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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下山那天,天还没亮。

沈锋把道观里能带的东西都打包了。焚炎剑背在身后,铁锅挂在腰间,息壤揣在怀里,破老头留下的几本功法秘籍塞进包袱,又从灶房里摸了几个葱油饼当粮。

白令夕比他收拾得还多。两个大包袱,一个装药材和丹药,一个装换洗衣服和昼烦人的零嘴。她把药箱背在肩上,左手提着一个装炼丹炉的布袋——炉子是破老头留下的,青铜的,不大,但重得要命。

“你就不能少带点?”沈锋看着那两个大包袱,嘴角直抽。

“不能。”白令夕理直气壮,“这一路要走多久还不知道,万一你受伤了没药怎么办?万一烦人饿了没吃的怎么办?万一路上遇到坏人没有的东西怎么办?”

“你不是有绣花针吗?”

“绣花针能扎几个人?我带了三百。”

“……你什么时候又做了两百多?”

“你睡觉的时候。”

沈锋沉默了。这姑娘白天炼丹搬石头,晚上背药书,半夜还在做绣花针——她到底什么时候睡觉的?

昼烦人牵着小马驹从马厩里走出来。老马已经被小马驹取代了——不是老马死了,而是破老头临走前交代,下山路途遥远,老马腿脚不利索,让沈锋骑小马驹。小马驹是白色的,才两岁,四条腿细得像麻秆,跑起来却飞快。

昼烦人爬不上马背,沈锋把她抱上去。小女孩坐在马背上,两只手抓着缰绳,腿够不到马镫,整个人的画风像一只骑在狗身上的猫。

“哥哥,我们去哪?”她问。

“南方,十万大山。”

“那里有什么?”

“千年火莲。吃了能变成火系超人。”

昼烦人认真地点点头,又问:“那我吃了能变超人吗?”

“你是木系,吃了会烧死。”

“哦。那我不吃。”

白令夕在旁边忍不住笑出声。她翻身上马,坐在昼烦人身后,一手揽着小女孩的腰,一手抓着缰绳。小马驹打了个响鼻,蹄子在地上刨了两下,像是在说“我准备好了”。

沈锋最后看了一眼白云山。

破道观在晨雾中若隐若现,瀑布的声音从山顶传下来,混着风声和鸟鸣,像是这座山在跟他们告别。院子里的石桌石凳还在,那口被锅铲砸出窟窿的铁锅已经换成了沈锋腰间这口,王婆婆的那板豆腐被他们吃完了最后一碗,就着晨光,每人喝了一碗豆浆配豆腐脑。

昼烦人喝了两碗。

“走吧。”沈锋转过身,迈步走下山道。

小马驹跟在后面,蹄声哒哒,清脆得像在敲小鼓。

他们没有回头。

但白云山的云雾在他们身后散开又合拢,像是这座山在用它的方式,目送他们远去。

青石镇还沉浸在清晨的寂静中。

王婆婆院子前的街道上,还摆着昨晚各家各户端来的豆腐。一夜过去,豆腐已经发酸了,酸味弥漫在空气中,混着晨雾,让人鼻子发酸。

沈锋路过王婆婆的院子时停了一下。

院门没关。院子里一片狼藉,石磨倒在地上,灶台塌了一半,地上还有暗褐色的血迹。沈锋在门口站了三秒,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在门槛上。

是一块豆腐。

白云山上的豆腐,白令夕做的,用王婆婆教的方子,虽然味道还差一点,但已经比镇上大多数人家做得好了。

“婆婆,”沈锋低声说,“等你那边安顿好了,托个梦给烦人,别让她惦记。”

他转身走了。

小马驹从他身边走过,蹄子踩在青石板路上,发出清脆的回响。白令夕骑在马上,经过王婆婆院子的时候,轻轻说了一句:“婆婆,豆腐的方子我记下了,不会失传的。”

