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精选一篇都市高武小说《无终神座》送给各位书友,在网上的热度非常高,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董无终,无错版非常值得期待。小说作者是旦旦曰,这个大大更新速度还不错,无终神座目前已写239253字,小说状态连载,喜欢都市高武小说的书虫们快入啦~
无终神座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苍梧镇中学的午休时间很安静。
大部分学生趴在桌上睡觉,少数精神好的在走廊里追逐打闹,还有几个学霸在教室里埋头做题。董无终没有睡觉,也没有做题。他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闭着眼睛,看起来像是在打盹,实际上他在运行镇脉诀。
三股力量在他体内沿着特定的经脉缓缓流动,像三条安静的河流。经过昨晚和今天早上的练习,他已经能比较熟练地控制这股力量了——至少不会再捏碎鸡蛋了。但控制是一回事,融合是另一回事。三股力量依然各行其道,银白的是银白的,紫金的是紫金的,暗红的是暗红的,谁也不搭理谁。
“融合急不来。”虚尊的声音在识海中响起,“你才觉醒三天,能做到互不冲突已经超出本尊的预期。真正的大融合,需要时间,需要契机,需要你在某个领域达到极致的顿悟。”
“什么领域?”
“任何一个领域。武道、道法、科学、艺术——当你在一件事上做到极致的时候,那种顿悟会带动其他方面的突破。这叫‘一法通,万法通’。”
董无终记下了这句话。
“无终哥!”
铁牛的声音从走廊里炸过来,把董无终从镇脉诀的状态里拽了出来。他睁开眼,看见铁牛从走廊那头跑过来,脸上的表情不是平时的憨笑,而是一种他很少见到的——愤怒。
“咋了?”董无终问。
“初三那几个小崽子,又在场上欺负人了。”铁牛的声音闷闷的,拳头攥得咔咔响,“我刚去上厕所,看见他们把李小明堵在场角落,要钱。李小明的伙食费,他妈上周刚给的,五十块钱。”
李小明,初三学生,个子矮小,性格内向,家里条件不好,是那种在校园里最容易成为被欺负对象的学生。董无终认识他——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李小明的跟董无终的是表姐妹,算起来还有点亲戚关系。
董无终站起来。
他的动作不快,但很稳。从座位上站起来,从桌洞里拿出手机塞进口袋,然后往外走。整个过程没有多余的动作,也没有多余的话。
铁牛跟在他后面。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下楼梯,穿过教学楼前面的空地,往场走。场的角落,靠近围墙的那片区域,种着一排杨树,夏天的时候树荫很密,是学生乘凉的地方,也是那些不想被人看到的事情发生的地方。
董无终走到场边缘的时候,看见了李小明。
李小明被三个初三男生围在墙角。他的校服被扯歪了,眼镜歪在鼻梁上,嘴唇在发抖。三个男生比他高半个头,其中一个正伸手去掏他的口袋。
“什么呢?”
董无终的声音不大,但很沉。那三个男生同时转过头来。
领头的那个叫赵虎,初三出了名的刺头,个子不高但壮实,胳膊上有纹身——虽然学校严禁纹身,但他用长袖遮着,老师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赵虎看了一眼董无终,认出了他,脸上的表情从警惕变成了不屑。
“董无终?”赵虎笑了一下,“高三那个倒数第一?”
另外两个男生跟着笑了。
董无终没笑。他走到李小明面前,把李小明从墙角拉出来,挡在身后。李小明抓住他的衣角,手指在发抖。
“把他的钱还给他。”董无终说。
赵虎把玩着手里的五十块钱,没动。“董无终,你管什么闲事?你一个高三的,管我们初三的?”
“把钱还给他。”
“我要是不还呢?”
董无终看着赵虎,没有说话。
铁牛从他身后站出来,攥着拳头,声音比董无终大得多:“赵虎,你他妈——”
董无终伸手拦住了铁牛。
他往前走了半步,离赵虎更近了。两个人面对面站着,中间不到一臂的距离。赵虎比董无终矮了小半个头,但他不怵——他打架打得多,对自己的拳头有信心。
但董无终的眼神让他有点不舒服。不是那种凶狠的眼神,是那种——怎么说呢——赵虎后来跟别人形容的时候,说了一句:“他看我的眼神,就像看一块石头。不是看不起,是真的没把你当回事。”
董无终伸出手。
“把钱给我。”
赵虎犹豫了一下。场上开始有人围观了,七八个学生站在不远处看着。赵虎好面子,在这种场合下退缩,以后就没法混了。他把五十块钱攥得更紧了,扬起下巴:“我不给,你能咋地?”
