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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二十八年的忍让,够了。

5.

大年初四,我主动找我妈说话。

“妈,咱家的电视机太旧了,我想给家里换一台新的。”

我妈正在择菜,头也不抬:“不用,能看就行。”

“那冰箱呢?冰箱也用了十几年了,该换了。”

“不用,浪费钱。”

我继续说:“我工作几年了,攒了点钱,想给家里添置点东西。”

这下我妈抬头看我了。

“攒了多少?”

“几万块吧。”

我没说实话。

我卡里有三十多万,但我不想让她知道。

“几万块?”我妈眼睛亮了一下,随即摇摇头,“你自己留着吧,以后嫁人用得着。”

“不,我想孝敬你们。”

“孝敬?”我妈撇撇嘴,“有这个心就行了,不用花钱。”

我愣了一下。

从小到大,我妈从没拒绝过林耀的任何要求。要手机,买。要车,给钱。要游戏机,买。

可是我呢?

我想给她买东西,她说不用。

我想孝敬她,她说不用。

“妈,我是真心的。”

“我知道,”我妈放下手里的菜,“但是你的钱,自己留着。以后嫁人了,你弟弟也帮不了你。”

帮不了我?

从小到大,他什么时候帮过我?

门开了,林耀走进来。

“妈,我跟你说个事。”

“什么事?”

“我那个朋友的,确定了,稳赚的。我打算投十五万进去。”

我妈皱了皱眉:“十五万?你哪来的十五万?”

“我哪有啊,”林耀理所当然地说,“问你们借呗。”

“家里没那么多。”

“那先给我五万,剩下的……”林耀看了我一眼,“让姐帮忙借点。”

我愣住了。

“姐,你在省城工作这么多年,应该有点积蓄吧?借我十万,等我赚了钱就还你。”

我没说话。

“念念,”我妈开口了,“你弟弟难得有个正经事做,你就帮帮他。”

“帮他?”

“你一个人花那么多钱嘛?”我妈说,“反正你又没男朋友,钱留着也是浪费。”

我听着这句话,心里的火一下子烧了起来。

反正我没男朋友?

钱留着是浪费?

“妈,我有男朋友。”

“你那个所谓的男朋友,”我妈不以为然,“谁知道是真是假。反正没带回来过,就当没有。”

“我……”

“行了,”我妈打断我,“你就说借不借吧。”

我看着她的眼神,熟悉又陌生。

这是我的妈妈。

从小到大,她从没问过我累不累,苦不苦,想不想要什么。

她只会问:你能不能帮你弟?

“十五万,”我慢慢开口,“你们知道是什么概念吗?”

“不就是钱嘛,”林耀不耐烦了,“你借我就是了。”

“我为什么要借你?”

“我是你弟,”林耀瞪大眼睛,“你帮我不是应该的吗?”

我笑了。

应该的。

是啊,从小到大,我让着他,是应该的。我把好吃的给他,是应该的。我把压岁钱上交,是应该的。我帮他借十五万,也是应该的。

我深吸一口气,站起来。

“好。”

“真的?”林耀眼睛亮了。

“我借你,”我看着他,“但是,我们先来算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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