昼烦人回过头,看了那扇破旧的院门一眼。

她没有哭。

她只是把那只紫色的眼睛闭了一瞬,再睁开时,里面多了一些沈锋看不懂的东西。

不是仇恨,不是悲伤,而是——承诺。

一个七岁小女孩对自己许下的承诺。

出了青石镇,往南是一片平原。

眼下正是秋收时节,田里的稻子黄澄澄的,沉甸甸的稻穗压弯了腰,风一吹,像金色的海浪在翻滚。农人们在田里弯腰割稻,有人直起腰来擦汗时看到路上这一行三人——一个背着剑的年轻后生,一个骑马的姑娘,马上还有一个扎着两个小揪揪的女娃——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后生,去哪啊?”一个老农大声问。

“南边。”

“南边可远着哩,过了青州就是十万大山,那边不太平,有山匪。”

沈锋笑了笑:“不怕。”

老农摇了摇头,大概是觉得这后生不知天高地厚。山里人知道山匪的厉害,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去年隔壁村的一队商客在山里被劫了,连个报信的都没跑出来。

沈锋没有解释太多,加快脚步往前走。

他不是不怕,而是没有时间怕。

太子的大婚定在下月十五,距离现在还有三十一天。从白云山到永安城,骑马只要五天,但他现在不打算直接去永安城——他要去南方十万大山找千年火莲,从白云山到十万大山,骑马要十二天,来回就是二十四天,加上找火莲的时间,满打满算只剩下七天。

七天时间,从聚气境突破到凝元境。

而这次的目标,是千年火莲。

“沈锋,你饿不饿?”白令夕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不饿。”

“我饿了。”

沈锋回头看了她一眼,白令夕的眼睛正盯着路边一个卖烧饼的摊子,目光灼热得像烧红的铁。

“你早上不是喝了豆浆吃了豆腐脑吗?”

“那都两个时辰前的事了。”

“两个时辰前我们才下山。”

“对啊,已经两个时辰没吃东西了。”白令夕说得理直气壮,像是两个时辰不进食是一件极其残忍的事。

沈锋叹了口气,掏出几个铜板买了三个烧饼,一人一个。白令夕咬了一口烧饼,满意地眯起了眼睛,像个偷到鱼的猫。昼烦人咬了一口,皱了下眉头,把烧饼塞给沈锋:“哥哥,没王婆婆的好吃。”

“废话,这是烧饼,不是豆腐。”

“那我要吃豆腐。”

“没有。”

“豆腐也行。”

“也没有。”

“那我吃白姐姐。”

白令夕差点从马上掉下来:“我不好吃!”

“白姐姐闻起来香香的,”昼烦人认真地说,“像糖葫芦。”

白令夕的脸红了,沈锋在前面笑得肩膀直抖。小马驹似乎也被这气氛感染了,打了个响鼻,撒开蹄子小跑了两步,惹得白令夕赶紧抱紧昼烦人,喊了一声“慢点!”

笑声在秋天的田野上回荡,惊起了一群觅食的麻雀。

走了三天,出了平原,进入丘陵地带。

路越来越难走,原本宽阔的官道变成了一条蜿蜒的土路,两边是连绵起伏的山丘,山丘上长满了密密麻麻的灌木和野草。小马驹走得很吃力,沈锋把白令夕和昼烦人从马上叫下来,自己牵着马走在前面。

“沈锋,还有多远到十万大山?”白令夕问。

“按脚程,还要八九天。”

“那么远?”

“十万大山横跨三州,南北八百里,东西一千二百里。我们去的火山口在大山深处,进了山还要走两天。”

白令夕叹了口气,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三天走下来,脚上又磨出了水泡,但她没有抱怨。在白云山上的一个月训练没白费,她的体力和耐力比刚离家时好了太多——换了以前,走半天她就得哭着喊娘了。

昼烦人倒是精神得很,小短腿倒腾得飞快,走在最前面,时不时蹲下来看路边的野花野草,一边看一边念念有词。

“这是穿心莲,清热解毒的。这是半边莲,治蛇咬伤的。这是金钱草,利尿的……”

白令夕听着听着,脸上的表情从惊讶变成了佩服,又从佩服变成了惭愧。

她背了三千六百种药材,背了一个多月,还不如一个七岁小孩认得快。

“烦人,你怎么认识这么多草药?”她问。

昼烦人头都没回:“妈妈教的。她说认识草药不会饿死,山上到处都是药,饿了就吃能吃的,中毒了就吃解毒的。反正草药都长在一起,吃错了就练练解毒,解不了就下辈子注意点。”

白令夕:“……”

沈锋:“……”

这个暗昼圣女的育儿方式,是不是有点太硬核了?

