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着我:”这不是你自己在吃吧?赶紧停。这个药没有正规处方不能随便吃的。”
我把药瓶拍了一张照片存起来,谢过药剂师,出了门。
路过诊所门口的时候,我看见周明远站在二楼窗户后面,正在打电话。
他没有看到我。
但他笑了。
和他在诊室里对我笑的时候,一模一样的笑。
从这天开始,我不再吃任何一粒他开的药。每天早上含在嘴里,等没人看的时候吐掉。
三天后,头不晕了。
一周后,记性好了。
半个月之后,我把过去三年在这张桌子上签的所有表格、拿的所有药的照片和期,全部整理成了一份记录。
每一天的药,我拍照、记录、标注。
兔子肚子里的录音笔,每三天换一次电池。
我在等一个机会。
一个让他们彻底翻不了身的机会。
我等来的不是机会。
是一张传票。
那天早上,顾城穿着新西装出门前,把一份法院文件拍在餐桌上。
“看看。”
法院的章,红得刺眼。
内容是:因当事人沈念患有严重精神疾患,无法行使正常民事行为能力,其丈夫顾城及主治医师周明远联名申请法院对其进行精神状态鉴定。鉴定通过后,将由法定监护人代为行使一切民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财产管理、子女抚养等。
顾城靠在门框上,松了松领带:”周医生准备了三年的病历,用药记录全齐。加上林瑶作为见证人提供的常记录,法院那边不会有问题。”
“鉴定通过之后,我来管钱、管孩子。你住到疗养院去,好好治病。等病好了再回来。”
他的语气平静极了。
像是在安排一件早就计划好的事。
他确实计划了三年。
我拿着那张纸,手指抠了一下拇指部的死皮。
“绵绵呢?”
“绵绵跟我。”
“她还在吃周明远的药。”
顾城的表情没有任何波动:”那是维生素。你的被害妄想又犯了。”
他出了门。
我站在餐桌前盯着那份文件看了很久。
三份联名申请。
第一份是顾城的,以丈夫身份。
第二份是周明远的,以主治医生身份,附了三年的诊疗记录。
第三份,是婆婆王秀芝的,以家属身份。
三个人早就串通好了。
甚至连申请书上的措辞都一样——”该患者具有严重的被害妄想和自伤倾向,已不适合独立生活和抚养未成年子女。”
自伤倾向。
我从来没有伤害过自己。
但我的胳膊上,那些抠指甲留下的痕迹,拍成照片,说它是自伤的证据也不是不行。
我翻到最后一页。
鉴定期定在五天后。
五天。
郑姨端着一碗热粥走过来,看到桌上的文件,手停住了。
“太太。”
她叫我的语气不一样了。不是平时的客气,是压着什么东西。
“太太,要不要我帮你找个律师?”
“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