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朋友们,我发现了一本宝藏小说!《下岗后我在异星当帝王》是沱江的野马写的都市种田文,主角林默超级圈粉,处于连载状态中已更114398字,绝对不容错过,绝对不容错过的佳作。
下岗后我在异星当帝王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哟,林工啊,好久不见了!”刘老板正坐在柜台后面算账,抬头看见他,立刻放下账本,笑着打招呼,“听说你下岗了?怎么着,准备自己做点小生意,来挑工具?”
“嗨,做什么生意啊,就是过来看看,找点小东西。”林默笑了笑,走到柜台前,目光扫过货架,瞬间亮了起来。
货架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工具——螺丝刀、扳手、钳子、锯子、工兵铲、铁锤,还有各种各样的小零件,每一样都是他去苍星急需的。有了这些工具,他就能盖更结实的山洞,做更精巧的陷阱,更快地挖山药、挖虫草,甚至能打制简单的铁器,再也不用像原始人一样,靠石头一点点抠、一点点磨了。
林默站在货架前,摸了又摸,看了又看,心底痒得不行,可理智却一遍遍地提醒他——不行,太重了。一把工兵铲就快一公斤了,上次那把三两左右的锉刀都没能带过去,这次绝对不能冒这个险,万一带不过去,不仅浪费钱,还白费了心思。
刘老板看他对着一把钳子摸了半天,又恋恋不舍地放下,笑着打趣:“怎么?想要这把钳子?都是老朋友了,给你打个八折,划算得很。”
“不了刘哥,家里有,就是随便看看。”林默尴尬地笑了笑,收回手,心底满是失落,只能转身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了柜台最里面,放着一个比巴掌大一点的小东西——那是一个小巧的电子秤,黑色的塑料外壳,薄薄的,看起来轻飘飘的,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显示屏,旁边的标价签写着:高精度电子秤,50元。
林默的心脏猛地一跳,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能称到克!
这正是他最缺的东西!
之前他只能靠手掂,本不知道自己带的东西到底有多重,能不能被乾坤石传送,每次都是碰运气。
上次那把锉刀,就是因为估错了重量,白白扔在了蓝星,浪费了一次机会,幸好没产生什么严重后果。
若是有了这个电子秤,他就能精确地称量每一样东西的重量,一点点测试出乾坤石的携带上限,再也不用像个瞎子一样摸黑前进。
“刘哥,这个电子秤怎么卖?”林默指着那个电子秤,声音都有些发抖,指尖微微泛白。
“这个啊,”刘老板拿起电子秤,递到他手里,笑着介绍,“刚进过来没多久,专门称小东西的,最高能称一公斤,精确到克,特别好用。你要的话,都是老朋友,给你打个七折,三十五块钱。”
三十五块钱。
林默攥了攥兜里的钱,心底一阵抽搐,疼得滴血。
今天买种子、买鱼线、买菜,已经花了十几块,这一下又要花三十五块,一天就快花了六十块——放在以前,他绝对舍不得,这笔钱够家里买好几天的菜了。
可现在,他没有丝毫犹豫。
这个电子秤太重要了,有了它,他就能精确地探索乾坤石的携带规则,就能一点点把工具,不用再浪费机会。
这三十五块钱,花得值,以后能赚回来的,远比这多得多。
“行,刘哥,给我拿一个。”林默咬了咬牙,从兜里掏出三十五块钱,递了过去,手心全是汗。
刘老板爽快地收了钱,把电子秤装进一个小盒子里,还额外塞给他一盒全新的美工刀片,笑着说:“以后需要什么工具,尽管过来,都给你优惠。”
林默把电子秤揣在怀里,沉甸甸的,心底却又踏实又心疼。
出了五金店,他又去旁边的小超市,买了五个打火机、十包火柴,还有一捆最薄的塑料袋。
拿着打火机的时候,他犹豫了半天——打火机里有液化气体,穿越的时候会不会爆炸?
