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的。”他说。
同一个月。
我妈生病住院。
我想给我妈转两千。
婆婆说:“志远工资也不高,你省着点。”
我没转。
我妈住院那半个月,我没给她一分钱。
我以为家里真的紧。
可婆婆从保险柜里取了一万五,给小梅交了租房押金。
我妈住院的时候。
我妈走的时候。
她问我:“小晚,嫁妆还在吗?”
我说:“在的,妈。在保险柜里。婆婆帮我保管着。”
她点了点头。
闭上眼睛。
那是她最后问我的话。
我骗了她。
不。
是他们骗了她。
也骗了我。
我打开婆婆床头柜的抽屉。
有一本记事本。
封面是红色的。
翻开第一页。
期:2014年3月16。
我结婚那天。
婆婆的字:
“苏家给了五十万嫁妆。先收好。小梅以后出嫁要用。”
第一行。
结婚第一天。
她就计划好了。
从头到尾。
五十万嫁妆。
从来不是“帮我保管”。
从来不是“以后给我们买房”。
是给小梅的。
从第一天开始。
记事本后面还有好几页。
每一页都是计划。
“小梅二十五岁前出嫁,陪嫁不能低于四十万。”
“首饰直接用苏家给的三金,省一笔。”
“不能让苏晚知道。”
“万一苏晚问,就说钱在保险柜里,利息还在涨。”
“志远那边我来说。他听我的。”
每一个字都刺眼。
我拍了照。
放回原位。
关上抽屉。
站起来。
记事本第一页的期——2014年3月16。
是我结婚那天。
我妈把五十万递给婆婆的那天。
婆婆签完字据的那天。
她接过钱,签完字,转身就在记事本上写:
“小梅以后出嫁要用。”
5.
那天下午,我没有去接陈志远下班。
我去了姨妈家。
我妈走后,姨妈是我最亲的人。
“姨妈。”
“小晚?怎么来了?”
“我妈当年……有没有留什么东西给你?”
姨妈看了我一眼。
放下手里的活。
“你坐。”
她进了里屋。
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信封。
“你妈走之前,让我收好的。”
“她说,‘如果小晚有一天来问,就给她。如果她不问,就不用给。’”
我拆开信封。
里面是一份嫁妆清单。
公证处的章。
红色的。
清单内容:现金五十万整,金项链一条(18克),金手镯一对(25克×2),金耳环一副(6克×2),翡翠手镯一只。
公证期:2014年3月15。
我结婚的前一天。
我妈在公证处做了嫁妆公证。
公证书上还附了婆婆签的代为保管字据的复印件。
字据原件不知道去了哪里。
但公证书上有完整的复印件。
每一个字,每一个签名,都清清楚楚。
我妈。
她什么都想到了。
她知道。
她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
所以她让婆婆签字据。
所以她去做公证。
所以她把公证书留给姨妈。
她做了所有她能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