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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我重写人生红日后续全文去哪实时追?

2007,我重写人生

作者:北星城的沈君博

字数:335245字

2026-04-25 连载

简介

精选的一篇都市日常小说《2007,我重写人生》,在网上的热度非常高,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红日,处于连载状态中已写335245字,这本精品小说绝对让你欲罢不能,书荒的朋友们赶紧来看吧,绝对不容错过。

2007,我重写人生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周六的校园安静得像一座空城。

大部分学生都回家了,只有少数住校生和补课的高三学生还留在学校。红没有回家——从镇上到县城要坐一个小时的班车,来回太折腾,而且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校队的训练、英语竞赛的准备、还有各科的预习复习,每一件事都需要时间。

早上七点,红准时出现在场。校队的第一堂训练课安排在周六上午,马国良的要求是七点半,红提前了半个小时到。他到的时候,场上只有一个人——陈浩,正在跑圈。

“哟,来得挺早。”陈浩放慢速度,跟红并排跑,“我还以为我是第一个呢。”

“习惯了早起。”红调整呼吸,跟上了陈浩的节奏。

两个人沿着四百米的跑道慢跑,清晨的空气清凉湿润,带着场草坪的草腥味。远处的教学楼在晨雾中若隐若现,像一幅水墨画。

“红,我跟你说个事。”陈浩忽然压低了声音,“你知道马教练为什么这么着急搞选拔吗?”

“为什么?”

“因为下个月有县里的联赛,去年我们是冠军,今年要卫冕。但是主力控卫张伟高三了,学习压力大,家长不让他打球了,所以球队缺一个控卫。”陈浩看了红一眼,“马教练今天选拔,其实心里早就有数了,他就是在找能顶替张伟的人。”

红没有说话,但心里已经明白了。控卫是球队的大脑,负责组织进攻、分配球权、掌控节奏。他今天在实战对抗中打的就是控卫的位置,而且表现不错。马国良把他排在入选名单的第一个,恐怕不是巧合。

“所以马教练今天看你的眼神,就跟看金子似的。”陈浩笑着说,“你小子算是赶上了好时候。要是张伟还在,你就算再厉害也得从替补打起。”

“替补也没关系。”红说,“能进校队就已经很好了。”

“你这心态可以。”陈浩竖了个大拇指,“不过我跟你说,马教练那个人,你越谦虚他越看不上你。他喜欢那种有野心、有血性的球员。你在他面前不用藏着掖着,有什么本事全亮出来,他反而高兴。”

红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七点半,校队队员陆陆续续到齐了。加上红,一共十二个人——五个老队员,六个通过选拔的新队员,还有一个候补。马国良站在队伍前面,双手背在身后,目光从左到右扫了一遍。

“从今天开始,每周六上午和周下午,校队训练,风雨无阻。迟到一次,罚跑十圈;迟到两次,滚出球队。训练不认真的,也一样。我马国良带的队,不要废物,只要精英。听明白没有?”

“明白!”十二个人的声音在场上空回荡。

第一天的训练以体能和基本功为主。折返跑、蛙跳、俯卧撑、仰卧起坐,马国良像一台无情的训练机器,一个接一个地往队员身上砸。老队员还好,新队员中有两个人直接练吐了,蹲在场边上呕。

红也有些吃力,但他咬着牙撑下来了。前世的他虽然体能不如现在,但那种“撑下去”的精神力量,是十六岁的少年不具备的。他知道什么时候该冲刺,什么时候该保存体力,什么时候可以咬牙坚持,什么时候需要调整呼吸。这些经验,是前世的苦难给他的礼物。

训练结束后,马国良把红单独留了下来。

“红,你过来。”马国良坐在场边的长椅上,手里拿着一个记录本,上面密密麻麻地记着每个队员的数据。

红走过去,在马国良对面站定。

“你今天的数据我看过了,体能测试中上,基本功优秀,投篮能力顶级。”马国良抬起头看着他,目光锐利,“但你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的对抗能力。”马国良说,“你的技术和意识都很好,但你的身体太单薄了。今天对抗训练的时候,陈浩一个挡拆就把你撞开了。到了正式比赛,对手可不会跟你客气。你的体重需要增加,核心力量需要加强。回去以后每天做一百个俯卧撑、一百个仰卧起坐、一百个深蹲。一个月后我要看到变化。”

