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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老庞在程鑫怡的房间里坐了一整天。不是程卫东要求的,不是孙梅暗示的,是他自己坐下的。早上喝完那六杯水之后,他走上楼,在书桌前坐下,拿起铅笔,就再没站起来过。惊鸿上去看过三次。第一次,老庞在写“我错了”,写了半页。第二次,他在写“我改正”,纸上的字迹开始变工整——不是他的字变工整了,是程鑫怡的握笔姿势在纠正他的笔画。第三次,他在写“我听话”。“话”字的言字旁,他写成了程鑫怡惯常的写法,那个歪歪扭扭的钩,像一个人张着嘴说不出话。

他没有吃午饭。孙梅把饭端到房间门口,放在地上。托盘里一碗米饭,一碟青菜,一小碗蛋花汤。米饭冒着的热气在门缝下面盘旋了一会儿,散了。老庞没有开门。

惊鸿第四次上去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槐树的影子从窗户外透进来,落在走廊的地板上,被窗格切成一块一块的深蓝色。他走到程鑫怡房间门口。门缝里没有光——台灯关着。他推开门。

老庞坐在黑暗里。书桌上摊着写满字的稿纸,最上面那张压着铅笔。他没有在写。他坐在椅子上,双手放在膝盖上,面朝窗户。窗外是槐树的枝条,节疤闭着,像一排缝上的眼睛。

“老庞。”惊鸿叫他的名字。

他转过头。瞳孔在暗处显得很大,几乎占满了整个虹膜。他看着惊鸿,嘴唇动了动,但发出来的不是“惊鸿”,不是他自己的名字,不是任何人的名字。是一个音节,卡在喉咙里,像鱼刺。

“程。”他说。

然后他站起来,从惊鸿身边走过,走下楼梯。脚步声很轻,一步一步。走到客厅,走到餐桌前,在那个空位上坐下来。椅子拉开,碗筷摆好,米饭盛得冒尖。他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西红柿炒蛋,放进嘴里,嚼了,咽下去。

程卫东坐在主位,孙梅坐在旁边。三个人吃饭。两个人在吃,一个人在变成第三个人。程卫东把筷子搁在碗上,发出一声极轻的响。

“今天老师表扬你了吗。”

老庞的筷子停了。他抬起头,看着程卫东。嘴唇动了动,像在回忆什么——回忆一个不属于他的答案。然后他说:“表扬了。语文课,我举手了。老师没叫我。”

程卫东点了点头。他拿起筷子,继续吃。孙梅把菜往老庞面前推了推。“多吃点。你瘦了。”

老庞低下头,继续吃。他把碗里的饭吃完了,把盘子里的菜吃完了,把汤喝完了。然后他站起来,把碗筷收进厨房,打开水龙头。水流声哗哗响。他把碗洗了,把筷子洗了,把灶台擦了。围裙挂在门后,他没有系。但他擦灶台的动作,和孙梅一模一样——从右往左,画圈,最后在灶眼旁边停一下,把抹布拧。他从来没在这个厨房做过饭。但他的身体记得。

7号。高奥家。阿飞没有吃晚饭。

高奥父亲坐在餐桌前,面前摆着一碗饭。阿飞的那碗也盛好了,放在他对面的位置上。但阿飞没有坐。他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客厅里的电视。田径比赛的录像,2001年全国青少年田径锦标赛,男子四百米。蓝色背心的男孩跑过弯道,镜头推近,他的脸占满屏幕。很瘦,颧骨高,眼眶深。和高奥父亲一模一样。

“他不回来吃饭。”阿飞说。

高奥父亲没有回答。他把碗里的饭吃完,站起来,走到沙发前坐下。脊背挺直,双手放在膝盖上。录像带倒带,从头开始。四百米,蓝色背心,跑过弯道。

阿飞走到电视机前,把电源拔了。屏幕缩成一个光点,熄灭。高奥父亲坐在沙发上,姿势没有变。他看着漆黑的屏幕,像看着一个还在跑的男孩。

“他不回来,是因为你不问他。”阿飞说。“你从来不问他。你只等他。”

高奥父亲的手从膝盖上抬起来,放在沙发扶手上。手指收紧,抓住扶手的布面。他的嘴张开了,喉咙里发出一声很低的声音,像一个很久没说话的人试着发声。声带震动了,但声音碎在喉咙里,变成一团含混的气流。

阿飞把电视电源回去。屏幕亮了,录像带继续播。蓝色背心的男孩跑过终点线,举起手,笑得很用力。高奥父亲看着屏幕,手从沙发扶手上滑下来,放回膝盖上。他没有说话。但电视机旁边的柜子上,摆着一个相框。相框里是空的。照片被抽走了。阿飞在阁楼找到的那张田径队合影,压在枕头下面。高奥父亲每天晚上拿出来看,看完放回去。他不挂在墙上,不放在相框里。他只在没有人看见的时候看。

