,商场门口见!”

“嗯。”

公交车来了,谭月上车前,看了一眼校门口的方向。舒晨正推着自行车往外走,旁边跟着程岩他们三个。他没有看她,正在跟程岩说着什么,嘴角带着一点笑。

谭月上了车,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公交车启动的时候,她看见舒晨抬头往她的方向看了一眼。只是一眼,很快,快得像是不经意的。

但谭月捕捉到了。

她低下头,嘴角弯了一下。

然后她在心里骂自己:谭月,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容易满足?人家就是看了一眼,你高兴什么?

但她就是高兴。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高兴。

晚上回到家,谭月洗完澡,躺在床上,拿着手机翻来覆去地看。

舒晨没有给她发消息。

她当然知道他不会给她发,因为他们本没有加微信。

“你可以加他啊。”周默的话在她脑子里响起来。

谭月把手机扣在床上,翻了个身。

不行。太主动了。她从来没有主动加过男生的微信,这件事想想就觉得别扭。而且万一他不想加呢?万一他只是出于礼貌才跟她说话呢?

她又翻了个身。

但他看起来不像那种人。

她又翻了个身。

可是你怎么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你才认识他三天。

她又翻了个身。

三天够了吗?有的人认识了三年还是陌生人,有的人三天就够了。

“你才认识我两天。”她昨天跟他说过这句话。

他说:“交朋友不需要很长时间,有的人认识了十年还是陌生人,有的人两天就够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认真。

谭月又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

她在心里跟自己说:谭月,你清醒一点。你跟他就是普通同桌,不要想太多。他只是人比较好,对谁都这样。你不特殊,你一点都不特殊。

但另一个声音在她心里说:他给你夹鸡腿了,他帮你点茶了,他说“那你现在有了”,他说“你耳朵又红了”——

“啊——”谭月把脸埋在枕头里,发出一声闷闷的呻吟。

她觉得自己完蛋了。

彻底完蛋了。

周六早上,谭月比平时起得早。

她站在衣柜前,看着里面挂着的衣服,犹豫了二十分钟。T恤?太随便了。裙子?太刻意了。牛仔裤?好像还行,但配什么上衣呢?

她试了三套衣服,最后穿了最普通的那套——白T恤,牛仔裤,帆布鞋。

看起来像是随便穿的,但其实她想了很多。

谭月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米七的个子,白T恤塞进牛仔裤里,腰线很明显。头发散着,黑长直,垂在肩膀两侧。她歪了歪头,觉得还行。

然后她在心里骂自己:你打扮什么?你跟周默逛街,又不是跟他。

但她打扮的时候,脑子里想的确实是——万一碰见他呢?

城南新开的商场离谭月家不远,坐公交三站就到了。她到的时候,周默已经在门口等着了,手里拿着两杯茶。

“给你!”周默把其中一杯递给她,“芋泥波波,少糖,温的。”

谭月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喝这个?”

“舒晨说的啊,”周默说,“昨天我问他要不要加你微信,他说不用,他今天自己跟你说。然后我随口问了一句你喜欢喝什么茶,他就告诉我了。”

谭月握着那杯芋泥波波,手指微微收紧。

舒晨知道她喜欢喝什么,但她没有加他的微信。

这件事的逻辑让她有点晕。

“走吧走吧,先去看书店!”周默拉着她往商场里走。

书店在三楼,门面不大,但进去之后别有洞天。暖黄色的灯光,木质书架,地上铺着深色的地毯,踩上去没有一点声音。店里放着很轻的音乐,像是钢琴曲,又像是吉他独奏,听不太清楚,但氛围很好。

谭月深吸了一口气。

新书的味道。纸张、油墨、还有一点点木头的气味,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让人安心的味道。

“你真的会闻新书的味道啊?”周默看着她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嗯,”谭月说,“很好闻。”