若是在蓝星就炸了,他肯定会受伤。
可转念一想,火对他来说太重要了。
在那种荒无人烟的地方,没有火,别说打猎做饭,冬天都能活活冻死。
火柴容易受,打火机更靠谱,就算有风险,也值得一试。
回到家的时候,苏清婉正在厨房做饭,锅里传来滋滋的声响,饭菜的香味飘满了整个屋子。
林默把菜放进厨房,趁着苏清婉不注意,偷偷把种子、鱼线、电子秤、打火机和火柴,全都藏在了阳台一个旧箱子的最底下,反复确认不会被发现,才长长松了口气。
晚上吃饭的时候,苏清婉的心情格外好,眉眼间都带着笑意,两人有说有笑的,氛围格外融洽。
晓晓扒着米饭,叽叽喳喳地说着以后上学的趣事,一家人好久没有这样温馨过了。
林默看着苏清婉的笑脸,心底的决心愈发坚定——一定要多赚钱,一定要把这种安稳的子守住,绝对不能让任何人破坏。
晚上十点半,晓晓早就睡熟了,呼吸均匀。
苏清婉累了一天,躺在床上没一会儿也睡着了。
林默躺在床上,睁着眼睛,又等了半个多小时,确认两人都彻底睡熟了,才轻手轻脚地爬起来,踮着脚尖溜到了阳台。
关上门,拉上窗帘,阳台瞬间成了一个小小的密闭空间。
林默深吸一口气,从旧箱子里把今天买的东西全都拿了出来,一样一样摆在地上:火柴、打火机、五片美工刀片、一小包黄连素、几十颗蔬菜种子、鱼钩、鱼线,还有塑料袋。
他先拿手掂量了掂量,这堆东西比上次带的虫草重一点,但肯定没有那把锉刀重——锉刀差不多三两,这些估计不到二两。
可他还是不放心,赶紧拆开新的电子秤,装上电池,把所有东西一样一样放上去称量,最后加在一起,屏幕上跳出了一个数字:93克。
林默松了口气,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还好,比锉刀轻多了,应该能顺利带过去。
他把所有东西小心翼翼地塞进内裤的松紧带下面,紧紧贴在的皮肤上——上次虫草就是放在这里带回来的,稳妥得很。
收拾妥当,他站在乾坤石面前,心脏砰砰跳得飞快,既有对那里的期待,也有难以掩饰的紧张,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恐惧。
上次是意外穿越,最后自然回归,这次是主动尝试,他不知道能不能成功,不知道穿过去之后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直接掉在狼群里,会不会刚一落地就遭遇危险。
可一想到苏清婉,一想到谷麒麟那张似笑非笑的脸,所有的恐惧都被压了下去。
为了苏清婉,为了这个家,就算有危险,他也必须去。
他闭上眼,缓缓把额头贴在乾坤石上。
几秒钟后,脚踏实地的触感传来,刺骨的寒风猛地灌在他的脸上,像刀子一样割得生疼,冻得他浑身一哆嗦,瞬间就清醒了。
林默缓缓睁开眼,整个人瞬间僵在原地,脑子一片空白,连呼吸都停滞了。
此刻正是傍晚,天色灰蒙蒙的,马上就要黑透了。
狂风呼啸,卷着细碎的雪沫子,吹在脸上针扎似的疼,冻得他牙齿打颤。
他抬头看向远处的高山,山顶的积雪厚厚的,比上次他离开时多了不止一倍,山脚下的背阴处,还有大片大片的残雪,整个世界一片枯黄,连一发芽的草都看不到,荒凉得令人心悸。
!
来错时间了!
林默的心底瞬间被巨大的懊悔淹没,浑身冰凉,比身上的寒风更甚。
他怎么就忘了时间流失比例的事
?蓝星一天,初步估计等于这边三个多月,上次他走的时候,还是五月左右的天气,不冷不热,草木茂盛。
这次他隔了三天才过来,就过去了整整九个月,如今这里分明是来年的二月底、三月初,正是最冷的时候!
他怎么就这么蠢!怎么就没算清楚时间!
寒风再次袭来,林默忍不住打了个寒颤,鸡皮疙瘩瞬间起了一身。
他身上只有一条薄薄的内裤,连件遮体的衣服都没有,这么冷的天,再过一会儿天黑了,他非冻死在这里不可!
