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男女主角是沈栀林深的这部连载现言脑洞小说《丑女逆袭:重生后的璀璨人生》是由作者梦幻紫云精心创作编写的,目前处于连载状态,这本精品小说绝对值得一读,绝对是不容错过的精彩佳作,书荒必看。
丑女逆袭:重生后的璀璨人生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沈栀把周也的号码拉黑之后的第三天,一切归于平静。
没有夺命连环call,没有堵在宿舍楼下的戏码,没有朋友圈里的含沙射影。周也像一颗被拔掉的智齿,留下的那个洞正在慢慢地、安静地被新生的肉填满。沈栀偶尔会想起他,但那种“想起”已经不是以前那种带着刺痛感的想念了,更像是一种“哦,这个人在我生命中存在过”的确认,像翻到一张旧照片,看了一眼,然后翻过去。
生活回到了它该有的样子——上课,跑步,吃饭,睡觉。简单得像一条直线,但沈栀发现,她越来越喜欢这种简单了。复杂的东西她应付不来,也不想应付。以前她觉得“简单”等于“贫乏”,等于“没意思”,等于“我不配拥有更丰富的生活”。但现在她觉得,“简单”是一种选择,是一种把噪音关掉、只听主旋律的能力。
周四下午,没有课。
沈栀难得地有了一整个下午的空闲时间。她原本计划去图书馆把下周要交的论文初稿写掉,但吃完午饭回到宿舍之后,她坐在床边发了十分钟的呆,然后做了一个决定——今天不去图书馆了。
这个决定听起来很平常,但对沈栀来说,这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突破。以前的她不敢给自己放假。她总觉得自己的时间不够用,觉得别人都在往前跑,她一停下来就会被甩在后面。那些漂亮的人、聪明的人、有钱的人都在努力,她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人,凭什么休息?这种想法像一只隐形的鞭子,一直在她身后挥着,着她不停地走,走到脚底起泡也不敢停。
但现在她明白了,休息不是偷懒,是蓄力。一直跑下去的人不是最厉害的,知道什么时候该慢下来、什么时候该停下来的那个人,才是真正掌控了自己节奏的人。
她拿起手机,给林深发了一条消息:“今天下午不跑步了,休息一天。”
林深很快回了:“好。那明天?”
“明天跑。”
“行。好好休息。”
沈栀看着“好好休息”这三个字,嘴角弯了一下。她发现林深从来不问她“为什么”,从来不追问“那你今天什么”。他不觉得她有义务向他交代自己的程安排,也不觉得她休息一天是什么需要解释的事情。这种“不追问”本身就是一种尊重——我在这里,但我不会拽着你。你来,我陪你跑;你不来,我等你来。
沈栀把手机放在桌上,打开衣柜,开始翻衣服。
她今天下午的计划是——逛街。
不是那种“我需要买什么东西”的逛街,而是那种“我想出门走走”的逛街。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漫无目的地出门了。以前她出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地——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场。没有目的地的出门对她来说是一种奢侈,也是一种恐惧。她怕走在路上的时候不知道该看哪里,怕路过橱窗的时候看到玻璃上映出的自己,怕在商场里遇到同学时对方脸上那种“你怎么也在这里”的表情。
但现在,她不怕了。
她挑了一件米白色的针织衫,一条深蓝色的直筒牛仔裤,脚上穿了一双白色的帆布鞋。这套搭配是赵可帮她参谋的,说是“净清爽,不费力气的好看”。沈栀站在镜子前看了看自己,觉得镜子里的人不太像以前的那个沈栀,但也不像一个陌生人。就是她自己,一个在慢慢变好、但还没有好到认不出来的自己。
