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越在陈家住了整整四十三天。
他记得这个数字,是因为每天早上他都会在窗台上收到一朵花,有时候是栀子,有时候是桂花,有时候是墙角的牵牛。陈雨欣风雨无阻,连下雨天都不落下——下雨天她会摘一片芭蕉叶遮在头顶,从院子里跑到他窗前,裤腿湿了半截,怀里护着的那朵花却是的。
第四十三天的那朵花,是一朵茶花。深秋了,院子里能开的花不多了,陈雨欣找遍了角角落落,才从靠墙的那棵茶树上找到了一朵将开未开的花苞。她把花苞放在窗台上的时候还特意用手指弹了弹花瓣,嘟囔了一句:“你快开呀。”
王越推开窗,看见了那朵花苞,也看见了走廊拐角处露出的一小片衣角。
他假装没看见,拿起花苞放进了笔架旁边的小瓷瓶里。那个小瓷瓶是沈氏专门给他找来的,说花用。王越以前不知道花还可以在瓶子里,他见过王家正厅的桌上摆着描金的花瓶,里面着从省城运来的新鲜花枝,可那些花是给客人看的,跟他没有关系。
这个小瓷瓶里的花,是他的。
第四十三天傍晚,王越照例去堂屋吃饭。沈氏的饭已经端上了桌,陈雨欣的椅子上却没有人。王越愣了一下,因为他来陈家这四十多天里,陈雨欣从来没有错过一顿饭。这个小姑娘对吃饭有一种超乎寻常的热情,每到饭点总是第一个冲到桌边坐好,两条腿晃来晃去,眼巴巴地等着李妈端菜。
“雨欣呢?”沈氏端着最后一碗汤从灶房出来,脸上的表情跟往常没什么两样。
王越觉得哪里不对,但他没往深了想。
沈氏把汤搁在桌上,说:“她今儿有点乏,我先给她留了饭在屋里,让她早些歇了。”说完坐下来,拿起筷子开始吃饭,动作不紧不慢的,和平常一模一样。
王越也坐了下来。他端起饭碗,低头扒了一口饭,忽然发现今天桌上的菜比平时多了一盘——红烧肉。肥瘦相间的五花肉烧得油亮亮的,酱色浓稠,肉皮晶莹剔透,颤巍巍地堆在白瓷盘里。这是陈家难得见到的菜,沈氏过子节俭,平时三菜一汤,一个荤菜就算不错了。
“多吃点肉,”沈氏把那盘红烧肉往王越面前推了推,“你这身子骨还是太单薄。”
王越应了一声,夹了一块肉。肉炖得很烂,入口即化,肥而不腻。他嚼着肉,心里那点不对劲的感觉慢慢被食物的味道盖过去了。
吃完饭,他回厢房的时候路过陈雨欣的屋子,门关着,里面没有灯,也没有声音。他在门口站了几息,想要不要敲门,最后还是没敲。小姑娘乏了,让她睡吧。
他回到屋里,点起油灯,像往常一样磨墨抄经。可今晚他抄不下去,提起笔又放下,放下又提起来,一个字都没写出来。灯芯烧了半截,他盯着跳动的火苗发了好一会儿呆,然后吹了灯躺下了。
那天夜里他做了一个梦。梦里他站在一片白茫茫的雾里,怎么走都走不出去。他喊了一声“雨欣”,没有回应。他又喊了一声,雾散了,他站在陈家院子里,桂花树还在,兔子窝还在,走廊还在,可所有的门都是开的,屋子里空空荡荡,一个人都没有。他推开自己厢房的门,书案上的笔架还在,小瓷瓶还在,可瓷瓶里的花不见了。
他猛地醒了。
天已经亮了。窗外的天光比平时亮一些,像是起了一层薄雾。王越坐在床沿上等了一会儿,等那朵花。他等了很久,窗台上始终是空的。走廊拐角后面没有的影子,院子里安安静静的,连鸟叫声都没有。
他穿上衣服出了门,先去院子里看了一眼桂花树,又看了一眼兔子窝。兔子还在,团团和圆圆挤在一起,耳朵竖得笔直,红眼睛警惕地看着他。
可陈雨欣的屋子门开着。
不是半开,是敞开的,像一张还没来得及合拢的嘴。王越站在门口往里面看了一眼——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枕头摆在被子上面,床边的小桌上什么都没有。桌子上有一道细细的灰尘痕迹,像是原来放过什么东西,被拿走了。
他心里忽然像被人攥了一把。
王越转身去找沈氏。堂屋没有人,灶房没有人,正房的门开着,里面也是空的。衣柜开着,里面的衣裳少了一大半。梳妆台上的铜镜还在,可梳子和簪子不见了。整个陈家像是被人从中间抽走了一部分,房子在,东西在,可住在这里的人不见了。
他在灶房的灶台上找到了一碗粥。粥是凉的,旁边放着一碟咸菜和两个馒头。馒头下面压着一张纸,纸上只写了四个字——不用找了。
王越认得这笔迹。这笔迹和他抄的那些经文的字迹一模一样,是沈氏的字。可沈氏写了这么多个字,这四个字写得最潦草,像是在极短的时间内仓促落笔,有几笔甚至没有收住,拖出了一条细细的尾巴。那尾巴指向纸的边缘,好像在说:不要跟着过来,就在这里止步。
王越把那张纸翻过来,背面什么都没有。他又翻回去,正面还是那四个字。他把纸攥在手里,攥得皱成一团,然后又慢慢地展平,铺在灶台上,用手指把褶皱一道一道地压平。
他走出陈家的大门,站在巷口往两头看了看。左边是通向南街的路,右边是通向北街的路。他不知道沈氏带着陈雨欣往哪个方向走了,也不知道她们为什么要走。他和陈家非亲非故,沈氏不欠他什么,走也好不走也好,都轮不到他来问为什么。
可他就是想不通。