他不敢再耽误,拔腿就往上次住过的山洞方向跑。
上次他特意记了路,从穿越点到山洞,大概四十多分钟。
山路崎岖不平,说是山路,其实本没有路,到处都是碎石子和没化完的冰碴子,他光着脚,没跑两步,脚底就被划破了,钻心的疼顺着脚底蔓延到全身。
可他不敢停,只能咬着牙,拼命往前跑,冷风灌进肺里,疼得他直咳嗽,眼泪被风吹得直流,脸颊冻得僵硬发麻。
终于,在天彻底黑透之前,他跌跌撞撞地冲到了山洞门口,浑身是汗,脚底全是血口子,连站都站不稳。
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搬开堵在门口的石头,连滚带爬地钻了进去,又赶紧把石头挪回去堵好,这才瘫在冰冷的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肺里像火烧一样疼,每动一下,脚底的伤口就疼得他龇牙咧嘴。
山洞里比他上次离开时冷多了,像个天然的冰窖,寒气从岩壁里渗出来,冻得他瑟瑟发抖。
他哆哆嗦嗦地摸向山洞角落,还好,上次剩下的柴火都还在,用草裹着,没有受。
他摸出打火机,“咔哒”一声,微弱的火苗窜了起来,虽然细小,却带来了一丝暖意。
林默赶紧把柴火架起来,添了几细枝,看着篝火一点点旺起来,身体才慢慢缓了过来,可心底的懊悔却越来越重。
早知道就早点算好时间了,这下好了,好不容易穿过来一次,居然赶上了寒冬,草木枯黄,别说找虫草了,能活下来就不错了。
这一次,简直是白费功夫。
他靠在冰冷的岩壁上,烤着篝火,依旧冻得瑟瑟发抖。
这一晚上,他几乎没怎么合眼,刚一睡着就被冻醒,反反复复,折磨得他身心俱疲,连想死的心都有了。
第二天上午,外面依旧寒风呼啸,吹得洞口的石头都微微发颤,林默本不敢出门,只能缩在山洞里,靠烤火熬时间。
肚子饿得咕咕叫,他也只能忍着——这么冷的天,湖面估计都结了冰,别说钓鱼了,连靠近湖边都需要勇气。
一直熬到中午,太阳终于出来了,阳光洒在洞口,带来了一丝微弱的暖意。
林默裹着自己用草做的简易草衣,哆哆嗦嗦地走到湖边,小心翼翼地把鱼钩全都下了下去,然后赶紧跑回山洞继续烤火,生怕冻坏了。
可天实在太冷了,鱼本不咬钩,等到下午收竿的时候,五个鱼钩全都是空的,一条鱼都没有钓到。
林默坐在篝火旁边,肚子饿得咕咕叫,心底一阵发苦。
这才第一天,就已经如此艰难,后面的子可怎么过?
还好,上次他藏在山洞石缝里的虫草都还在,完好无损,没有被野兽破坏。
就算这次什么都找不到,把这些带回去,也能卖不少钱,至少能缓解家里的窘迫。
想到这里,他心底稍微踏实了一点。
接下来的两天,依旧是寒风刺骨,每天只有中午太阳最好的时候,才能稍微出去活动一会儿。
第二天中午,他冒着寒风,出去捡了很多柴火,堆在山洞里,足够烧好几天了,然后就再也不敢出门,每天缩在山洞里烤火,饿了就嚼两口草,渴了就化点雪水喝。
整整饿了三天,他饿得眼睛都发绿了,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连抬手添柴火的力气都快没了。
闲着没事的时候,他就躺在草上,一遍一遍地算时间,越算越后悔,越算越骂自己蠢。
怎么就没把时间算清楚,白白浪费了一次穿越的机会?