董无终没有说话。
他伸出手,握住了赵虎攥着钱的那只手。
力度很轻。真的很轻。董无终只用了大概百分之三的力量。但赵虎的脸色瞬间变了——从红变白,从白变青。他的嘴张开,想喊,但喊不出来。他的手在董无终的掌心里像一只被老虎钳夹住的小鸟,骨头在嘎吱作响,疼得他眼泪都快出来了。
董无终松开手。
赵虎的手垂下来,手指张开,五十块钱飘落在地上。他的手在剧烈地发抖,整只手从手指到手腕都是白的,血液被挤压得半天没流回去。
董无终弯腰捡起钱,转身递给李小明。
“拿着,室去。”
李小明接过钱,眼眶红红的,想说谢谢,但嘴哆嗦着说不出话来。他鞠了个躬,转身跑了。
董无终转过头,看着赵虎。
赵虎还在揉自己的手,脸色煞白。他身后那两个男生已经退了好几步,眼神里全是恐惧。
“以后别让我再看见你欺负人。”董无终说。
赵虎没有回答。他低着头,像一只被拔了牙的狗。
董无终转身走了。
铁牛跟在他后面,嘴巴张着,眼睛瞪得溜圆。走出场之后,铁牛终于憋不住了,一把拉住董无终的胳膊。
“无终哥!你刚才——你是怎么做到的?!”
“什么怎么做到的?”
“你握了一下他的手!就握了一下!他就把钱交出来了!你的手是铁打的?”
董无终看了看自己的右手。掌心里什么痕迹都没有,净净。他笑了笑:“可能是他良心发现了。”
“良心发现?”铁牛的声音拔高了八度,“赵虎良心发现?他那玩意儿早就被狗吃了!”
董无终没再解释。
下午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
苍梧镇中学的体育课没什么花样——男生打篮球,女生自由活动,偶尔跑两圈算是热身。体育老师姓马,三十出头,体育学院毕业,平时不怎么管学生,只要不受伤、不打架,怎么都行。
董无终以前从不打篮球。不是不会,是懒得动。每次体育课他都找个阴凉的地方坐着,跟铁牛聊天,或者睡觉。但今天,他不太想坐。
他的身体需要释放。镇脉诀能帮他梳理力量,但不能消耗力量。那些力量像水一样在他的身体里蓄积着,越蓄越多,越蓄越满,他需要找到一个出口。
“去打篮球。”零说,“运动可以帮助你建立更精细的力量控制。”
“本尊附议。”虚尊说,“身体的锤炼,也是道的修炼。”
董无终走到篮球场上,从球筐里捡起一个球。
球在他手里像一颗鸡蛋——太轻了。他运了一下球,球砸在地上弹起来的高度比他预想的低了至少一半,因为他用的力太小了。他加了点力,再运一次,球弹得太高,直接飞过了头顶。
铁牛在旁边看着,忍不住笑出了声:“无终哥,你这是在拍皮球还是在练杂技?”
董无终没理他。他在试。试力度、试角度、试手感。第三次运球,球在手掌和地面之间弹跳了一次、两次、三次,高度稳定,节奏均匀。
第四次。
第五次。
第六次。
到第十次的时候,他的运球已经看不出和普通人的区别了。到第二十次的时候,他的运球比大多数同学都好了。到第五十次的时候——他运着球从三分线外启动,三步上篮,球在指尖轻轻一拨,擦板入筐。
铁牛的嘴巴张成了一个“O”型。
“你什么时候学会打篮球的?”
“刚才。”
“刚才?”
“嗯,刚才。”
铁牛盯着他看了三秒钟,然后摇了摇头:“无终哥,你今天真的不对劲。”
体育课的后半段,男生们分拨打半场。董无终被铁牛拉进了他那一队,对面是班上的几个篮球打得不错的同学,领头的叫张扬,校篮球队主力,一米八三,速度快,投篮准,是苍梧镇中学的篮球明星。
张扬看见董无终上场,笑了一下:“倒数第一也打球?”
旁边几个人跟着笑了。
董无终没说话。铁牛替他回了嘴:“倒数第一怎么了?倒数第一吃你家大米了?”