19号。董思仪家。小鹿没有吃饭。她在董思仪的房间待了一整天,把枕头下面的信一封一封地看完了。从2001年9月到2002年5月,董思仪写给高奥的信,一共二十三封。每一封都没寄出去。不是她不想寄,是她不知道高奥家的地址。高奥从来没有告诉过她。他每天和她一起放学,走到槐荫街口分开,她往19号,他往7号。同一条街,隔着十二个门牌。但他从来没邀请她去过他家。不是不想,是不敢。高奥的父亲不允许家里来人。不允许任何人在晚饭时间出现在他家门口,不允许任何人看见他穿着洗得发白的工装坐在沙发上看田径录像。他不允许任何人知道,他每天等儿子回家,但他从来没有问过儿子为什么不回家。

最后一封信的期是2002年5月12。小鹿看了三遍。信纸背面有一行极小的字,铅笔写的,被橡皮擦过,但没有擦净。“妈妈今天又没回来。”她把信纸翻过来。正面是写给高奥的。“明天拍毕业照。张校长叫我拍照前去办公室找他。我有点害怕。”背面是写给她自己的。她擦掉了,但石墨渗进了纸纤维里,二十年没有褪。

小鹿把信折好,放回枕头下面。她走出房间,走下楼梯。客厅的餐桌上,三副碗筷还摆着。董思仪的碗里,米饭已经不冒热气了。她走过去,在董思仪的位置上坐下来,拿起筷子。碗底刻着“董”字。她把碗翻过来,背面也有字。“等”。她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嘴里。菜是凉的。今晚的菜没有热。

31号。刘敏家。方姐没有吃饭。她在琴房里待了一整天,坐在刘敏旁边,看着她弹琴。《致爱丽丝》,从头开始。同一个音节弹错了。刘敏的母亲站在她们身后,手里拿着竹尺。尺子上刻着“严师出高徒”。尺子落下来,打在刘敏的手指上。刘敏的手缩了一下,但没有出声。她把手指重新放回琴键上,从头开始。同一个音节。又弹错了。尺子又落下来。

方姐伸出手。尺子落在她的手背上。竹尺打在手背上的声音很脆,像一筷子被折断。刘敏的母亲愣住了。黑洞洞的眼眶对着方姐,竹尺悬在半空中。

“你打错了。”方姐说。“她没错。是你听错了。”

刘敏的母亲看着方姐的手背。手背上浮起一道红印,从虎口延伸到手腕。她看了很久,然后把竹尺放下,放在钢琴上,转身走出琴房。门在她身后关上了。刘敏没有抬头。她的手指还放在琴键上,肩膀在发抖。《致爱丽丝》从头开始。同一个音节。这一次没有弹错。

12号。甜甜家。小赵没有出来吃晚饭。12号的门关着,红色的门,门牌上“田”字的铅笔印还在。门缝里没有光,没有声音。小丁站在13号门口,看着12号的门。她的手里攥着一面小镜子——从自己口袋里翻出来的,理发店用的那种,背面印着店名。她举起来,对着12号的窗户。窗户里面是黑的。镜子反射出槐树的影子,和自己身后的路灯。她看了很久,然后把镜子收起来,放进口袋。

“他在里面。”她说。

老周站在她旁边。“你怎么知道。”

“镜子照不出来他。但照得出来她。”她指了指12号的门。“甜甜。她站在窗户后面。镜子里看得见。”

老周看着12号的窗户。黑色的玻璃,什么都没有。但他相信小丁。理发店的镜子照过太多人的后脑勺——那些客人自己看不见的地方。小丁知道怎么看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44号。老庞在洗碗。水流声停了。他把碗放进碗架,筷子进筷笼,抹布拧搭在水龙头上。然后他转过身,看着客厅里的所有人——惊鸿,老周,阿飞,小鹿,方姐,眼镜,小光,魏哥,还有那些他叫不出名字的人。他的眼睛扫过他们的脸,一个一个扫过去。然后他开口了。

“你们是来我家吃饭的吗。”

声音很轻,尾音往上飘。不是老庞的声音。是一个很久没说过话的人,第一次试着邀请别人来家里吃饭的声音。没有人回答。他等了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像是对自己的问题给出了一个答案。他走上楼梯,走进程鑫怡的房间,关上门。台灯亮了,黄黄的光从门缝里漏出来。铅笔在纸上的沙沙声重新响起。

惊鸿走到厨房,打开水龙头。水哗哗流出来。他接了一捧,凑到嘴边。甜的。槐花的甜,须的甜,二十年前一个女孩每天半夜喝的那杯水的甜。他含在嘴里,没有咽。然后吐掉了。作文本上程鑫怡写的那行字还在——“不要喝这里的水”。他把水龙头关掉。灶台上,六只杯子一字排开。最左边那只,“程”字的杯子,里面的水少了一半。有人喝过。不是老庞——他喝的是早上那六杯。是别人。是那个半夜会起来喝水的人。

