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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委托书。

委托陈浩代为处理我名下别墅,公司事务,家庭财产。

每一行都写得冠冕堂皇。

最后一句是,因本人精神疾病导致判断能力受损,自愿由丈夫陈浩全权代管。

我问:“谁写的?”

陈浩说:“律师拟的。”

“哪个律师?”

“你不认识。”

林乔被两个保安拦在门口,嗓子已经哑了。

“苏总,不能签!陈浩,你让律师当面来!”

赵桂芬冲她骂。

“你一个打工的,轮得到你管我们家事?信不信我让我儿子开了你!”

林乔笑了。

“你儿子开我?你儿子连公司门禁都是苏总给开的。”

赵桂芬气得佛珠差点断。

陈浩把笔递给我。

“晚棠,别让外人看笑话。”

我坐着没动。

“我签了,你会放我出去?”

“会。”

“让我回公司?”

“等你病情稳定。”

“让沈蔓搬走?”

沈蔓站在走廊尽头,抱着孩子,听见这句立刻红了脸。

陈浩皱眉。

“蔓蔓和孩子不能动。”

“那我签什么?”

陈浩俯身,声音低到只有我听见。

“你爸死了,你没有娘家撑腰。公司那帮人现在只认能稳住局面的人。你不签,我也有办法让你签。”

我看着他。

“比如?”

刘志强清了清嗓子。

“苏女士,据您昨天的攻击行为,我可以出具加重诊断建议。必要时,您需要接受长期封闭治疗。”

我问他:“长期是多久?”

刘志强推了推眼镜。

“看恢复情况。”

“十年?”

“有可能。”

“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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