她把头发扎成一个低马尾,从抽屉里翻出那支护唇膏涂了一下——不是口红,就是润唇膏。赵可说过,“你不涂口红的时候嘴唇颜色有点暗,涂个润唇膏会好很多”。沈栀当时觉得这是赵可的客气说法,翻译过来就是“你唇色不好看”。但她现在接受了这个事实——她的唇色确实偏暗,涂点润唇膏确实会好一点。这不是在否认自己,这是在照顾自己。就像你不会因为自己长得矮就拒绝穿高跟鞋,穿高跟鞋不是否认你的身高,是让你在现有的身高上站得更挺拔。
她背上一个帆布包,出了门。
学校南门外有一片商业区,不大,但什么都有——茶店、服装店、精品店、书店、还有一家卖手工饰品的店。沈栀平时经过这片区域都是骑车或者坐公交,从来没有认认真真地逛过。今天她决定用走的,一家一家地看,不赶时间。
她先走进了一家服装店。店面不大,衣服挂得密密麻麻,但店主把颜色搭配得很好,从门外看进去像一幅暖色调的油画。沈栀在店里转了一圈,看到一件浅橘色的卫衣,面料很软,摸起来像摸一只猫的肚子。她犹豫了一下,拿起来在身上比了比。
“这个颜色很衬你肤色,”店主从收银台后面探出头来说了一句,“你皮肤白,穿这种暖色调特别好看。”
沈栀愣了一下。“你皮肤白”这三个字,以前从来没有人跟她说过。她的皮肤在三个月前还是暗黄的、痘印斑驳的,像一块用了很久的抹布。但现在,她确实白了一些。不是那种“哇”一下的白,是那种你每天照镜子看不出来、但隔一段时间回头看就会发现“咦,好像变白了”的白。
她没有买那件卫衣——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是因为她想再逛几家店,不想这么快做决定。她以前买东西总是犹豫不决,因为觉得“自己不配穿好看的”,现在她犹豫是因为“我要选最适合我的”。这个转变很微妙,但很重要。
从服装店出来,她拐进了旁边的一家书店。书店很小,书架一直顶到天花板,中间有一条窄窄的过道,两个人错身都要侧着过。空气里有纸张和咖啡的味道,角落里放着一台老式的唱片机,正在放一首沈栀不知道名字的钢琴曲。她在书店里待了将近半个小时,翻了一本旅行摄影集,读了几页一本短篇小说集,最后买了一本薄薄的诗集——封面是墨绿色的,摸起来像绒布,手感很好。
结账的时候,收银员是个戴圆框眼镜的男生,看起来跟她差不多大。他扫了一下书的条码,说了一句:“这本诗集很好读,不会很晦涩。”
沈栀看了他一眼,说:“你读过?”
“我在这里上班,店里所有的书都翻过,”他笑了一下,“这本很适合晚上睡前读,每首诗都很短,读一两首就能安心睡着。”
沈栀把诗集装进帆布包里,说了声谢谢。走出书店的时候,她忽然想到一件事——放在三个月前,这个收银员不会跟她多说一句话。不是说他不友善,而是她那时候的样子,不会让人觉得“我想跟她说句话”。她那时候的气质是封闭的、拒绝的、写着“别看我”的。现在她的气质是打开的、接纳的、写着“我在这里”的。
这种改变不是她主动设计的。她没有刻意让自己变得更“可接近”。她只是在做自己的事情——跑步、喝水、睡觉、好好吃饭——然后有一天她发现,世界对她的态度变了。她不知道是先有自己的改变,才有世界的改变;还是世界的改变反过来推动了她自己的改变。大概都有,大概它们是一起发生的,像两条河流汇合在一起,分不清哪条水是来自哪条河。
她又逛了几家店,最后在精品店里买了一对很小的耳钉——银色的,上面镶着一颗小小的锆石,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她没有耳洞,但她想打。这个念头在她脑子里盘桓了快一个月了,今天她决定——打。
学校北门有一家专门打耳洞的小店,开在一个理发店的角落里,一个中年阿姨坐在那里,面前摆着一把像订书机一样的枪。沈栀走进去的时候,阿姨正在看手机上的电视剧,看到她进来,放下手机问:“打耳洞?”
“嗯。”沈栀说。
“打几个?”
“两个。”
“坐下吧。”
沈栀坐下来的那一瞬间,有点后悔了。不是因为怕疼,而是因为她忽然觉得自己会不会太冲动了——买了一本诗集,打了一对耳洞,这些东西在她以前的生活里是不会出现的。以前的她不会买诗集,因为她觉得自己“不够文艺”;不会打耳洞,因为她觉得自己“不够好看”。她在用这些小小的东西,一点一点地把自己变成她想要成为的那种人。
但她想要成为的那种人,到底是什么样的?