孙梅站在楼梯口,穿着睡衣,外面套着碎花围裙。她的手里端着一杯水,玻璃杯,杯壁上凝着水珠。她看着惊鸿,然后把杯子举到嘴边,喝了一口。喉结滚动,吞咽声在安静的厨房里很响。她喝完了,把杯子放在灶台上。是“鑫”字的杯子。

“今天的水是甜的。”她说。

然后她转身上楼。脚步声很轻,一步一步。主卧的门打开,关上。

惊鸿低头看灶台。“程”字的杯子,水少了一半。“鑫”字的杯子,被孙梅喝空了。“怡”字的杯子,“回”字的杯子,“家”字的杯子,还有那只空白的杯子。六杯水,五只刻着字,一只写着铅笔字。他拿起“怡”字的杯子,对着灯光看杯底。“怡”字刻得很深,笔画交接处有细微的崩口——刻的时候用力太猛了。他把杯子放回去。杯壁上,水珠正在凝结。一粒一粒,从杯口往下滚。滚过“怡”字的时候,水珠被刻痕绊了一下,分成两半,绕过笔画,再重新汇合。像眼泪绕过颧骨。

窗外,槐树的影子在路灯下晃了一下。惊鸿走到窗边,拉开窗帘。槐树下,胖子站在19号门口。不是12号了。他移动了。格子衫,模糊的脸,两只手垂在身体两侧。他身后,19号的门开了一条缝。门缝里透出光——不是灯光,是信纸的光。二十三年信,压在枕头下面二十年,纸纤维里吸收了一个女孩所有的等待,在深夜里自己亮起来。

董思仪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手里攥着那封写着“妈妈”的信。她抬起头,看着胖子。胖子的嘴张开了,隔着整条街的距离,他的口型惊鸿读懂了。“寄出去。”

董思仪低头看手里的信。信封上“妈妈”两个字,铅笔写的,被手指摩挲了二十年,笔画都快磨平了。她把信举起来,对着19号门缝里的光。信封变成半透明的,能看见里面的信纸。信纸折成三折,折痕处快要断了。她没有寄。二十年没有寄。

胖子伸出手。他的手穿过槐树的影子,穿过路灯的白光,穿过19号门缝里透出来的信纸的光。手指触到信封的一瞬间,信封上的“妈妈”两个字亮了一下。铅笔的石墨在纸面上重新排列,笔画变清晰了。“妈”字的女字旁,“马”字的四点水。董思仪写的“妈”字,女字旁总是写得太小,缩在“马”字旁边,像一个女儿站在母亲身边,不敢靠得太近。

她把信放在胖子的手心里。胖子的手合拢,信封在他掌心里变成一小团光,然后熄灭了。信寄出去了。寄给谁,寄到哪里,没有人知道。但信封上的“妈妈”两个字不再亮了。二十年,她终于寄出了第一封信。

董思仪站起来,拍了拍裙子上的灰,转身走进19号。门在她身后关上。门缝里的光灭了。胖子站在槐树下,手还保持着接信的姿势。他的脸还是模糊的,但他的嘴角——那一小片被揉花的皮肤下面,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不是笑,是二十年来说的第一个字。

惊鸿放下窗帘。楼上,程鑫怡房间的台灯还亮着。铅笔在纸上的沙沙声停了,然后是椅子腿刮过地板的声音。脚步声,从书桌走到床边。床垫受压的轻微吱呀声。老庞又躺下了。台灯没有关。

惊鸿走上楼梯,经过程鑫怡的房间门口,没有停。他走到走廊尽头,推开卫生间的门。镜子对着他。镜子里,他的脸还是他的脸,但眼睛下面那道铅笔划过的痕迹变深了。从左眼下方划到颧骨,石墨的颜色,渗进了皮肤的纹路里。他伸手去摸,指尖碰到皮肤的时候,痕迹亮了一下——像铅笔划过纸面那一瞬间的石墨反光。

他收回手。镜子里,他身后站着一个人。校服,马尾辫,双手规规矩矩放在身前。程鑫怡站在他身后,隔着镜子看着他。她的嘴张开了,做了两个字的口型。不是“进来”。是另一句话。

“水是甜的。但是苦的。”

惊鸿转身。卫生间里空无一人。镜子里的程鑫怡也不见了。只有他一个人,和镜面上那层极薄的水汽。水汽正在凝结成字,从镜面深处渗出来,一笔一划。“别喝。”

他把手伸进口袋。作文本还在,程鑫怡的铅笔还在。铅笔尖是钝的,昨晚写钝的,他没有削。他把铅笔拿出来,放在洗脸台上。然后从口袋里摸出小鹿的水笔,在镜面上那行“别喝”旁边,写了一行字。“我不喝。”黑色水笔的墨迹压在镜面水汽上,渗不进去,浮在表面。但镜子里,那行字自己反了过来,变成正的,然后被水汽吸收了。镜面重新变净。

楼下,客厅的挂钟敲了一下。凌晨一点。槐荫街的第二夜,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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