傍晚时分,他们在一座山丘的背风面扎了营。

白令夕生火做饭,昼烦人去捡柴,沈锋去打水。三个人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像是已经一起走了很久很久。

晚饭是野菜粥加上烤饼。野菜是昼烦人采的,白令夕用随身带的锅煮了一锅粥,粥里还加了几片她炼制的养元丹,虽然味道不太好,但喝了之后整个人暖暖的,疲劳消了一大半。

昼烦人喝了两碗粥,吃了半个烤饼,然后靠在白令夕怀里,眼皮开始打架。

“姐姐,讲故事。”她嘟囔着说。

白令夕想了想,讲了一个她小时候听过的故事——关于一只狐狸和一只兔子,狐狸想吃兔子,兔子跑得快,狐狸追不上,后来兔子和狐狸成了朋友,一起种萝卜。

昼烦人听完,评价道:“狐狸不吃萝卜,故事不合理。”

白令夕:“……”

“不过挺好听的,”昼烦人又补了一句,“再说一个。”

白令夕看了沈锋一眼,沈锋正在火堆另一边烤脚,装作什么都没听见。

她又讲了一个——关于一条龙和一个少年,少年打败了恶龙,救了公主。

昼烦人听完,又评价道:“公主为什么要别人救?她自己不会跑吗?”

白令夕决定以后不讲故事了。

夜深了,白令夕和昼烦人裹着毯子睡在火堆旁边,沈锋靠在一棵大树上守夜。星星比白云山上的还要多,密密麻麻地铺满了整个天空,像有人打翻了装钻石的罐子。

他睡不着。

脑子里一直在转着接下来的计划。十万大山,千年火莲,暗昼的追兵,太子的大婚,白令夕被软禁的母亲——事情一件接一件地堆过来,像山一样压在他肩上。

还好他是练《焚天诀》的,不怕压。

不对,《焚天诀》是火系的,扛压的是息壤。

还好他刚炼化了息壤,也不怕压。

想到这里,沈锋忍不住弯了弯嘴角。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不是风吹草动,是有人在靠近。

而且不止一个人。

沈锋的手按上了焚炎剑的剑柄,丹田里的无明火微微跳动,苍白色的火焰在掌心若隐若现。

火堆另一边,白令夕也睁开了眼睛。她睡觉很轻,听到动静就醒了,一只手按着药箱,另一只手摸向袖口的绣花针。

昼烦人还在睡,紫色的睫毛在火光中微微颤抖。

沈锋竖起一手指放在唇边,示意白令夕别动。他自己则站了起来,面朝声音传来的方向,低声说了一句话。

“出来吧,夜深露重,躲着不冷吗?”

草丛被拨开了。

走出来的是一个人。

不,是一群人。

领头的是个中年汉子,三十来岁,满脸络腮胡子,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左胳膊用布条吊在脖子上,像是受了伤。他身后跟着七八个人,男女老少都有,最小的一个比昼烦人大不了多少,被一个妇人抱在怀里,正睁着一双惊恐的大眼睛看着沈锋。

不是山匪。

是一群难民。

沈锋的手从焚炎剑上移开了。

中年汉子走上前,离火堆还有三步远的时候停下来,抱拳行了个礼。

“这位小兄弟,我们是北边逃难过来的,路上遭了劫匪,钱财全被抢了,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看到这边有火光,想来讨口吃的……兄弟别见怪。”

沈锋看了看这些人。他们的衣裳虽然破烂,但布料不差,不像常年逃荒的流民。中年汉子的手掌上有茧子,但不是握刀的茧,更像是握笔的茧。

“坐下吧。”沈锋指了指火堆旁边的空地,“锅里的粥还有剩的,饼也还有几个。”

中年汉子愣了一下,眼眶一下子红了。

“多谢小兄弟!多谢!”

七八个人围坐在火堆旁,白令夕把剩下的粥和饼分给他们。那个妇人怀里的孩子接过饼,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得急了,呛得直咳嗽,白令夕赶紧拍她的背,一边拍一边说:“慢点吃,别急,还有。”

中年汉子吃了一碗粥一个饼,缓过劲来,长长地叹了口气。

“小兄弟,你们这是去哪?”

