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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慈善晚宴这东西,说白了就是有钱人的大型自我感动现场。

拍点不值钱的东西,捐点不在乎的钱,换几张版面好看的通稿,皆大欢喜。

沈千歌对这种场合一向兴趣缺缺,但今晚不同——主办方是言家,言清欢亲自设计的拍品,傅北辰必到。

有热闹不看,不是她的风格。

她换了身香槟色礼服,修身但不张扬,耳垂上两颗水滴形翡翠,是陆云徵上次从缅甸拍回来的,说是”放着也是放着,你帮我戴戴”。

这人撒谎都不打草稿。翡翠放着会过期吗?

陆云徵今晚的装备更夸张,一身白色双排扣西装,口口袋里还了朵红玫瑰,活像从八十年代港片里走出来的翩翩公子。

沈千歌看了他三秒:”你确定不是去相亲?”

“我每时每刻都在相亲,”他理了理袖扣,”万一碰上命中注定呢?”

“……行,你开心就好。”

——

晚宴设在言氏名下的私人会所,整个一楼大厅被改造成了拍卖场。

沈千歌落座的时候,前排正中央的位置上,傅北辰和言清欢已经在了。

言清欢今晚状态不错,穿了件淡蓝色旗袍式礼服,温柔得像一幅水墨画。傅北辰坐在她旁边,修长的手指翻看拍品目录,侧脸轮廓分明,好看得不像真人。

沈千歌收回目光,翻开自己面前的目录。

大部分拍品都是些艺术品和珠宝,中规中矩。直到翻到倒数第三页——

一条蓝宝石项链。

Sri Lankan无烧蓝宝,12.8克拉,铂金镶嵌,周围一圈碎钻像星尘环绕。照片拍得极好,蓝宝石在灯光下像一滴凝固的眼泪。

起拍价:八百万。

沈千歌多看了两眼,倒不是心动,纯粹是职业习惯——评估珠宝的升值空间。

陆云徵凑过来瞄了一眼,挑了挑眉。

“喜欢?”

“还行。”

“行,我知道了。”

他的语气太随意了,随意到沈千歌没当回事。

——

拍卖前半场中规中矩,几幅字画和瓷器被各路富豪轮番举牌,气氛不冷不热。

直到那条蓝宝石项链出场。

拍卖师介绍完参数,声音里带着恰到好处的煽动:”这是今晚的压轴拍品,起拍价八百万,每次加价不低于五十万,现在开始——”

“八百万。”

第一口价来自左侧,一个做矿产生意的老板。

“九百万。”

“一千万。”

价格飙升得很快,但都在正常范围内。沈千歌百无聊赖地转着笔,心想这种东西最后多半是哪个太太拍回去压箱底。

“两千万。”

一个声音从她身边响起,懒洋洋的,像在点一杯咖啡。

全场安静了一秒。

沈千歌扭头,陆云徵举着号牌,嘴角挂着他标志性的痞笑。

两千万人家眼皮都不眨一下,他到底多少身家?

拍卖师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二号出价两千万,还有更高的吗?”

沉默了几秒。

角落里有人举牌:”两千一百万。”

陆云徵连看都没看:”三千万。”

全场倒吸一口凉气。

三千万买一条项链,这不是慈善,这是炫富。

沈千歌拽了他一下:”你疯了?”

他侧头看她,眼睛亮晶晶的,带着点恶作剧得逞的快意。

“没疯,千金难买心头好。”

“你——”

“成交!”

拍卖师的槌子已经落了。

沈千歌:”……”

陆云徵起身,整了整西装,大步走上台。他接过拍卖师递来的丝绒盒子,打开,在灯光下端详了两秒,然后转过身。

朝她的方向走来。

沈千歌心跳漏了一拍。

他不会——

他会的。

陆云徵走到她面前,微微弯腰,将打开的项链盒递到她眼前。

蓝宝石的光芒映在她眼底,美得近乎不真实。

“沈小姐,赏个脸?”

全场的目光像聚光灯一样打过来,记者的快门声几乎连成一片。沈千歌能感觉到无数双眼睛盯在她身上,有八卦的、羡慕的,也有幸灾乐祸的。

还有一道,从前排正中央射过来的,冷得像冰碴子。

她几乎不用抬头,就知道傅北辰此刻是什么表情。

沈千歌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把头发拨到一侧,露出后颈。

“戴吧。”

陆云徵笑了,手指绕过她的脖颈,将项链扣好。他的动作很轻,指尖若有若无地擦过她颈侧的皮肤,温热的触感让她下意识缩了缩脖子。

他凑近她耳边,声音低得只有两个人能听见:

“气死他。”

沈千歌没忍住,笑了。

“你真坏。”

“彼此彼此。”

她转过头,蓝宝石在锁骨上方折射出幽深的蓝光,衬得她整个人都在发光。

掌声响起来,混杂着此起彼伏的快门声。

沈千歌面带微笑,目光无意间扫过前排——

傅北辰正看着她。

他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依旧是那副清冷矜贵的模样。但他手里的酒杯倾斜了一个微小的角度,琥珀色的液体在杯沿摇摇欲坠。

他身旁的言清欢轻轻拉了拉他的袖口,似乎在说什么。

他没有反应。

沈千歌收回目光,坐回去。

心跳有点快,但不是因为那条项链。

——

晚宴结束,沈千歌婉拒了陆云徵送她回去的提议,自己坐车回了酒店。

她需要一个人待着。

洗完澡出来,她对着镜子看了很久。蓝宝石项链被她放在梳妆台上,灯光下依然璀璨得不像话。

三千万人就买这么个气人的效果,陆云徵的脑回路确实清奇。

手机亮了,陆云徵发来消息:「傅总的脸色值得三千万,血赚。」

她回了个白眼的表情包。

又一条消息弹出来,来自一个没存名字的号码:「项链不错。」

沈千歌盯着屏幕,指尖悬在上方。

她知道这是谁。

想了三秒,她打了四个字发过去:「当然好看。」

对面没再回复。

——

同一时刻,傅家老宅。

书房里一片狼藉。

花瓶碎了,相框倒了,连那个他从拍卖行拍回来的青瓷笔筒也没能幸免。

秦伯推门进来的时候,满地都是碎瓷片和玻璃碴子,在灯光下闪着冷光。

傅北辰坐在书桌后面的椅子上,西装外套扔在地上,衬衫袖子卷到手肘,一只手撑着额头。

地上那片狼藉中,有一张被揉皱的照片,是今晚记者拍的——沈千歌戴着蓝宝石项链,陆云徵站在她身后,两个人相视而笑。

照片被撕成了两半,又被拼回去,又被揉成一团。

秦伯叹了口气,弯腰开始收拾碎片。

“少爷,您这是何苦。”

他没说话。

秦伯又说了句:”沈小姐戴那条项链,确实挺好看的——”

“秦伯。”

他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出原来的样子。

秦伯停下动作,看着坐在阴影里的年轻人。

傅北辰缓缓抬起头,双手捂住了脸。

“我受不了了。”

五个字,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又像是从骨头里渗出来的。

秦伯站在原地,手里的碎片扎进了掌心,他也没觉得疼。

窗外夜色浓稠,远处江面有船经过,汽笛声低沉绵长。

书房里安静得只剩下墙上挂钟走针的声音,一下一下,像心跳,又像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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