“是。”红没有讨价还价,脆利落地答应了。

马国良点了点头,对他的态度表示满意。然后他从包里掏出一份表格,递给红:“这是你的训练计划,包括体能、技术、战术三个方面。你回去好好看看,有什么不懂的随时问我。”

红接过表格,翻开一看,上面密密麻麻地写着各种训练和指标,细化到了每一天、每一个时段。他看得心里一暖——马国良嘴上凶,但实际上对每一个队员都很用心。这份训练计划,显然不是临时赶出来的,而是花了很多心思量身定制的。

“谢谢马教练。”红真诚地说。

“别谢我,谢你自己。”马国良站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你的天赋很好,但天赋不值钱,值钱的是把天赋变成实力的过程。好好练,别浪费了。”

红把训练计划折好放进口袋,向马国良道了别,往宿舍走去。

下午两点,红准时出现在教学楼四楼。

林若溪的办公室门开着,她正坐在桌前批改作业,听见脚步声抬起头来,朝他微微一笑:“来了?进来坐。”

红走进去,在昨天坐过的椅子上坐下。办公室里的陈设和昨天一样,但多了一些变化——窗台上多了一盆绿萝,书架上多了几本新书,空气中多了一股淡淡的咖啡香。林若溪的桌上放着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白色的杯子,上面印着一个英文单词——Dream。

“喝咖啡吗?”林若溪注意到红的目光,“我这里有速溶的,给你泡一杯?”

“不用了,谢谢林老师。”

“别这么客气。”林若溪从抽屉里拿出一沓资料,放在桌上,“这是全国中学生英语竞赛的历年真题,你先看看题型。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初赛在十一月中旬,复赛在十二月,决赛在明年三月。时间有点紧,但你的基础很好,好好准备的话,拿个省级奖应该没问题。”

红拿起资料翻了翻,题目比他想象的要难。阅读理解的篇幅很长,词汇量要求至少在四五千以上,还有一些文化背景知识是他没接触过的。比如有一篇阅读理解讲的是英国的议会制度,里面出现了“House of Commons”“House of Lords”这些专有名词,他连中文意思都不太清楚。

“是不是有点难?”林若溪看他的表情,轻声问。

“是有点。”红没有逞强,“很多词汇我不认识,还有一些文化背景的东西不太了解。”

“没关系,这正是我来辅导你的原因。”林若溪站起来,走到书架前,抽出一本厚厚的英语词典,“这本词典你先拿去用,里面有详细的词汇解释和例句。另外,我建议你每天读一篇英语新闻,了解一些英语国家的文化背景知识。BBC、CNN、VOA都可以,网上能找到。”

红接过词典,沉甸甸的,少说有两斤重。他翻开扉页,上面用钢笔写着一行娟秀的字——“林若溪,2005年购于北京”。

“林老师,你是北京人?”红问。

林若溪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他会问这个。她沉默了两秒,说:“不是,我在北京读的大学。”

“哪所大学?”

“北外。”林若溪的语气很平淡,但红注意到她的眼神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波动,“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系。”

红心里暗暗吃惊。北外是国内顶尖的外语类大学,能考上北外的,英语水平绝对不一般。林若溪在县一中当英语老师,对他来说可能是大材小用了。他想起前世的一个传闻——县一中曾经有一个北外毕业的英语老师,教了两年就调走了,去了省城的重点中学。不知道是不是林若溪。

“林老师,你为什么来县一中教书?”红问完就觉得自己有点冒昧了,“我是说,以你的学历,去省城的重点中学应该没问题吧?”

林若溪看着他,目光里有一丝意外,似乎没想到一个高一学生会问出这样的问题。她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口,然后放下,双手捧着杯子,像是在取暖。

“有些选择,不是因为最好,而是因为最合适。”林若溪的声音很轻,像是在说给自己听,“我来县一中,有我的原因。以后有机会再告诉你。”

红点了点头,没有追问。他隐约感觉到,林若溪身上有很多他不了解的故事。这些故事,也许和她深夜办公室里那些意味深长的话语有关,和她看他的那种奇怪眼神有关。

“好了,不说这些了。”林若溪放下咖啡杯,翻开一份真题,“我们先做一套阅读理解,看看你的水平。限时二十分钟,开始吧。”

