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点整,万宴酒店三楼灯火通明。
我换了身黑色西装,站在宴会厅角落,手里端着一杯没喝的红酒。
程戈以”远砚资本合伙人”的身份替我拿到了请柬,这个身份对这群本地商圈的人来说——够新,够陌生,够让他们拿不准。
水晶灯下,她来了。
江若萍。
我的亲生母亲。
四十八岁,保养得看起来不过三十出头。一袭墨绿色礼服,珍珠项链,每一步都踩在节拍上。
她笑着和来宾握手寒暄,举手投足全是练了千百遍的优雅。
我盯着她的脸。
二十年了。
她老了一点,但那双眼睛没变——精明、冷淡,扫过每个人的时候都在快速计算这人值不值得她多说一句话。
当她的目光扫过我这个角落时,短暂停留了半秒。
然后滑走了。
她没认出我。
当然不会。
二十年前,我是个一百二十斤的胖小孩。
现在的我,一米八五,七十八公斤,五官轮廓是我爸年轻时的翻版。
她不会把眼前这个冷脸年轻人,和水坑里那个哭着喊妈妈的脏小孩联系在一起。
“宋总。”程戈凑过来,”陶正元到了。”
我看向门口。
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拄着拐杖走进来,身边簇拥着四五个人。
他比我记忆中矮了很多。
也是,当年我才六岁,仰头看谁都高大。
陶正元。
当年那个夺走我妈的拄拐男人。
我爸的旧友,我爸的掘墓人。
他走到江若萍身边,揽住她的腰,两人交换了一个默契的笑容。
我握着酒杯的手指收紧。
然后松开。
不急。
他们欠我爸的命,欠我二十年。
我有的是时间,一笔一笔算。
宴会结束,我最后一个离开。
走出酒店大门时,夜风灌进衣领。
程戈跟上来:”宋总,远砚资本对陶氏三条供应链的收购案,明天可以签字。”
“签。”
“全签?”
“一条不留。”
程戈点头,快步去打电话。
我站在门口,点了烟。
滨江大道对面,一块巨大的LED广告屏在循环播放陶氏集团的宣传片。画面最后定格在一句标语——
“陶氏:植二十年,铸就百年基业。”
二十年。
正好。
—
【第二章】
我六岁之前的人生,只剩下碎片。
大别墅,大花园,永远开着暖气的房间。
我爸宋怀远,我记得他总笑,笑的时候会把我举过头顶转圈。
我那时候胖,他举得龇牙咧嘴,还是不放下来。
“砚砚以后要保护爸爸知道吗?”
我使劲点头。
我妈很少笑。
她在家的时候总打电话,关着书房门,声音压得很低。有时候半夜我醒来,听见她在阳台上跟人说话,语气很轻柔,很温——
跟她对我说话时完全不同。
六岁那年冬天。
有一天她突然对我笑了。
那笑容到现在我都记得。是我这辈子见过她最温柔的表情。
“砚砚,妈妈交给你一个超级英雄任务,好不好?”
她把一颗彩色糖纸包着的东西塞进我手心。
“看,这是英雄专属装备。你把它藏好,等明天下午三点门口来了穿制服的叔叔,你就跑过去交给他们。”
“为什么要交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