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底下压着一个黑色U盘。
U盘里是我这半年陆续录下的对话录音,一共十四段。
陈屹说”止损”的那段。婆婆说”无底洞”的那段。婆婆叫我”外人”的那段。小姨住在我主卧那十一天里,婆婆每天跟不同的亲戚通电话,说我”不懂事””小气””天天摆脸色””嫁过来一分钱嫁妆都没带”的录音。还有婆婆骗陈屹说她替我垫付了手术费的那段——实际上每一分钱都是我自己出的,她一分没掏。
程远舟花了四十分钟翻完所有材料。
他摘下眼镜,揉了揉鼻梁,看了我一眼。那个眼神我认得——不是同情,是见过太多类似的案子之后,一种职业性的确认。
“苏禾女士,你准备得很充分。”
“我有两年时间准备。”我说,”只是以前不知道该用来做什么。”
他没有追问。他翻开一个笔记本,拧开钢笔,说:”我们来理一下步骤。”
行动分四步。
第一步,财产清算。
我通过银行流水倒推出两年来婆婆从我工资卡上支取的金额:总计十九万四千三百元。其中可追溯的用途包括:金手镯一只(七千二)、金项链一条(五千八)、足浴盆一台(两千三)、麻将社消费(每周两到三次,累计约一万六)、给她妹妹的”借款”三万元、给侄女的结婚礼金八千、给陈屹表弟的满月红包两千、春节期间给娘家各路亲戚的礼品采购约一万一。剩余的部分,她说是”生活费”,但我查了超市购物小票,两年来她名下的消费远超正常家庭开支。
这些支出均未经我签字授权,且我的工资卡是她以”帮忙”为由拿走的,我从未办理过任何委托手续。
程律师在笔记本上写了六个字:”不当得利,可追偿。”
第二步,夺回房子的使用权。
房产证上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婚前全款购买,七十八平米,首付加装修一共花了六十三万,全部是我工作五年攒下来的积蓄加上我爸妈给的十五万。婚前财产公证齐全,白纸黑字,公证处有存档。
法律上,这套房子与陈屹没有任何关系。
我把这个事实用微信告诉了陈屹,只发了一条消息,十九个字:
“房子是我的婚前财产,请你母亲在三天内搬离。”
他回了一长串语音,我数了一下,六条,每条都是五十九秒。核心意思是:你疯了吗?她是我妈,你让我妈搬去哪?你是不是吃药吃出问题了?你冷静一点行不行?
我没有再回复。
三天后,我拿着律师函和房产证原件回到家。
下午两点半。婆婆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面前的茶几上铺满了瓜子壳,脚边放着她的足浴盆,着电,咕嘟咕嘟地冒热气。电视里在放一个婆媳调解节目,声音开得很大。
她看见我手里的牛皮纸信封,看见信封上”XX律师事务所”的红色抬头,脸色变了一瞬。
但她很快恢复了镇定。
她把瓜子壳往茶几上一推,翘起二郎腿,声音里甚至带着笑意:”你有本事让警察来赶我。”
我没有跟她争论。
我拿出手机,拨通了物业的电话。然后拨了社区民警的电话。
我语气平静,每一个字都是对着电话说的,但我知道她在听:
“您好,我是翠苑小区7幢2单元402的业主苏禾,我的房屋被人非法占用,对方拒绝搬离。我现在需要协助处理。是的,我有产权证原件和户口本,房屋登记人是我一个人。对方是我丈夫的母亲,但她的户籍不在本地址,她的户口在安徽淮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