红拿起笔,开始做题。

第一篇文章是关于全球气候变暖的科普文,难度适中,他勉强能看懂大意。第二篇是关于英国贵族制度的介绍,生词很多,他连蒙带猜地做了下来。第三篇是一篇文学评论,讲的是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语言风格很独特,句子长、修饰多,他读了两遍才弄明白作者想表达什么。

二十分钟后,林若溪收走他的答案,用红笔批改。五分钟后,她把批好的试卷递回来,上面画满了红圈。

“十五道题,对了九道。”林若溪的表情没有太大的变化,像是在预料之中,“正确率百分之六十,不算差,但离竞赛的要求还有距离。你的主要问题是词汇量不足,以及对长难句的理解能力偏弱。这两个问题都需要时间来解决,急不来。”

红看着试卷上的红圈,心里有些挫败感。他在月考中英语考了148分,以为自己英语已经很好了。但现在才知道,高中的英语考试和英语竞赛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东西。月考考的是基础,竞赛考的是能力。他能在月考中拿高分,是因为他掌握了高中的知识点和应试技巧;但竞赛考察的是真正的语言运用能力,这方面他还差得远。

“别灰心。”林若溪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你才高一,有大把的时间。我见过很多学生,高一的时候英语水平比你差远了,但通过两年的努力,最后在竞赛中拿了奖。你的基础其实不错,语法掌握得很好,语感也很好,只要把词汇量和阅读量提上去,完全有希望。”

“林老师,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做?”红问。

林若溪想了想,说:“第一,每天背一百个新单词,复习两百个旧单词。第二,每天读一篇英语文章,最好是原版的,比如《经济学人》《纽约客》那种。第三,每天写一篇英语记,不用太长,一百字左右就行。这三件事坚持做下去,三个月后你的英语水平会有质的飞跃。”

红把这三条记在了笔记本上,心里默默盘算着时间。每天背一百个新单词,意味着一个月就是三千个,三个月就是九千个。如果真能做到,他的词汇量将达到一万左右,远超竞赛的要求。但这需要极大的毅力和时间投入,他必须在学习和训练之间找到平衡。

“还有一件事。”林若溪从抽屉里拿出一个U盘,递给红,“这里面有我大学时候收集的一些英语学习资料,包括听力材料、阅读文章、写作范文等等,你拿回去慢慢看。U盘不用还我了,算是老师送你的见面礼。”

红接过U盘,上面贴着一个粉色的标签,写着“林若溪”三个字。他把U盘握在手心里,感觉到一丝温暖——不是U盘本身的温度,而是来自林若溪手心的余温。

“谢谢林老师。”红站起来,“我会努力的。”

“我相信你。”林若溪也站起来,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了两秒,然后移开,“时间不早了,你回去休息吧。周三晚自习记得来,我们做听力训练。”

红点了点头,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忽然停下脚步,回过头来。

“林老师,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什么问题?”

“你刚才说,有些选择不是因为最好,而是因为最合适。”红看着她的眼睛,“那我来找你补课,对你来说,是最合适的选择吗?”

办公室里的空气安静了两秒。

林若溪看着红,目光里有意外,有思考,还有一丝说不清的情绪。她微微抿了抿嘴唇,然后笑了——不是那种客套的老师笑,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带着些许释然的笑。

“红同学,”她说,“你是我教书四年以来,第一个让我觉得‘值得’的学生。”

红愣了一下。

“不是说其他学生不好。”林若溪补充道,“而是……有些事情,需要遇到对的人,才能做得有意义。你是一个很特别的学生,你有天赋,有努力,有想法,还有一种我看不太懂的成熟。辅导你,让我觉得我的知识、我的经验,有了真正的价值。所以,是的,辅导你对我来说,是最合适的选择。”

红沉默了。

他听出了林若溪话里的深意。不是“最合适”三个字本身,而是她说这三个字时的语气——那语气里有一种他前世在无数个深夜独自面对自己时才有的孤独感。一种“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说话的人”的孤独感。

林若溪在县一中,是不是也很孤独?