张扬耸了耸肩,没再接话。
比赛开始。
董无终站在场上,位置是小前锋。他对篮球的规则不算陌生——以前看过,知道怎么算分、怎么算犯规。但他的身体对这个运动是完全陌生的。球在队友之间传递的时候,他站在三分线外,看起来有点不知所措。
“无终哥!这边!”铁牛喊了一声,把球传了过来。
球飞过来的速度在别人眼里可能很快,但在董无终眼里——太慢了。他的神经反应速度是普通人的八点五倍,一颗以每秒八米速度飞来的篮球,在他的感知中就像一颗以每秒不到一米速度飘来的气球。
他伸出手,轻松接住。
然后他做了一件让全场安静的事。
他起跳了。不是普通的起跳,是那种——他屈膝、蹬地、身体像弹簧一样弹起来,整个人从地面上拔地而起。他的手掌超过了篮筐,超过了篮板下沿,几乎要碰到篮板的顶边。
他把球按进了篮筐。
不是“投”进去的,是“按”进去的。单手抓球,手臂伸直,手腕一压,球从篮筐里穿过去,砸在地上,弹了两下,滚到了场边。
全场安静。
铁牛的嘴巴已经张成了“O”型,这次不是一个,是三个。张扬站在三分线外,手里的球掉了,眼睛瞪得像铜铃。场边几个女生尖叫了一声,然后捂住了嘴。
董无终落地的时候,膝盖微屈,缓冲了冲击力。他的脚稳稳地踩在地上,没有踉跄,没有失衡,甚至没有发出太大的声响。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又看了看篮筐。
他没用全力。他甚至没用十分之一的力。他只是轻轻跳了一下,然后就——摸到了篮筐。不,不是摸到,是超过了篮筐整整一个手掌。
“零。”他在心里说。
“我知道。”零说,“你的弹跳力目前大约是普通人的四倍。原地起跳摸高约三米八。标准篮筐高度三米零五。你刚才起跳高度大约一米一,起跳点距离篮筐还有半米。综合计算,你完全有能力在罚球线起跳扣篮。”
“罚球线?NBA那个罚球线?”
“NBA罚球线距离篮筐四米六。你现在做不到,但再觉醒一周,应该可以。”
董无终深吸一口气。
“控制。”虚尊的声音在识海中响起,“你刚才的起跳力量控制得不够精细。你应该用更少的力。”
“我知道。我没想到跳这么高。”
“下次就会了。”
张扬捡起球,走到董无终面前,把球递给他。他的表情很复杂,有惊讶,有不服气,还有一种董无终看不懂的东西。
“再来一个。”张扬说。
董无终接过球,摇了摇头。
“不打了。”他说。
“为什么?”
“怕把篮筐扣坏。”
张扬以为他在开玩笑。铁牛以为他在装。但董无终是认真的。他刚才起跳的时候,落地时脚踩在水泥地上,他感觉到地面微微震了一下。水泥地。不是木地板,是水泥地。他用四分之一的力量跳了一下,水泥地在颤。
如果他全力起跳,全力扣篮,他不确定那个篮筐能不能扛住。
不是他太强,是篮筐太弱。
苍梧镇中学的篮球架用了快二十年,铁架子锈迹斑斑,篮板是木头的,边缘已经开裂了。篮筐倒是铁的,但固定篮筐的螺丝已经松了,投篮的时候篮筐会往下沉一沉。
他真的怕把篮筐扣坏。
体育课结束后,董无终去水房洗了把脸。
凉水浇在脸上,驱散了下午的燥热。他抬起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镜子里的那张脸跟三天前没什么不同——还是那张懒洋洋的脸,还是那两颗小虎牙。但眼睛不一样了。以前他的眼睛是那种很净的、有点憨的亮,像山里的星星。现在那双眼睛里多了一点东西,像星星背后突然出现了整片银河。
他盯着镜子看了几秒钟,然后转身走出水房。
走廊里,他遇到了沈清辞。
沈清辞抱着一摞书,从教学楼那边走过来。她的校服很整齐,头发披在肩上,走路的时候发尾轻轻晃动。她的表情很平静,看不出任何情绪。
两个人擦肩而过的时候,董无终闻到了那股很淡的香味——洗衣液、洗发水,还有一点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沈清辞走了两步,突然停了下来。
“董无终。”她叫了他的名字。
董无终转过身。
沈清辞没有转身,她背对着他,抱着书的手微微收紧。
“你身上的味道,”她说,“变了。”
董无终愣了一下。“什么味道?”
沈清辞没有回答。她迈步走了,脚步声在走廊里渐渐远去,越来越轻,最后消失在教学楼的拐角处。
董无终站在走廊里,闻了闻自己的袖子。
洗衣液的味道。他家用的是超市最便宜的那种洗衣液,味道很淡,几乎闻不出来。除此之外,他闻不到任何别的东西。
“零,我身上有味道吗?”
“你的新陈代谢率是普通人的数倍,身体会分泌一些特殊的化学物质。”零说,“普通人闻不到,但嗅觉灵敏的人——或者不是普通人的人——可能会察觉到。”
“沈清辞不是普通人。”
“据目前的数据分析,沈清辞不是普通人的概率为百分之九十三点七。”
董无终站在走廊里,看着沈清辞消失的方向。
阳光从窗户外面照进来,在地板上画了一道长长的光带。光带里有灰尘在飞舞,飘飘扬扬,没有方向。
他想起虚尊说的话——沈清辞体内有无终子国的印记。
他想起零说的话——沈清辞的档案有国家安全级别的加密。
他想起沈清辞自己说的话——你身上的味道变了。
她以前闻过他身上的味道?