她们在书店里逛了很久。谭月走到文学区,手指在书脊上滑过去,一本一本地看过去。她看到一本《百年孤独》,跟她正在看的那本是同一个版本,封面的设计一模一样。

她拿起来翻了翻,又放下了。家里已经有一本了,没必要再买。

然后她看到了《小王子》。

那不是普通的版本,是一个画特别版,每一页都有手绘风格的图,色彩柔和,线条细腻。谭月翻开第一页,看见小王子站在他的星球上,披风被风吹起来,像一面小小的旗。

她站在那里,把第一页看了很久。

“你喜欢这个?”周默凑过来。

“嗯,”谭月说,“图很好看。”

“那就买啊。”

谭月犹豫了一下。她已经有《小王子》了,但那个版本没有图。而且这个版本的封面是星空蓝的,摸起来有一种绒布的质感,很舒服。

“买。”她说。

她拿着书去结账,排队的时候,手机震了一下。

舒晨发来消息了。

她昨晚纠结了一整个晚上没有他的微信,结果今天他就加了。谭月看着好友申请,心跳快得像打鼓。

她点了通过,手指有点抖。

然后她开始翻他的朋友圈。内容不多,几条而已,大多是篮球赛的照片,配文简短,没什么废话。有一张是他打球的照片,跳起来投篮的瞬间,身体在空中舒展得像一张拉满的弓。

谭月看了两秒,迅速退出去。

不能看。看了就会一直想看。

舒晨发来第一条消息:你周末一般什么?

谭月看着这条消息,嘴角弯了一下。他主动找她说话了。

她回了两个字:睡觉。

然后觉得太冷淡了,又补了一句:除了睡觉呢?

舒晨:打球,吃饭,继续睡觉。

谭月忍不住笑了一下。这个人的回答永远这么敷衍,但敷衍得让人想笑。

她回:你的人生好无聊。

舒晨:你周末什么?

谭月想了想,打了几个字又删了,删了又打。她想说“跟周默逛街”,但又觉得这样说显得她很刻意,好像专门告诉他“我有朋友了”一样。

但她还是说了。

谭月:周默约我去逛街。

发完之后她盯着屏幕,等着他的回复。

舒晨:哦。

谭月看着那个“哦”字,心里有点说不上来的感觉。他说“哦”,是什么意思?是觉得无所谓?还是觉得挺好的?还是只是随口一答?

她发现自己开始过度解读他的每一个字了。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谭月:你‘哦’什么?

舒晨:没什么,就是觉得你们发展得挺快的。

谭月看着这行字,心跳又快了几拍。他说“你们发展得挺快的”——他用“发展”这个词,好像在说她和周默的关系在“发展”。这说明他在关注她交朋友这件事。

他为什么要关注?

谭月在心里问自己这个问题,然后立刻按住了那个快要冒出来的答案。

不要想太多。

不要想太多。

不要想太多。

她深吸一口气,回了三个字:什么意思?

舒晨:才认识两天就去逛街了,说明她真的很喜欢你。

谭月看着这行字,手指在屏幕上悬了一会儿。

他说“她真的很喜欢你”,但谭月心里想的是另一件事——她跟周默认识两天就熟了,但她跟舒晨也认识两天了,他们现在算什么?

她没敢问。

谭月:你说话能不能别这么直接?

舒晨:你不是不喜欢拐弯抹角吗?

谭月愣了一下。他记得她说过的话。她说“不喜欢拐弯抹角”,是第一天在食堂说的,当时周默问她喜欢什么样的人,她说“会转笔”,那其实是在开玩笑。

但他记住了“不喜欢拐弯抹角”。

她当时说那句话的时候,语气很随意,她自己都快忘了。但他记住了。

谭月的心跳又快了几拍。

她回了那句:我是说,你能不能别这么直接地说这种话?

发完之后她觉得这句话有点矛盾。她既不喜欢拐弯抹角,又不希望他太直接。她到底想要什么?

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舒晨问了她们去哪儿逛,她说了书店。他说“你喜欢逛书店?”她说“嗯,喜欢闻新书的味道。”

发完这句话之后她有点后悔。喜欢闻新书的味道,这种话说出来好像有点奇怪。但舒晨回了一句让她没想到的话。

舒晨:你真的很像那种会闻新书味道的人。

谭月:哪种人?