北外毕业的高材生,在这个小县城的中学里,身边没有可以交流的同频的人。她每天面对的是十五六岁的孩子,讲的是高中英语课本上那些浅显的知识。她的才华、她的见识、她的思想,都无处安放。直到有一天,一个叫红的学生出现在她的视线里——这个学生有着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成熟和洞察力,他的英语作文里有一种她只在大学同学的文章里才见过的深度和真诚。

她看到了一个可以交流的人。

哪怕这个人是她的学生。

“林老师,”红说,“我会努力,不让你失望。”

林若溪点了点头,眼眶微微泛红,但她很快低下头,假装整理桌上的资料,掩饰住了那一瞬间的失态。

“去吧。”她的声音恢复了平静,“周三见。”

红走出办公室,轻轻带上了门。

他站在走廊上,看着远处的天空。夕阳正在西沉,把天边的云朵染成了金红色。校园里很安静,只有几只麻雀在桂花树上叽叽喳喳地叫着。他深吸了一口气,桂花香混着初秋的凉意涌入腔,让他整个人都清醒了不少。

刚才和林若溪的对话,在他脑海里反复回放。

“你是我教书四年以来,第一个让我觉得‘值得’的学生。”

这句话太重了。重到他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接得住。

林若溪对他的感情,显然已经超越了普通的师生关系。不是爱情——至少现在不是——而是一种更深层的、更复杂的情感连接。她在他身上看到了某种共鸣,某种能让她在这个偏僻的小县城里继续坚持下去的意义。

红不知道这种关系最终会走向哪里,但他知道,他不能辜负林若溪的期望。

不是因为师生之间的责任,而是因为——他能理解她的孤独。

前世的他,在人生最灰暗的那些年里,也曾经无比渴望一个“值得”的人。一个能理解他、认可他、让他觉得自己活着还有意义的人。林晚就是那个人。在他一事无成的时候,在他连自己都看不起自己的时候,林晚依然在他身边,对他说“我相信你”。

林晚的“相信”,支撑他走过了最艰难的岁月。

现在,轮到他对林若溪说一句“我会努力,不让你失望”。

这不是爱情,这是一种更深层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照亮。

红走下楼梯的时候,手机震了一下。他掏出来一看,是一条短信,来自一个陌生号码。

“红同学你好,我是苏念。听说你今天去补课了,辛苦了。注意休息,别太累。晚安。——苏念”

红看着这条短信,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苏念不知道从哪里弄到了他的手机号码,而且措辞这么正式,还用上了“晚安”和破折号署名,显得既认真又可爱。

他想了想,回了一条:“谢谢。你也早点休息。红。”

几秒钟后,手机又震了。

“收到。晚安。:)”

那个冒号加右括号的笑脸,让红忍不住笑出了声。这个年代还没有那么多花哨的Emoji,一个简单的“:)”就代表了一切善意和温暖。

他把手机揣进口袋,往宿舍走去。

周下午,校队第二次训练。

这一次的训练强度比昨天更大。马国良安排了一场队内对抗赛,把十二个人分成两队,打四节,每节十分钟。红被分在B队,和三个老队员、两个新队员一队。A队则由陈浩领衔,加上其他五个队员,实力明显更强。

比赛开始前,马国良把红叫到一边:“你今天打一号位,全队由你组织。不要怕失误,大胆做动作。我要看看你在实战中的决策能力。”

红点了点头,走进球场。

B队的阵容配置不太理想,内线高度不够,外线投射能力也一般,唯一的优势就是红的控球和组织。队友们对他这个高一新生还不太信任,第一次进攻的时候,大前锋没有按战术跑位,中锋也没有出来挡拆,所有人都站在原地等球。

红没有着急。他运球到弧顶,先叫了一个手势,然后示意中锋出来挡拆。中锋犹豫了一下,还是上来了。红借挡拆向右突破,吸引了两个人的防守,然后一个击地传球给到顺下的中锋。中锋接球后面前一片开阔,轻松上篮得分。

“好球!”马国良在场边喊了一声。

这个进球让队友们对红的信任增加了几分。接下来的进攻,大家开始按照他的指挥跑位,球的运转越来越流畅。红的传球总是能恰到好处地找到空位的队友,不是那种花哨的“魔术师”式传球,而是朴实无华的、教科书般精准的传球。

第一节结束,B队落后两分。红拿到了一次助攻,没有得分。

第二节,红开始增加个人进攻。他先是一个急停跳投命中两分,然后突破造成犯规两罚全中,接着在三分线外接到队友的传球,晃开防守球员后拔三分,球应声入网。

比分反超了。

A队的防守策略立刻调整,陈浩亲自来防红。陈浩比他高、比他壮,防守经验也丰富得多。红面对陈浩的防守,不再像之前那样轻松。他连续两次突破都被陈浩挡了回来,第三次尝试的时候还被陈浩切掉了球。