不是想不通沈氏为什么要走,是想不通为什么不告而别。哪怕留一句话呢,哪怕说一句“我们要搬走了,你也走吧”呢。可沈氏什么都没说,只写了“不用找了”四个字。这四个字的意思很明白——不要找我们,你过你的子。
过你的子。
王越站在巷口,秋风吹过来,凉飕飕地灌进他的领口。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青灰色棉布袍子,是沈氏给他做的。他又摸了摸怀里,那颗玻璃珠子还在,贴着口,被他的体温捂得温温的。
他没有回陈家。
他顺着巷子走到了街上,漫无目的地走了一会儿,最后发现自己又走到了天宁寺门口。寺门口的石阶还是那个石阶,石狮子还是那个石狮子,他当初蹲过的那个墙角也还在。几个老乞丐看着他从远处走来,有的认出了他,有的没认出。一个缺了半只耳朵的老头冲他喊了一声:“你不是被人领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王越没回答。
他在那个墙角重新蹲了下来,把脸埋进膝盖里。跟四十多年前一模一样的姿势,一模一样的墙角,一模一样的石狮子。可他的手不一样了。他的掌心不再全是碎瓷片划的伤,那些新长出来的嫩肉粉粉的,光滑的,像是在陈家这四十多天里慢慢长出来的新皮肤。
他把那只手伸进怀里,摸到了那颗玻璃珠子。珠子里的红花在光下折射出一点红光,落在他的手背上,像一小滴凝固的血。
王越把珠子攥在手心里,攥得很紧。
中午的时候,天宁寺的和尚照例出来施粥。王越端着碗排在队伍里,轮到他的时候,掌勺的还是那个小和尚。小和尚看了他一眼,愣了一下,认出了他,又多舀了半勺给他。
王越端着碗蹲回墙角,喝那碗粥。粥还是那个味道,米少水多,能照见人影。他喝了一口,又喝了一口,喝到第三口的时候,手开始发抖。他把碗放在地上,两只手撑在膝盖上,低下了头。他没有哭,他只是觉得冷。不是秋天的冷,是从骨头缝里往外冒的那种冷,像小时候冬天跪在院子里,膝盖底下的青砖把凉意一点一点地送进骨头里,送进骨髓里,送进连自己都不知道有多深的地方去。
天快黑的时候,一个路过的妇人往他面前扔了两个铜板。铜板落在地上,蹦了两下,滚到了他的脚边。
王越伸出手去捡铜板。就在他低头弯腰的那个瞬间,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他想起了陈雨欣第一次戳他手背的时候说的话。“你的手好凉。”她那时候是这么说的,脆生生的声音,像冬天踩碎了一层薄冰。
他缩回手,举到面前看了看。手是凉的。没有陈雨欣说他的手好看了,没有她往他碗里放糖了,没有她蹲在他书案边看他写字了,没有她每天早上把花放在窗台上了。
什么都没有了。
王越把那两个铜板捡起来,攥在手心里,和那颗玻璃珠子攥在一起。铜板硌得他手心生疼,可他没有松开。他想,这是他一辈子的命,他就不该有暖和的时候。暖和了四十多天,老天爷大概是觉得够了,就把那点暖收回去了。
夜里他缩在寺墙的草垫子上,风从四面八方灌进来,他把自己裹成一个小小的球。草垫子是他以前捡的那张,走的时候扔了,回来的时候还在,只是比之前更破了一些,稻草从破洞里露出来,扎得他脖子又痒又疼。
他闭上眼睛之前,听见旁边那个缺了半只耳朵的老头在跟另一个乞丐说话。老头说:“听说城南陈家那个寡妇带着女儿跑了,好像是得罪了什么人。”
另一个乞丐问:“什么事啊?”
老头说:“不清楚,反正昨儿夜里走的,走得急,连家具都没搬。”
王越把耳朵捂住,把脸埋进稻草垫子里。那些话像针一样扎进他的耳朵里,扎进他的脑子里,扎进他的心里。得罪了什么人。沈氏得罪了什么人,连夜带着陈雨欣走了。怪不得那天晚上多了盘红烧肉,怪不得她说不让打扰雨欣。她早就打算好了,早就知道要走。
她还知道他什么都不该知道,什么都不该问,什么都不能做。
“不用找了。”
王越在黑暗里睁开眼,看着头顶那一片什么也看不见的天空。天上没有星星,没有月亮,只有一层厚厚的云,把所有的光都挡在了外面。
他翻了个身,面朝墙壁。墙上乎乎的,散发着一股霉味。这股霉味让他想起了王家的柴房,想起了那间堆杂物的屋子,想起了他整个童年都在那种味道里度过。他以为自己已经离开了那种味道,可他只是离开了四十多天。那种味道一直在等他回来,像一条忠实的狗,蹲在墙角哪儿也不去,知道他的主人迟早会回到他该待的地方。
第二天早上,王越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里还攥着那颗玻璃珠子。珠子被他握了一整夜,热得有点烫手。
他看着那颗珠子发了很久的呆。珠子里的红花在晨光里亮了一下,又暗了下去。他把珠子举到眼前,透过珠子看天,天变成了一小片红色的、圆形的、带着裂纹的天空。
王越把珠子揣回怀里,起身走到街上。
他开始了一天的乞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