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医院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手机响了。
何律师。
“小林,我帮你查了一下那个公证处。”
“怎么了?”
“那份遗嘱虽然是公证遗嘱,但公证程序也有问题。”
“什么问题?”
“公证的时候,只有你爸和那两个见证人在场。公证员的笔录里写的是‘立遗嘱人意识清醒,自愿表达’。但公证员没有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行为能力证明。”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公证员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再加上见证人的利害关系问题——”
他顿了一下。
“这份遗嘱,有很大概率被认定无效。”
我说好。
“何律师,我还有一个问题。”
“说。”
“如果遗嘱被认定无效,按照法定继承,怎么分?”
“你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也是。林浩如果是你爸的亲生子,他也是。”
“三个人平分?”
“对。但你妈作为配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分走一半。剩下的一半,三个人平分。”
“也就是说,即使林浩是亲生的,他最多也只能拿到全部财产的六分之一。”
“对。而不是全部。”
我挂了电话。
站在医院门口。
夜风很凉。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
何律师说的是——“如果林浩是你爸的亲生子”。
如果。
林浩二十岁。
爸爸跟陈艳在一起据说二十年。
但二十年前,爸爸整天在外面跑业务。
妈妈说,那时候他经常出差。
有时候一走就是半个月。
陈艳那时候在哪?在什么?
我不知道。
但有一件事我可以查。
亲子鉴定。
如果林浩不是爸爸亲生的——
我没继续想。
先把手上的证据做实。
回家的路上,我经过爸爸的公司。
公司的灯还亮着。
我忽然想起来。
爸爸的办公室里有一个保险柜。
密码只有妈妈和我知道。
我上楼。
打开保险柜。
里面有一个档案袋。
我拆开。
里面是一份股权转让协议。
期:2023年11月。
爸爸去世前八个月。
内容:
林志远将其持有的公司30%股权,转让给陈艳。
转让价格:一元。
一元。
我翻到最后一页。
签名栏。
有爸爸的签名。
旁边有一个见证人签名。
还是陈军。
还是小三的表弟。
我拿起这份协议。
手指在发抖。
30%的股权。
公司年利润四百多万。
30%就是一百二十多万。
一元转让。
我把协议放进包里。
走出办公室。
锁上门。
下楼的时候,我给何律师发了一条消息:
“还有一份股权转让协议。30%股权,一元转让给陈艳。见证人还是陈军。”
何律师回了三个字:
“你被骗了三年。”
我看着这条消息。
不。
不是三年。
是三十年。
妈妈被骗了三十年。
我把手机收起来。
明天开始,不能只查了。
该动手了。
但我还需要一个东西。
一个何律师说的、我自己也一直在想的东西。
如果我能拿到它——
这场仗,就彻底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