他们以前认识吗?
不,不可能。他从小在苍梧镇长大,她是从省城转学来的。他们不可能认识。
但她闻过他身上的味道。
“算了。”董无终摇了摇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出脑海。
他迈步走向教室。
夕阳从窗户外面照进来,把他的影子拖得很长很长。
影子投在地板上,像一个正在长大的巨人。
放学后,董无终在校门口等董珝。
苍梧镇中学的初中部和高中部在一个校区,但教学楼不同。董珝在高一三班,教学楼在另一边。每天放学,董无终都会在校门口等她,两个人一起骑车回家。这是他们之间的默契,不需要约定,不需要提醒。
董珝从教学楼那边跑过来的时候,马尾辫在脑后一甩一甩的。她跑得很快,书包在背上颠来颠去,校服被风吹得鼓起来。
“哥!”她跑到董无终面前,气喘吁吁地说,“那个教授回邮件了!”
“什么教授?”
“苍梧大学那个历史系的教授!我发给他那张青铜器铭文的照片,他翻译出来了!”
董珝从书包里掏出手机,打开邮件,递给他。
董无终接过手机,看到屏幕上是一封很长的邮件。发件人叫顾言之,苍梧大学历史系教授,研究领域是先秦史、古文字学。邮件的语气很客气,但内容很详细。
董珝,你好。你发来的照片我仔细看了。这件青铜器上的铭文是春秋时期的燕系文字,保存状况不太好,但大部分内容可以辨认。铭文共二十七个字,内容如下:
“唯王三年,无终子某作厥皇祖之器,用祈眉寿,无疆之休。无终之血,永不断绝。”
其中,“无终子某”的“某”字磨损严重,无法辨认,应该是国主的名字。“无终之血,永不断绝”这句话很有意思,它既像是祈祷,又像是一种宣告。在春秋时期的青铜器铭文中,这种表述非常罕见。
另外,这件青铜器的出土地点——蓟州无终子城遗址——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遗址的灰烬层中发现了大量烧焦的人骨和断裂的兵器,说明这座城是毁于战火的。但在灰烬层的底部,考古队发现了一件完整的青铜器,就是你发来的这件。它被埋在灰烬层的最下面,上面覆盖着厚厚的灰烬和坍塌的墙体,但器物本身完好无损。
这说明什么?说明在城破之时,有人特意把这件青铜器埋藏了起来,保护它不被战火毁坏。这个人,很可能就是铭文中提到的“无终子某”——也就是无终子国的末代国主。他在城破之前,把国中最珍贵的礼器埋入了地下,希望它能够躲过战火,流传后世。
关于你问的“无终之血”是否与无终王族的血脉传承有关,我只能说——有可能。但在正史中没有任何记载。这种血脉传承的说法,更接近于民间传说或族谱中的记载,不在正统史学的讨论范围内。
不过,如果你感兴趣的话,我可以推荐几本相关的书籍给你。另外,蓟州无终子城遗址的考古报告正在整理中,预计明年出版,到时候你可以看看。
祝学业进步。顾言之
董无终把手机还给董珝,沉默了很长时间。
“无终之血,永不断绝。”这句话,他从爷爷嘴里听过,从公孙衍的意识碎片中感受过,现在又从两千六百年前的一件青铜器上读到了。这不是巧合,不是传说,不是老人的幻想。这是一段真实的历史,刻在青铜上,埋在地下,等待了两千六百年,终于被挖了出来。
“哥。”董珝的声音很轻,“这些事,是不是都是真的?”
董无终看着她。他的妹妹,十五岁,扎着马尾辫,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站在九月的夕阳下,眼睛里倒映着满天霞光。
“是真的。”他说。
董珝没有说话。她只是点了点头,然后把手机放回书包里,跨上自行车。
“走吧,妈说今天吃鱼。”
“嗯。”
两个人骑着自行车,沿着乡间小路往苍梧村的方向走。夕阳在身后,把两个人的影子投在前面,很长很长,一直延伸到路的尽头。
路两边的玉米地在晚风中沙沙作响,像无数只手在鼓掌。
董无终骑着车,忽然想起一件事。
“珝珝。”
“嗯?”
“你刚才说,你闻到过我身上的味道?”
董珝愣了一下。“什么味道?”
“没事。”
董无终加快了骑车的速度,风从耳边呼啸而过。
他想着沈清辞说的那句话——“你身上的味道变了。”
她以前闻过。
在哪儿?什么时候?
他不知道。
但他有一种直觉,答案不会太远。
窗外,燕山山脉在暮色中像一条沉睡的巨龙。
远处,无终墟的遗址上,野草在风中沙沙作响。
一切都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