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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走后,我和他三个月的约定小说,闺蜜走后,我和他三个月的约定林知夏

闺蜜走后,我和他三个月的约定

作者:水木人

字数:98102字

2026-05-21 连载

简介

口碑超高的职场婚恋小说《闺蜜走后,我和他三个月的约定》,林知夏是整部小说剧情发展过程中离不开的关键人物角色,非常有个性,作者水木人大大目前已经写了98102字,处于连载状态中,这本精品小说绝对让你欲罢不能。

闺蜜走后,我和他三个月的约定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第十七章 第一天

早上醒来的时候,阳光已经从窗帘缝隙里漏进来了。

我侧过头看了一眼床头的闹钟,快八点半了。周子轩还在睡,呼吸很均匀,一只手臂搭在我腰上,和过去三年每一个早晨一样。但昨晚不太一样。

从陈默家吃完饭回来,在街上走了一圈,他一路都在看我。进家门的时候,他连拖鞋都没让我换完就把我拉进了房间。以前他从来不这样。他总是先洗澡,关灯,然后按部就班地开始。昨晚他没有等关灯,也没有按那个顺序。他把我抵在卧室门上的时候,呼吸很重,手指从我肩膀往下走,把那件黑色吊带裙的拉链慢慢拉开。缎面的料子从肩头滑下去,堆在脚踝。他的手比平时更用力,吻也是。他很少这样。

后来他把我抱到床上,吻从锁骨一路往下。我闭上眼睛,感觉到他的心跳隔着膛传过来,比平时快很多。那一晚他没有说太多话,但每一下都像是在回答什么——回答那条裙子,回答街上的回头率,回答我在陈默家餐桌上那几次走神。他什么都不知道,但他的身体好像感受到了什么。

结束之后他很快就睡着了,一只手还搭在我腰上。

我轻轻把他的手挪开,从床头柜上摸到手机。屏幕亮起来,有一条孟姐的未读消息,发在昨晚十一点多。那时候我们大概正在忙着,没听到。

“明天早上九点半,时代广场那家理发店,别迟到啊。顺便帮你约了美甲,十一点。做完头发正好。”

我回了个“好”,把手机放下,翻了个身。周子轩的睫毛动了一下。

“几点了?”他的声音还带着睡意。

“快九点了。孟姐约了我去做头发,今天不能陪你了。”

“没关系。”他睁开眼睛看着我,嘴角弯了一下,“正好我今天也要去实验室补一组数据。晚上等你回来吃饭?”

“好。”

他从被子里伸出手,把我额前的碎发拨到耳后。手指顺着耳朵滑下来,停在下巴上,轻轻捏了一下。昨晚之后,这个动作好像变得更自然了。

我洗漱完,打开衣柜。昨天买的几套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最上面。那条黑色吊带裙挂在旁边,昨晚穿过了,今天不能再穿。我翻了翻,拎出那套白衬衫配牛仔短裙。又从抽屉里拿出昨天新买的淡蓝色蕾丝内衣——黑色那件昨晚穿过了,今天换了这件。肩带很细,背后的扣子扣好之后,镜子里的口撑起一片弧度,淡蓝色的蕾丝边缘贴在皮肤上,比黑色那件更柔和,更常。

白衬衫是真丝面料,领口是一道细长的V字,刚好开到锁骨窝下面一掌宽的位置,站着的时候只露出锁骨和一小片皮肤,弯腰的话能隐隐约约看见蕾丝边缘。下摆收进高腰牛仔裙里。裙子是A字版型,刚好到大腿一半,腰收得很紧,裹出腰胯的弧度。我对着镜子把衬衫袖口往上卷了两圈,露出一截手腕。脚上配的是一双帆布鞋,浅粉色的,鞋面软软的,鞋带系成蝴蝶结。以前不太穿裙子,这双鞋也放了很久。

从卧室出来的时候周子轩已经坐在餐桌旁边喝咖啡了。他抬头看了我一眼。

“这一套也好看。和昨天完全不一样。”

“昨天是孟姐挑的,今天是我自己搭的。”

“你最近是真的变了。”他站起来,走到我面前,低头在我额头上落了一个吻,“早点回来。”

九点半,时代广场的理发店。孟姐已经在门口等着了,手里拿着两杯冰美式。她今天穿了一条米色的针织连衣裙,头发披着,看见我走过来就挥手。

“昨天那套黑裙呢?怎么今天就换了?”

“穿过了,洗了。”

“穿过了——是他帮你脱的还是你自己脱的?”孟姐凑近我耳边。

我推了她一把。她笑着往旁边躲,差点把手里的冰美式洒出来。两人闹了一阵才推开理发店的玻璃门。店里空调开得很足,洗发水的香味混着吹风机的热气。孟姐跟理发师很熟,打了个招呼就把我按在椅子上。

“给她做个柔顺拉直,发尾修一点就行。平时老是扎个马尾,白瞎了这张脸。”

理发师拿梳子把我的头发分成几缕,从发开始上药水。药水涂在头皮上凉丝丝的,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氨水的味道。孟姐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对着镜子补口红。

“你猜昨天你穿那条黑裙子走在街上,多少人回头?你老公昨天晚上肯定夸你了吧?”