她还在想这个问题的时候,阿姨已经拿着枪对准了她的耳垂。“深呼吸。”阿姨说。沈栀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听到“咔”的一声,像订书机钉下去的声音。耳朵上传来一阵热热的、钝钝的痛,不剧烈,但很清晰,像有人用手指掐了一下。
“好了,换一边。”
另一边也“咔”了一声。
沈栀对着镜子看了看——两个小小的银色耳钉贴在她的耳垂上,在灯光下闪了一下。她的耳朵被夹得有点红,但看起来……还挺好的。没有想象中的违和感,那个银色的小点跟她整个人搭在一起,像是本来就该在那里一样。
“每天转一转耳钉,用酒精擦一擦,一个月别摘。”阿姨把一小瓶酒精棉球递给她。
沈栀付了钱,走出小店的时候,风迎面吹过来,她下意识地缩了一下脖子,耳朵上的疼痛提醒她——你身上多了一样东西。很小,很轻,但它在。像一个记号,标记着今天的她跟昨天的她不一样了。
她掏出手机,想给林深发条消息。打了一行“我今天打了耳洞”,想了想,删掉了。又打了一行“你猜我今天了什么”,觉得太刻意了,又删掉了。最后她发了一句:“今天下午的休息,质量很高。”
林深回了一个字:“好。”
然后又回了一条:“明天见。”
沈栀把手机收起来,走在回学校的路上。天色已经开始暗了,路灯还没亮,整个街道笼罩在一种暧昧的灰蓝色里,像一张拍立得照片还没完全显影的样子。她走着走着,忽然停下来,从帆布包里掏出那本新买的诗集,翻到第一页,站在路灯下读了第一首诗。
很短,只有四行:
“我身体里也住着一个人
她比我勇敢
每次我犹豫不决的时候
她替我做了决定”
沈栀把诗读了兩遍,然后合上书,继续往前走。
她忽然觉得,那个“住在她身体里的人”,大概就是三个月前那个雨夜里,在系统面板上点了“接受”的那个人。那个人比她勇敢,那个人替她做了决定。而现在的她,正在一点一点地变成那个人。
晚上回到宿舍,赵可一眼就看到了她耳朵上的东西。
“你打耳洞了?!”赵可从床上弹起来,跑过来捧着沈栀的脸左看右看,“天哪,你居然打耳洞了!你不是说怕疼吗?”
“是有点疼,”沈栀说,“但还好,就疼了一下。”
“谁陪你去的?”
“我自己。”
赵可看着她,表情复杂。那种表情里有惊讶,有心疼,有一种“我的室友终于长大了”的欣慰,还有一种“为什么这么大的事不叫我”的委屈。
“你怎么不叫我?”赵可的声音低了一些,“我可以陪你去的。”
沈栀想了想,说:“因为我需要自己去。”
这句话说出来之后,赵可安静了几秒,然后点了点头。她没有追问“为什么需要自己去”,因为她大概懂了。有些事情,必须一个人去做。不是没有人愿意陪你,而是你需要证明给自己看——我可以一个人做这件事。打耳洞是这样,拒绝一个人是这样,站在镜子前不躲不闪也是这样。
赵可回到自己的床上,过了一会儿说了一句:“耳钉挺好看的,很适合你。”
沈栀笑了一下。
她躺到床上,打开手机,看到林深在傍晚六点多的时候发了一条朋友圈。是一张照片,拍的是场跑道,配了一行字:“今天下午没人来,我一个人跑了五公里。”
沈栀盯着那条朋友圈看了几秒。她不确定“没人来”是不是在说她——今天下午她去逛街了,没有去跑步。林深知道她今天休息,但他说“没人来”而不是“你没来”,把主语从“你”换成了“人”,像是在说一件客观的事情,而不是在暗示什么。但这种修辞方式本身,就是一种暗示。
她给那条朋友圈点了个赞,然后在评论区打了一行字:“明天我来。”
过了几秒,林深在下面回了一个字:“嗯。”
沈栀把手机放在枕头旁边,翻了个身,面朝墙壁。走廊里的灯还亮着,门缝下面那条光线还在。她现在看那条光线,已经不觉得它是路的形状了,也不觉得它是刺的形状。它就是一束光,从门缝里挤进来,躺在地板上,安静地、老实地、一动不动地待在那里。
她闭上眼睛,耳朵上那两颗小小的耳钉轻轻地硌着枕头,有一点不舒服,但那种不舒服也在提醒她——你今天做了一件以前不敢做的事。你买了一本诗集,打了一对耳洞,一个人在街上走了很久,没有躲任何人的目光。
你是沈栀。你不是那个12分的人了。
她在心里把这个念头转了几遍,然后慢慢地、稳稳地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