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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不该看的。

我知道我不该看的。但那个字迹太漂亮了,漂亮到我忍不住想知道是谁写的。

我小心翼翼挑开了信封上的火漆印。信纸很厚、有点发黄,带着一股淡淡的栀子花香味。我展开来,一个字一个字地往下读,每读一行,血液就凉一分。

“我最最亲爱的枫晔:

展信佳,见字如晤。好久不见!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我是小枝。

小时候住你隔壁,总是扎着两条辫子、跟在你屁股后面跑的小枝。你大概不记得了吧,毕竟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但我还记挂着你呢,每一分,每一秒。

我记得你教我骑自行车的样子,记得你帮我擦眼泪时笨拙的表情,记得你把自己最喜欢吃的糖偷偷塞进我书包里的神情。

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你说过要娶我的,你还记得吗?只是后来我爸妈离婚,我妈带我走了,我连跟你告别的机会都没有。

这么多年,我没有你的联系方式,却一直在找你。现在我回来了,终于打听到了你的消息,回到这个城市,我想见你。

我很想你。

如果你还记得我,如果你也想过我,能不能来见我一面?三天后,我会在我们常去的公园等你。

我等了你太久了,别让我等了,好吗?

你的小枝。”

我拿着那几张信纸,手在抖。抖得实在厉害,纸张哗哗地响。

小枝。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结婚三年,他从来没有提起过任何青梅竹马,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在他的过去里留下过痕迹。我以为他的过去是空白的,以为他的世界是从遇见我的那一刻才开始运转的。

连没有父母这件事都没有告诉过我任何细节,更何况是这位,小青梅。

原来不是。原来有一个人,和他一起长大,一起骑过自行车,收过他爱吃的糖,被他笨拙地擦过眼泪。

原来他那么温柔、那么体贴、那么知道怎么爱一个人,是因为有人无心柳。

是因为有人在他还懵懂的时候,就已经告诉他要怎么做。

原来他不用我教就能做好的那些事——在我咳嗽之前递水,在我冷之前披衣服,在我哭之前把我抱进怀里——那些我以为是与生俱来的天赋,原来都是另一个女人的“遗产”。

我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

从下午到晚上,窗外的天黑了,路灯亮起来,橘黄色的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显得格外寂寥。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肚子,那里还平平的,什么也看不出来,里面有一个小小的生命,是他和我的。

可他现在在哪里呢?他说尽快回来,说让我等他做饭,说爸爸很快就回来。现在已经过了十二点了,他还没有回来。

桌上摆着我做的晚饭。他出门之后,我太无聊了,想着给他一个惊喜,就慢慢悠悠地做了几道菜,都是他爱吃的。做好之后我坐在餐桌前等,等了一会儿,信就送来了。

菜凉了,我起身,拿去热,又凉了,又热。热到第三遍的时候,我不再热了。

我看着那几盘菜,忽然觉得很好笑。我笑了一下,然后眼泪就掉下来了。一颗一颗,砸在我手背上,砸在他买给我的睡衣。

我开始给他打电话。

第一个没人接。第二个没人接。第三个响了两声就挂了——不是他挂的,是提示无法接通。

他在哪里?在什么?跟那个小枝在一起吗?他们在说什么?说小时候的事?说那几颗糖?说他曾经说过要娶她的那句话?

我把手机扔在沙发上,蜷起腿,把脸埋在膝盖里。

哭的累了,肚子开始痛了。一开始是隐隐的,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拧了一下,我没在意。

后来越来越痛,越来越密,像一只手在我的小腹里反复攥紧又松开,松开又攥紧。我扶着墙走到洗手间,下意识往下看去,然后我看见了血。

好红。红得刺眼。

我张了张嘴,想喊,但发不出任何声音。在墙上,继而跌坐在地,身体里有什么东西正在流失,不是血,是比血更重要的东西,是那个还没来得及被任何人真正爱过疼过的、小小的生命。

我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最后的意识里,我想的是——他回来之后,看见这封信,看见地上的血,会是什么表情?

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是被一阵很轻很轻的啜泣吵醒的。有人在哭。听起来很压抑,像从喉咙最深处挤出来的那种声音。

我睁开眼睛,天花板是白的,灯是白的,空气里有消毒水的味道。我在医院。然后我看见了林枫晔。

他坐在病床边的椅子上,整个人像是被什么东西从内部掏空了,只剩下一个壳。

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衬衫皱巴巴的,领口敞着,露出一截锁骨和上面一道新鲜的、还在渗血的抓痕。

他的眼眶红红的,眼下青黑,嘴唇裂起皮,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三天三夜没有合眼。

他握着我的手,握得很紧,手在抖,全身都在抖。

看见我醒了,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里忽然涌出了泪。眼泪从他眼眶里滚出来,顺着脸颊往下淌,他没有擦,就那么看着我,眼泪一滴一滴地砸在我手背上。

“小眠,”他有些碎了,“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他说了很多遍,多到后来变成了一种无意识的呢喃,像一个坏掉的录音机,反反复复播放着同一句忏悔。

我看着他,看着这个我嫁了三年的男人,这个我以为温柔到完美的男人,这个其实是个疯子、是个野兽、是个装满秘密的男人。

我的手动了一下,想从他的掌心里抽出来,他握得更紧了,紧到我能感觉到他指骨的形状,紧到像是在求我不要挣扎。

我没有力气挣扎。我把目光从他的脸上移开,低头看向自己的肚子。

被子盖得很整齐,平平的,看不出任何异样。但我能感觉到——身体里那个曾经有小生命在生长的位置,现在空了。

我像一个被掏走了芯的苹果,外面看着还是完整的,但里面已经没有那个核了。

我把手放在肚子上,放了一会儿。没有感觉。什么都没有。

“孩子,”他的声音得像砂纸磨过玻璃,“没了。”

我没有说话。他只是把头低下去,低到额头抵住了我的手指。

他的肩膀在抖,抖得很厉害,但他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我看着天花板,一动不动,然后我说了一句话,声音很平静,平静到连我自己都觉得陌生。

“林枫晔,我们离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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