“夸了。”

“就夸了?有没有别的?”

“他比以前主动了。”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耳朵有点热。

“我跟你说,男人就是这样。你稍微打扮一下,他反应比你想的大。选那条裙子的时候我就说,周老师应该感谢我。”

“是是是,感谢你。下次请你吃饭。”

理发师开始用夹板一缕一缕地拉直。我的头发在高温下慢慢从蓬松变得服帖,从发到发尾,像被熨斗烫过的绸缎。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头发一寸一寸地变直,垂在肩膀两侧,发尾刚好到锁骨下面,整齐得像用尺子量过。

头发拉完已经快十一点了。从理发店出来,我在镜子里最后看了一眼——黑色的长发直直地垂在肩头,发尾微微往里扣,衬得脸型比之前更小巧,锁骨在发丝之间若隐若现。平时那个扎马尾的自己,好像被留在了理发店的椅子里。

“先去吃饭,下午再做指甲。”孟姐拉着我往商场楼上走。

我们就在商场四楼随便找了家馆子,点了两碗面。孟姐一边吃一边翻手机,给我看昨晚她刷到的一个情感博主新发的视频,说夫妻之间要经常换风格,男人是视觉动物。她说你看你现在换了一套衣服,周老师的反应就不一样了吧。我说是是是,你说的都对。

吃完面从面馆出来,下扶梯的时候路过一家饰品店,橱窗里挂着各式各样的项链和耳环。孟姐一把拉住我。

“等等。你脖子上是空的。穿衬衫怎么能不配项链?”

她把我拽进去,在货架上挑了好几条。银色的太素,金色的太张扬,最后选了一条玫瑰金的细链,吊坠是一颗小小的水滴形锆石。她让我戴上试试。我对着镜子看了看——吊坠刚好垂在V字领口的正中间,在锁骨窝下面两指宽的位置,玫瑰金的链子在灯光下泛着柔柔的光。水滴形的锆石落在口上方,撑起的弧度被项链一衬,更立体了,比空着脖子的时候多了点什么。

“好看。这条必须买。”孟姐直接去结了账。

接下来是美甲店,就在一楼。一个年轻的女孩先给我修了甲型,然后用打磨机把指甲表面磨得光滑平整。色板上颜色很多,我挑了一个淡粉色,涂上去很薄,泛着自然的珠光。她又蹲下来给我处理脚趾甲,先用温水泡软,再拿锉刀修形,最后涂上两层浅裸色的甲油。

我坐在椅子上,看着自己搭在扶手上的那双手——指甲泛着淡淡的粉色光泽,手指显得又细又长。脚上也是,脚趾甲净净的裸色,穿着凉鞋露出脚趾的时候应该很好看。以前从来没在这些地方花过心思,总觉得指甲嘛,净就行了。但真的做了,又觉得不一样。不是说有多好看——是从来没有这样认真对待过它。

“这才像样。”孟姐看了看时间,“差不多了。你今天还有安排吗?”

手机在包里震了一下。我掏出来,屏幕上跳出一条消息。

陈默。

“今天什么时候过来?”

我盯着屏幕,手指停在键盘上。孟姐在旁边跟美甲师结账,没有注意到我的表情。阳光从美甲店的玻璃门照进来,打在我刚做好的指甲上,泛着柔润的光。

“一个朋友约了吃饭。”我站起来,把包背上,“我先走了。”

“行。明天见。”

推开美甲店的玻璃门,外面阳光很亮,路上车来车往。我往停车场走,帆布鞋踩在人行道上,没有昨天那双高跟凉靴的清脆声响,步子轻了很多。拉开车门,把包放在副驾驶上,发动了车。白色比亚迪海豚的仪表盘亮起来,空调出风口吹出凉风。

从商场到陈默家不远,开车十来分钟。路上经过苏曼以前住的那栋楼,我下意识放慢了车速。她家的阳台还是老样子,多肉盆栽在栏杆上排成一排。她以前总在阳台上晾裙子,夏天风吹起来花花绿绿的一片。

我把车停在他家楼下。单元门口那棵梧桐树的叶子被风吹得哗哗响。电梯门开的时候,走廊里很安静,只有我帆布鞋踩在地砖上的轻微声响。走到他家门口,站定。深吸了一口气,低头看了看自己——刚拉直的长发垂在肩头,白衬衫的V字领口露出锁骨和那条新买的玫瑰金项链,牛仔短裙裹着腰胯,腿从裙摆下面露出来,很长,很直,脚上是一双浅粉色的帆布鞋。

九月二十号。星期天。三个月之约的第一天。

我伸出手,按了门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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