“红,面对大个子防守,不要硬突,要用节奏和投篮。”马国良在场边喊道。

红深吸一口气,调整了策略。下一次进攻,他在三分线外接球,陈浩贴上来,不给投篮空间。红做了一个投篮假动作,陈浩重心前移的瞬间,他运球向左一步,然后急停,后撤步,起跳。

后撤步三分。

球在空中划出一道高高的弧线,越过陈浩伸出的手指,然后——

唰。

空心入网。

陈浩站在原地,看着球从篮网里落下来,表情复杂。他没想到红会在他面前用后撤步三分这种高难度的技术,更没想到这个高一新生在被他连续防下三次之后,还有勇气做出这样的尝试。

“好球!”马国良的声音在场边响起,带着毫不掩饰的兴奋。

红跑回后场的时候,陈浩追上来,在他耳边说了一句:“你小子,真行。”

红笑了笑,没有回应。

下半场,红的体能开始下降。昨天刚进行过高强度训练,今天又打了两节对抗赛,他的身体有些吃不消了。他的突破速度变慢了,投篮命中率也下降了,好几次空位三分都没投进。

马国良看出了他的状态,在第三节结束的时候把他换了下来。

“休息一会儿。”马国良递给他一瓶水,“你的体能还需要加强,打满全场对你来说还太早了。”

红接过水,大口大口地喝着,汗水顺着下巴滴在地上。他坐在场边,看着场上队友们的拼抢,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这种感觉,叫做“我还不够强”。

前世的他,习惯了认命,习惯了“差不多就行”。但现在,他不想要“差不多”,他想要“最好”。最好的成绩,最好的球技,最好的人生。这个“最好”不是跟别人比,而是跟自己比——他要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

训练结束后,马国良把所有人叫到一起,做了简短的总结。

“今天的对抗赛,B队输了八分。”马国良的目光扫过每一个人,“但我对B队的表现很满意。特别是红,虽然只打了三节,但拿到了8分、5次助攻、3个篮板。对于一个高一新生来说,这个表现已经非常出色了。”

红低着头,没有说话。他知道马国良是在鼓励他,但他自己心里清楚,他今天犯了很多错误——三次失误,两次被盖,还有好几次不合理的出手。这些错误在前世的他看来可能没什么,但现在,他觉得每一个错误都是不可接受的。

“红,你过来。”训练结束后,马国良又把他单独留了下来。

红走过去,站在马国良面前。

“你今天有几个球处理得不够聪明。”马国良直截了当地说,“第三节你有两次突破,明明可以传给空位的队友,你却选择了强投。这不是技术问题,是心态问题。你想证明自己,对不对?”

红点了点头。他确实想证明自己——证明自己配得上首发控卫的位置,证明自己不是一个只会投三分的定点射手。

“想证明自己没有错,但要分时候。”马国良的语气缓和了一些,“你是控卫,控卫的第一职责是让队友变得更好。你自己得分再多,如果队友没有参与进来,球队也赢不了球。今天你第一节打得好,因为你在组织;第三节打得差,因为你开始单。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红说。

“好,那就记住今天的教训。”马国良拍了拍他的肩膀,“回去好好休息,下周继续。”

红走出体育馆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场上还有零星几个学生在跑步,远处的宿舍楼亮起了灯。他站在体育馆门口,看着渐渐暗下来的天空,脑子里反复回想着马国良的话。

控卫的第一职责是让队友变得更好。

这句话,不止适用于篮球。

他想起前世的自己,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他有没有让林晚和子骏、子京变得更好?没有。他甚至连自己都没有变得更好。他是一个失败者,一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人,又怎么能照顾好家人?

但现在不一样了。他要先让自己变得更好,然后才能让身边的人变得更好。林晚、子骏、子京、父母、苏念、李想、陈浩、林若溪——所有对他好的人,他都要用自己的方式,让他们变得更好。

这就是他重活一世的意义。

周一早上,红走进教室的时候,发现黑板上多了一行字——“祝贺红同学入选校篮球队!”

字是用彩色粉笔写的,旁边还画了一个篮球和一个小人投篮的简笔画。他看了一眼坐在前排的孙怡,孙怡正低着头假装看书,但耳朵尖红红的,显然是她写的。

“红,你可算出名了。”李想从后面探过头来,“今天早上我在食堂吃饭,至少有五个人来问我关于你的事。五个人!以前从来没有人在食堂跟我搭过话!”

