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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手记:从井底藏尸开始陈默周正言怎么看全文免费无广告?

刑侦手记:从井底藏尸开始

作者:酒醒梦回

字数:403623字

2026-05-26 完结

简介

《刑侦手记:从井底藏尸开始》是由作者酒醒梦回用心创作编写的一本完结悬疑灵异类型小说,陈默周正言是这部小说的核心主角人物,故事情节为这部作品增色不少,目前以403623字的篇幅呈现给大家,喜欢看悬疑灵异类型小说的书虫们赶紧冲冲冲!

刑侦手记:从井底藏尸开始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吴志远失踪后,他的手机、银行卡、信用卡一直处于静默状态,警方摸排了他所有的亲戚、朋友、债主,都没有发现任何线索,仿佛他真的从人间蒸发了。

但在一次摸排中,吴志远的一个叔叔提到了一个关键线索:2010年3月10,也就是孙大勇害孙立强的一个半月后,吴志远的亲戚朋友陆续收到一条短信:“兄弟,我去躲债了,过几年回来,不用担心我。”

短信是群发的,收件人列表里有二十多个人,包括吴志远的父母、姐姐、叔叔、爷爷,还有几个要好的朋友和债主。

收到短信的人都松了口气——人还活着,只是躲债去了,这在柳河镇不是新鲜事,欠了债跑路,等风头过了再回来,很多人都这么,没人怀疑短信的真实性。

但这条短信,在刑侦队眼里,却成了新的疑点。

技术队对短信进行了详细分析:短信发送时间是2010年3月10下午2点37分,发送基站位于滨海市城区,距离郑文海的殡葬店不到三公里;短信是群发的,一共发给了二十三个人,发送间隔很短,平均每秒发出一条,明显使用了群发功能;短信从吴志远的手机发出,但其手机SIM卡在3月9晚上11点有过一次十二秒的通话记录,对方是一个未实名登记的号码,基站定位在滨海市郊区,通话后手机关机,直到3月10下午2点37分开机发送短信,发送完毕后立即关机,再无任何信号。

“周队,这条短信有问题,”技术员小赵汇报,“吴志远如果真的要躲债,应该悄无声息,越少人知道越好,本没必要群发短信,这反而容易暴露行踪。而且发送基站就在郑文海的殡葬店附近,太巧合了。”

周正言点点头,拿起那份收件人名单和短信内容,仔细看着。他想起吴志远的常习惯——作为养鸭户,吴志远平时说话、发短信总带着乡土气息,常用“养鸭棚”“水洼”“赶鸭”这类词汇,对亲近的姐姐更是一直用“老姐”的专属备注,从不用正式称谓。而这条短信,行文过于书面,毫无乡土痕迹,对其亲姐的称呼也变成了生硬的“姐姐”,完全不符合吴志远的风格。

更关键的是,周正言打电话给柳河镇派出所的老王核实:“老王,吴志远平时和亲戚发短信,是不是总带些养鸭的乡土话?对他亲姐是不是有专属称呼?”

电话那头的老王想了想:“可不是嘛!那小子是个养鸭的,说话三句不离鸭子,发短信也总说「棚子里的事忙完了」「水洼涨水了」,对他姐一直叫「老姐」,从没叫过别的,这是他们姐弟俩的习惯。”

周正言挂断电话,看向陈默和小赵,眼神坚定:“这条短信不是吴志远发的,是郑文海发的。**郑文海虽是同乡,知道柳河镇的辈分规矩,却不了解吴志远的常习惯和专属称谓,模仿时只注重表面,却忽略了这些细节,露出了破绽**。他想制造吴志远躲债跑路的假象,却画虎不成反类犬。”

警方立即对短信发送基站展开调查,调取了滨海市电信大厦基站2010年3月10下午2点30分到2点45分的所有通话记录——这个基站是滨海市核心基站之一,十五分钟内有近两千条通话记录,技术队连夜筛选,最终锁定了二十三个可疑号码:均为未实名登记,且在短信发送时段活跃。

其中一个号码,引起了警方的高度注意:这个号码不仅在短信发送时段出现在电信大厦基站,还在2010年2月到3月期间,与郑文海的手机号码有过七次深夜通话,每次通话时间都很短,且这个号码的基站定位,多次出现在郑文海的殡葬店附近。

更关键的是,警方调查发现,2010年3月9,吴志远的银行卡里有一笔五万块的现金存款,存款地点是滨海市的一家农业银行,存款时间正是吴志远失踪的前一天。银行监控显示,存款人是一个身高一米七左右的男性,穿深色羽绒服,戴帽子口罩,看不清脸,但身高、体型与郑文海高度吻合——郑文海身高一米七二,体型壮实。

