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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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前夜妹妹换走我的准考证,可惜,我重生了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我在楼下站了一会儿。
抬头看十八层的窗户。窗帘拉着,看不见里面。
有人住。赵红梅把这套房子租出去了。月租四千五,我后来查到了合同。
我没上去。
去了房管局。
自助查询机上输入产权证编号——这个编号写在我妈纸条的背面,字很小,是用铅笔写的,我差点没看见。
屏幕上跳出来一串信息。
产权人:赵红梅。
转移登记期:2018年3月12。
转移原因:继承。
附件:法定继承公证书。
我点开公证书扫描件。
上面赫然写着——被继承人林若雅与现产权人赵红梅为同一家庭成员关系,经法定继承人沈国良同意,将该房产转移登记至赵红梅名下。
签名:沈国良。
手印:红色指纹。
我盯着那个签名看了十秒。
然后掏出手机拍了下来。
公证书上还有一行小字:见证人:沈乐瑶。
她那年十四岁。
十四岁的沈乐瑶,在一份侵吞我母亲遗产的公证文书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走出房管局的时候,弹幕又出现了。
【别查了!这件事查下去你会死的!上辈子你就是因为查这个才被灭口的!】
血红的字体悬在眼前。像一双手在使劲捂我的眼睛。
我抬脚往前走。
弹幕跟着我飘了二十米。
我穿过马路,走进路边一家打印店。
把手机里拍的所有截图,包括准考证视频、产权记录和公证书扫描件,全部打印了两份。一份放进背包暗层,一份装进信封,寄存在方毅家。
从打印店出来,弹幕消失了。
好。
让你们再急一会儿。
五
第七天。
我去给我妈扫墓。
公墓在城郊的一座山上。六月份杂草疯长,台阶两侧的灌木丛没人修剪,枝条横七竖八地挡在路上。
爬了四十分钟,到了第七排第三个。
墓碑上一层灰。基座的水泥裂了一道口子。供台上空空荡荡,连个旧花瓶都没有。
我蹲下来,用袖子擦碑面上的灰。
“林若雅,1975年10月3——2016年5月21。”
她死的时候,我十一岁。
胰腺癌。确诊到去世,四个月。
最后那段时间她瘦得只剩骨头。颧骨凸出来,手腕细得能看见青色的血管。但每次我去医院,她都从被子底下伸出手来摸我的头发。
“亦川,妈给你准备好了。”
我那时候不懂她说的”准备好了”是什么意思。
直到昨天。
她给我准备了备用准考证。
给我准备了翠湖苑的地址和产权证编号。
给我准备了一条路。
她知道赵红梅会动手。她知道沈国良靠不住。
她什么都知道。
她只是没来得及告诉我。
我把带来的一束白菊放在供台上,拿抹布把碑面擦净。站在那里站了很久。
风从山顶刮下来,吹得杂草倒伏。
我没有哭。
上辈子在她坟前哭过太多次了。
哭没有用。
眼泪不能让赵红梅把房子还回来,不能让沈国良长出脊梁,不能让沈乐瑶交出她偷走的一切。
能做到这些的只有一样东西。
证据。
白纸黑字,铁板钉钉的证据。
我转身下山。
第十天。
我找到了方毅的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