红笑了笑,把书包放下,拿出课本开始早读。

语文课上,刘建国讲了一首古诗——李白的《将进酒》。他站在讲台上,抑扬顿挫地朗读着:“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红听着这首诗,心里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前世的他读这首诗,只觉得李白豪放、洒脱、不拘一格。但现在再读,他读到的是另一种东西——是“人生得意须尽欢”的及时行乐,也是“天生我材必有用”的自我安慰。李白写下这首诗的时候,正处于人生的低谷期,被排挤出长安,四处漂泊。他用酒精和豪言壮语麻痹自己,但内心深处,是对命运的无奈和不甘。

这种感受,前世的他太熟悉了。

“红同学,你来翻译一下‘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这两句。”刘建国点了他的名。

红站起来,想了想,说:“人生在世,遇到得意的时候就要尽情欢乐,不要让金杯空着,辜负了良辰美景。”

“翻译得很准确。”刘建国点了点头,“那你怎么理解这两句诗?”

红沉默了两秒,说:“我觉得这两句诗表面上是劝人及时行乐,但骨子里是一种无奈。李白写这首诗的时候,正被排挤出长安,理想破灭,前途渺茫。他说‘人生得意须尽欢’,是因为他不得意;他说‘天生我材必有用’,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被用。这是一种用豪放来掩盖悲伤的写法。”

教室里安静了。

刘建国看着红,眼睛里满是惊讶。这首诗他教了十几年,问过无数次“你怎么理解”,得到的答案大多是“要珍惜时间”“要乐观向上”之类的套话。但红的回答,触及了这首诗最核心的东西——李白的失意与不甘。

“说得好。”刘建国由衷地赞了一句,“红同学的理解非常深刻,超出了我对高一学生的预期。请坐。”

红坐下来的时候,李想在旁边小声说:“红,你语文什么时候也这么厉害了?”

红没有回答。他不能说,这是因为他在前世经历过和李白相似的失意——那种理想破灭、前途渺茫、只能在酒精和幻想中寻找慰藉的失意。他懂李白,不是因为他读了多少书,而是因为他活过。

这种“活过”的感悟,才是他重生之后最宝贵的财富。

中午吃饭的时候,红遇到了苏念。

她在食堂门口等他,手里拿着一个饭盒,看见他出来就迎了上去。

“红,给你。”苏念把饭盒递过来,“我妈周末来学校看我的时候带的,红烧排骨,太多了我吃不完,分你一半。”

红接过饭盒,打开一看,里面整整齐齐地码着七八块排骨,色泽红亮,香气扑鼻。他抬头看了苏念一眼,苏念正低着头,假装在整理书包的带子。

“你妈做的排骨看起来很好吃。”红说。

“嗯,她做饭很好吃的。”苏念的声音里带着一丝骄傲,但很快又压低了,“你尝尝看,如果喜欢的话,下次我妈再带饭,我还给你分。”

红夹了一块排骨咬了一口,肉质酥烂,味道浓郁,确实好吃。他点了点头:“好吃,替我谢谢你妈妈。”

“不用谢。”苏念笑了笑,然后犹豫了一下,从书包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红,“这个……给你。”

红接过信封,上面没有写字,但封口处贴了一个小小的贴纸,是一颗红色的心形贴纸。他看了看苏念,苏念的脸已经红透了,眼睛盯着地面,不敢看他。

“这是什么?”红问。

“你……你回去再看。”苏念说完,转身就跑,跑了两步又停下来,回过头来,“记得看!”

然后她就消失在食堂门口的人群中了。

红拿着信封,站在食堂门口,有些哭笑不得。他知道信封里大概是什么——情书。在这个年代,情书还是最主流的表白方式,虽然QQ和短信已经普及了,但手写的情书依然有着不可替代的分量。

他把信封折好放进口袋,端着饭盒回了宿舍。

午休时间,红躺在床上,拆开了苏念的信封。

里面是一张粉色的信纸,叠成了千纸鹤的形状。他小心翼翼地拆开,看见上面娟秀的字迹:

“红同学:

你好。

写这封信的时候,我犹豫了很久。我不知道该不该写,也不知道写了之后你会怎么想。但我还是写了,因为有些话,我想让你知道。

从军训前那天下午,你在篮球场上打球的时候,我就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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