而这笔五万块,正是郑文海给孙大勇的封口费,警方后续通过银行流水和孙大勇的供述核实,孙大勇确实在2010年3月收到过一笔五万块的匿名现金,正是郑文海通过中间人转交的。

“3月9,吴志远肯定去了滨海市,见了郑文海,”周正言说,“这笔五万块,要么是吴志远给郑文海的赔偿,要么是郑文海给吴志远的封口费,但不管是哪一种,两人见面后,吴志远就失踪了,这绝对不是巧合。”

警方还调取了柳河镇的监控和证人证言,证实2010年3月9下午,吴志远出门前往滨海市,穿着黑色外套,坐出租车离开,这是最后一个人看到吴志远的身影。

所有线索,都指向了郑文海。

现在,唯一缺少的,就是郑文海害吴志远,并火化其尸体的直接证据。

* * *

警方立即对郑文海展开全面调查,重点排查他2010年3月的所有火化记录。殡葬行业是个封闭的圈子,规矩森严,**火化除了需要死亡证明原件,还需提供家属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家属需在火化确认单上签字**,郑文海在这一行了十几年,深谙其中门道,调查工作处处碰壁:

滨海市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表面配合,但警方查阅档案时发现,2010年3月的火化记录本缺失了三页,其中一页正好是3月9—12的记录。工作人员解释是“档案整理时不小心撕掉了”,但警方在档案柜边缘提取到了郑文海的指纹,证实并非意外损毁,而是郑文海趁档案整理间隙偷走销毁了记录。警方最终从备份的电子档案中查到,郑文海2010年3月在滨海市殡仪馆火化了两个人,均为正常死亡,记录完整。

临江殡仪馆,距离滨海市三十公里,是郑文海经常的殡仪馆。这里的纸质记录齐全,警方查到郑文海2010年3月在这里火化了十个人,其中3月9一天就有五个,这一数量远超平时,极为反常。

更关键的是,临江殡仪馆有明确规定:火化必须提供死亡证明原件+家属身份证,复印件一律不予受理。但郑文海3月9火化的五个人中,有三份死亡证明是复印件,**系郑文海勾结殡仪馆内部临时工违规作——他不仅给了临时工两千块好处费,还伪造了「陈富贵儿子陈建国」的假身份证,模仿陈建国的笔迹在火化确认单上签字,临时工因收了好处,未核对身份证原件,仅看了复印件就放行**。

这五份死亡证明中,一份名为“陈富贵”的证明,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陈富贵,七十六岁,柳河镇人,死亡证明显示其因急性心肌梗死于2010年3月9去世,由滨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具,医生签名“李建国”。

但警方调查发现,陈富贵实际在2008年12月17就因肺癌去世了,死亡证明由平川县人民医院开具,火化证明齐全,骨灰安葬在柳河镇公墓,墓碑上的生卒年月清晰可查,其儿子陈建国也证实,父亲早已去世,从未有人冒用父亲的身份。

警方随即前往滨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核实,人事科明确表示,医院没有名为“李建国”的医生,这份死亡证明上的公章也是假的——字体、大小与医院真实公章不符,且无防伪码,系伪造。

铁证指向一个结论:郑文海伪造了陈富贵的死亡证明和家属假身份证,用复印件违规火化,3月9在临江殡仪馆火化的“陈富贵”,本不是死人,而是刚被他害的吴志远。

警方还调取了临江殡仪馆的运尸人登记表,按照规定,运尸人需要出示身份证件,并在登记表上签字、按手印。3月9那天的运尸人登记表上,签的名字是“张为民”,身份证号码是假的,但右手食指的红色指印清晰可见,技术队提取指印后,与郑文海的指纹比对——完全吻合!

“郑文海就是「张为民」,他用假身份运尸、火化,利用职业便利伪造全套手续,就是为了掩盖他火化吴志远尸体的事实,”周正言说,“所有证据都指向他,现在,可以请他到公安局来协助调查了。”

陈默看着桌上的一叠证据:伪造的死亡证明、假身份证、火化确认单模仿笔迹、假身份的指纹、缺失的火化档案、违规作的临时工证言、短信基站定位、五万块现金存款……证据链完整,环环相扣,郑文海无论如何都无法抵赖。

他忽然想起周正言说的话: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只是他自己还不知道。

现在,郑文海的狐狸尾巴,已经完全暴露在了警方的视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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