舒晨:就是那种,看起来很高冷,但其实会在书店角落里蹲着看漫画看一整个下午的人。

谭月盯着这行字,心跳快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他怎么知道?

她确实会这样。以前在省城的时候,她经常去一家书店,在角落里蹲着看漫画,一看就是一整个下午。她以为没有人知道这件事,因为她从来不跟别人说,而且她在书店里遇到熟人的时候,会立刻把漫画放下,拿起一本看起来比较“有深度”的书。

但舒晨猜到了。

他又猜到了。

谭月:你怎么知道我会看漫画?

舒晨:猜的。

谭月:你能不能不要每次都猜这么准?

舒晨:不能。

谭月看着“不能”两个字,忽然笑了。不是嘴角弯一下的那种笑,是真的笑了,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形。

旁边的周默看见她笑,凑过来看了一眼她的手机屏幕,然后发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哦——”。

谭月立刻把手机扣在桌上,面无表情地说:“没什么。”

“没什么你笑那么开心?”

“我没笑。”

“你笑了,我看见你笑了,你笑得眼睛都没了。”

“我眼睛本来就不大。”

“谭月,”周默双手托腮,笑眯眯地看着她,“你跟舒晨聊天的时候,跟平时完全不一样。”

谭月心里一紧:“哪里不一样?”

“平时你说话像冬天,跟他聊天的时候像春天。”周默说,“你自己可能没发现,但你跟他聊天的时候,嘴角一直是弯着的。”

谭月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嘴角。

确实是弯着的。

她把手放下来,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周默没再追问,但她的表情说明了一切——“我什么都知道了”。

谭月在心里叹了口气。

她知道自己的秘密藏不了多久了。不是因为周默太聪明,而是因为她自己太明显了。

她拿起手机,看到舒晨说“我讨厌你”的时候,又笑了。

他说“我讨厌你”,但她知道他不是真的讨厌。她不知道为什么知道,就是知道。

就像他总能猜中她的心思一样,她好像也开始能猜中他的了。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像是两个人之间有一条看不见的线,把他们的想法连在一起。她往这边拉一下,他那边就会动。他往那边拉一下,她这边就会有感觉。

谭月不知道这条线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也许是第一天,他说“我叫舒晨”的时候。

也许是第二天,他说“芋泥波波跟你一样”的时候。

也许是昨天,他说“那你现在有了”的时候。

也许是刚才,他说“不能”的时候。

她说不清楚。

但她知道这条线在那里。

回家的公交车上,谭月坐在靠窗的位置,手里捧着那本新买的《小王子》,翻开第一页,看着小王子站在星球上的图。

她想起舒晨说“下次带你去”的时候,她回了“好”。

那个“好”字,她打出来的时候手是抖的。

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期待。

她期待跟他一起去吃那碗馄饨。期待跟他一起走在城南老街上。期待听他说话,看他笑,猜他下一次又会猜中她的什么。

她期待一切跟他有关的事情。

这个念头让谭月有点害怕。

她是一个不会在一个地方待太久的人。她习惯了离开,习惯了告别,习惯了不跟任何人产生太深的联系。因为太深的联系,意味着太痛的分离。

但舒晨出现了。

他用三天时间,在她心里挖了一个坑,然后把自己种了进去。

现在那个种子在发芽,在生长,须在往她心里最深处的地方扎。

谭月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像以前一样,说走就走。

她也不知道,如果真的要走的那一天来了,她舍不舍得。

公交车到站了,谭月下车,走在回家的路上。秋天的风吹过来,带着桂花的香味,她把《小王子》抱在怀里,脚步比平时轻快了一些。

她在心里跟自己说:谭月,不要想太多。享受当下就好。该来的总会来,该走的也留不住。

但她知道,这些话是说给自己听的安慰。

因为在她心里最深处的地方,有一个声音在说——她不想走了。

她想留下来。

留在这个有舒晨的地方。

(第三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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