“十万大山。”

“十万大山?”中年汉子的眉头皱了起来,“那边不太平。我们就是从那边过来的,山里有一股山匪,人多势众,连官府的商队都劫。你们这几个人进去,怕是——”

“我们是去找药的。”白令夕接过话,“我妹妹生了病,山里有一种药能治,非去不可。”

中年汉子看了看昼烦人,小女孩已经从睡梦中醒来,正睁着一双紫色的眼睛看着他。他的目光在那双紫色的眼睛上停留了一瞬,闪过一丝讶异,但很快移开了。

“那你们千万小心。”他没有多问,只是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沈锋,“这是我在山里捡到的一块矿石,看着挺稀罕的,值不了几个钱,算是还你们的粥钱。”

沈锋接过来一看,瞳孔猛地一缩。

那是一块拳头大的矿石,通体赤红,表面有细密的金色纹路,握在手里温热如火,像一块刚从炉子里取出来的铁坯。

火晶石。

炼制火属性兵器和丹药的稀有材料,一块拳头大的火晶石,在黑市上能卖到三千两银子。

而最重要的是——火晶石只在一种地方出产。

千年火莲的附近。

“这东西,你是在哪捡的?”沈锋的声音有些发紧。

中年汉子想了想:“十万大山深处,有一座冒烟的火山,火山脚下有一条涸的河床,河床里到处都是这种石头。我们当时饿得不行了,以为是金子,捡了好几块,结果拿到当铺去,人家说这叫啥火晶石,不当。”

“多少人知道这件事?”沈锋问。

“不知道。那条河床挺隐蔽的,我们是迷路了才走到那儿的。”

沈锋握着那块火晶石,能感觉到里面蕴含的火焰之力在跳动,像一颗小小的、沉睡的心脏。

千年火莲一定就在那座火山的某个地方。

他抬起头,看着中年汉子。

中年汉子的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了片刻,忽然笑了。

“小兄弟,你是不是在找什么东西?”

沈锋沉吟了一下,决定赌一把。

“找千年火莲。”

中年汉子的笑容凝固了。

他不是因为“千年火莲”四个字而惊讶——他本不知道那是什么——而是因为沈锋说出这四个字时的眼神。那不是贪婪的眼神,不是冒险的眼神,而是一种“我必须找到”的眼神。

中年汉子在北边做过生意,见过各种各样的人,但像沈锋这样的年轻人,他很少见到。

“那条河床往西走,有一座红色的山,山上有洞,洞里冒着热气,我们没敢进去。”他顿了顿,“你要找的东西,说不定就在那个洞里。”

沈锋将这句话牢牢记在心里,抱拳道:“谢了。”

“谢什么,”中年汉子摆摆手,“一碗粥换一条命子,是我们谢你才对。”

他又打量了沈锋两眼,忽然问了一句:“小兄弟,你是不是当过兵?”

沈锋一愣:“为什么这么问?”

“你坐着的姿势,警戒的方向,还有你握剑的方式——都像。”中年汉子笑了笑,“我当年在北境从过军,见过不少将士,你身上有那种味道。”

沈锋没有否认,但也没有承认。镇南王府世子的身份,在白云山可能不值一文,但出了山,这个身份可能带来麻烦,也可能带来便利。

他还不知道答案,所以暂时选择沉默。

天快亮的时候,中年汉子一行人告辞离去。临走前,妇人把那个小女孩抱到沈锋面前,让小女孩说了声“谢谢哥哥”。小女孩怯生生地说完,又把脸埋进妇人怀里,只露出半个发旋。

沈锋摸了摸她的头,从白令夕的药箱里拿了一瓶养元丹,递给妇人。

“路上万一有人生病,吃一颗,能顶几天。”

妇人千恩万谢地收了,抱着小女孩跟着中年汉子消失在晨雾中。

白令夕站在沈锋身边,看着那群人远去的背影,忽然说了一句。

“沈锋,你变了。”

“嗯?”

“刚认识你的时候,你就是个骄傲自大的天才少爷,眼睛长在头顶上那种。”

“我有吗?”

