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习惯。”我说。
她笑了一下:“我老早就说,你应该来做律师。”
“我不喜欢法庭。”
“但你现在要上法庭了。”
我点头。
林薇开始帮我梳理案件。
“诽谤行为确实存在,证据充分。”她边说边记,“她在直播中指名道姓说你卖假货,但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这就是典型的名誉侵权。”
“民事还是刑事?”
“先民事。”她说,“诽谤罪的立案门槛高,但民事侵权稳赢。让她赔钱、公开道歉,比刑事追诉更现实。”
我点头:“那就民事。”
“赔偿金额你想要多少?”
“八万。”
林薇挑眉:“依据呢?”
“直接损失4720元,是订单取消的金额。”我说,“精神损害、名誉损害,我按影响范围算。她直播累计观看12万人次,平均每人赔我一毛钱不过分吧?12000。加上我请假的误工费、交通费、取证成本,凑个整数。”
林薇笑了:“不愧是法务。”
“还有一件事。”我说,“她的店叫‘艳姐优选’,是个直播带货店。我顺手查了一下,她店里很多产品没有资质,还有刷单的痕迹。”
“你要举报?”
“看情况。”我说,“先诉讼。如果她认错道歉,我可以不追究。如果她继续嘴硬……”
我没说完,林薇懂了。
“行。”她合上电脑,“律师函明天就发。”
我回到家,在沙发上坐了很久。
窗外,天色暗了下来。
我打开文件夹,看着那些证据。
137条好评,5年积累。
一句谣言,44天就能摧毁。
但证据,只需要44天就能收集完。
刘艳,你以为我沉默是心虚。
不。
我只是在等一个足够完整的证据链。
现在,够了。
6.
周三下午,刘艳收到了律师函。
我没在现场。但林薇在现场。
她特意挑了刘艳店里最忙的时候,穿着正装,带着两份文件,走进“艳姐优选”。
“刘艳女士?”林薇问。
刘艳正在整理货架,抬头看她:“你谁?”
“我是北京市中正律师事务所的林薇,这是我的执照。”林薇把律师证递过去,“这是律师函,请您签收。”
刘艳愣了一下,接过那份文件。
她看了两行,脸色变了。
“陈念?她让你来的?”
“我的当事人是陈念女士,是的。”林薇说,“您在直播中多次诽谤我当事人,已构成名誉侵权。这是律师函,告知您相关法律后果。”
“你少吓唬我。”刘艳把文件扔到柜台上,“我说的都是事实,她就是卖假货!”
“您有证据吗?”
“我……”刘艳卡了一下,“反正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不是证据。”林薇说,“您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就是诽谤。”
“你别拿法律吓我,我不怕。”刘艳扬起下巴,“她一个打工的,还想告我?”
林薇微微一笑:“刘女士,我的当事人是企业法务,工作五年,专门处理侵权。”
刘艳的脸色僵住了。
“她……她是搞法律的?”
“是的。”林薇说,“所以您直播时说的那句话,‘她要敢告我,我直播’——建议您现在就开始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