“有。”白令夕很认真,“你在永安城的时候,走在路上都不看两边的人,一副‘天下我最牛’的样子。”

沈锋想了想,好像确实有那么一点。

“现在呢?”他问。

白令夕偏头看了他一眼,嘴角弯了弯。

“现在你也会照顾人了。给烦人盖被子,帮我提药箱,连路过的难民你都帮。虽然你还是挺欠揍的,但——比以前好多了。”

沈锋看着白令夕,忽然笑了。

“白令夕。”

“嗯?”

“你话这么多,是夸我还是损我?”

“都有。”

“……”

昼烦人从小马驹背上探出头来,紫色的眼睛在晨光中闪闪发亮。

“姐姐是在夸哥哥,”她说,“虽然听起来像在损。”

白令夕:“……”

沈锋哈哈大笑,笑声在山丘间回荡,惊飞了一群早起的麻雀。

白令夕红着脸翻身上马,把昼烦人往怀里一搂,缰绳一抖,小马驹撒开蹄子跑了起来。

“慢点!”沈锋在后面喊。

“就不!”白令夕的声音从前方传来,带着笑,带着嗔,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欢喜。

沈锋摇摇头,提起焚炎剑,大步追了上去。

天亮了。

新的一天开始了。

从白云山到十万大山,还有八天的路。

但从永安城到白云山,有人比他们更早出发。

与此同时,永安城,东宫。

太子苏承安坐在书房里,面前摊着一封密信。信上的字迹很工整,但内容让他很不舒服。

“沈锋丹田已复。白云山有皇极境强者坐镇,疑似其师。暗昼追兵在青石镇遇阻,损失惨重。”

苏承安把信纸捏成一团,攥在掌心。

他一直以为沈锋已经废了。一个没有丹田的废物,哪怕曾经是天骄,也不过是一条丧家之犬。他从未把沈锋放在眼里——不值得。

但丹田已复。

这四个字像一刺,扎进他的心里,怎么都拔不出来。

“来人。”

“殿下?”门外的侍卫应声而入。

“宰相府的那门亲事,准备得怎么样了?”

“回殿下,婚期定在下月十五,礼服、嫁妆、仪仗都已备齐。白大人全力配合,只是——白夫人似乎不太愿意,被白大人派人看着,不让出门。”

苏承安冷笑一声。

“告诉白崇远,他夫人的事,让他自己处理。下月十五,我要看到白令夕穿着嫁衣站在我面前。少一头发,我唯他是问。”

“是!”

侍卫退下。

苏承安站起身,走到窗前。

窗外是东宫的花园,秋菊开得正盛,金黄金黄的一大片,像是铺了一层金子。一个宫女正在园中浇花,水壶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

他看着那个宫女,目光阴鸷。

沈锋。

你最好老老实实待在白云山,别来永安城。

否则,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苏承安的拳头捏得咯吱响,那张被捏皱的信纸在他掌心化为齑粉,粉屑从指缝间簌簌落下,落在窗台上,被风吹散,无影无踪。

而在百里之外,通往十万大山的土路上,沈锋正被昼烦人的一个问题难住了。

“哥哥,火莲是花吗?”

“是。”

“花都有花语,火莲的花语是什么?”

沈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千年火莲,长在火山口的岩浆边上,百年开花,百年结果,百年成熟。它熬过千年的高温和压力,在最恶劣的环境中开出最炽烈的花。

他想到了答案。

“是不死。”

昼烦人眨了眨紫色的眼睛,似懂非懂地“哦”了一声,然后从包袱里摸出一块豆腐,津津有味地啃了起来。

沈锋看着那个啃豆的小小身影,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王婆婆说,暗昼不止是为了昼烦人,还在找一把剑。

一把能改变一切的剑。

破老头说,五行齐聚,白云剑便可现世。

而他和白令夕、云瑶,加上息壤和千年火莲,正好凑齐了五行。

这真的只是巧合吗?

沈锋不知道。

但他知道的是,所有的谜底,都在前方等着他。

十万大山。

千年火莲。

还有那个藏在火焰深处的、足以改变一切的力量。

他加快了脚步。

(第十二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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