下次过来,又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还要再经历一次死亡才能回归,太不值当了。
第三天,他实在受不了了,拼尽全力,捡了很多树藤和枯草,编了一件厚厚的草衣,又把透明塑料袋一层一层贴在身上,贴了三层。
虽然还是冷,但至少能挡住一部分寒风,勉强能保暖。
做好这一切,他立刻去了湖边下钩,运气还算不错,下午收竿的时候,居然钓上来一条三斤多重的大鱼。
饿得发昏的林默差点跳起来,赶紧把鱼收拾净,架在火上烤,鱼肉的香味慢慢飘出来,他狼吞虎咽地吃了大半条,终于缓解了好几天的饥饿感,身上也有了点力气。
吃饱了肚子,林默的精神好了不少。
第四天,太阳很大,天气稍微暖和了一点,他想着,来都来了,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就回去,太亏了。
他穿上草衣,朝着上次长虫草的那片山坡走去,想看看能不能找到几没被雪盖住的虫草。
可刚走到山脚下,他就愣住了——山坡上的积雪还有半尺厚,光秃秃的,连一草都看不到,更别说虫草了。
他不死心,蹲在地上,用手扒开积雪,找了半天,冻得手指都失去了知觉,还是什么都没找到,最后只能冻得哆哆嗦嗦地回到了山洞。
第五天,依旧是寒风凛冽,林默彻底放弃了找虫草的念头,窝在山洞里烤了一天火,一边烤火,一边忏悔,一遍一遍地骂自己太心急,太鲁莽。
下次再来,一定要算好子,挑春天或者夏天过来,那时候虫草长得最好,天气也暖和,不用挨冻,也能多挖点值钱的东西。
第六天,天气终于好了一点,太阳很大,晒在身上暖融融的,周边的积雪也化了不少。
林默闲着没事,就绕着山洞周边瞎逛,走了没多远,就在一片灌木丛后面,发现了一具大型动物的骨架,看起来像是某种牛类的,肉已经烂光了,只剩下白骨,散落一地。
林默看了半天,觉得这些骨头挺结实的,说不定以后能做点骨针、骨刀之类的工具,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骨架拖回了山洞,堆在角落,留着以后用。
第七天中午,太阳特别好,是他过来这么多天最暖和的一天。
林默决定换个方向探索——以前他都是往西走,这次他往东走,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意外的收获。
他走了大概一个多小时,翻过一个小山坡,在一个背风的山坳里,突然发现了一具动物尸体。
这一次,林默的眼睛瞬间就直了,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那是一头鹿的尸体,死了没多久,尸体还没有完全腐烂,脑袋上顶着一对巨大的鹿角,已经骨化了,沉甸甸的,看起来格外粗壮。
鹿茸!
这是鹿茸!
林默激动得浑身都在发抖,差点尖叫出声。
野生的鹿茸啊!这东西和虫草差不多值钱,这么大一对鹿茸,拿回蓝星,至少能卖好几千块钱!晓晓的学费直接就够了,家里的窘迫也能缓解不少!
他冲过去,拔出怀里的美工刀片,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那对鹿茸从鹿头上割了下来,沉甸甸的,拿在手里,分量十足,心底的喜悦快要溢出来了。
他激动得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差点跳起来——挨了这么多天冻,饿了这么多天肚子,终于有收获了,值了!
可激动过后,他又犯了难。
这么大一对鹿茸,沉甸甸的,本不可能全部带回去,乾坤石的携带重量有限,带这么重的东西,肯定会失败。
林默舍不得扔,割下来又放回去,放回去又割下来,反复了好几次,最后咬了咬牙,用美工刀片把鹿茸最顶端、最嫩、最值钱的那几截割了下来,大概有五十多克重,大小刚好能塞进内裤的松紧带里,和虫草放在一起。
剩下的大半截鹿茸,他实在舍不得扔,找了个隐蔽的石缝,把鹿茸藏了进去,用石头盖好,又在旁边做了个明显的记号——等下次夏天过来,天气暖和了,再过来拿,到时候就能卖个好价钱。
回到山洞,林默把那三小截鹿茸小心翼翼地塞进内裤里,硬硬的,硌得慌,走路的时候磨得皮肤都有点疼,可他心里却美滋滋的,一点都不觉得难受。
这可是钱啊,是能让苏清婉过上好子的钱,硌一点算什么。
第八天,林默继续换方向探索,运气不错,又钓到了一条不小的鱼,烤着吃了整整一天,肚子终于彻底填饱了,身上也有了力气,精神好了很多。
第九天早上起来,林默就觉得脚不太对劲,又痒又疼,钻心的难受。
他脱下来一看,脚底板和脚趾头上,长满了红色的冻疮,肿得老高,有的地方已经破了,流着黄水,发了炎,一走路就钻心的疼。上次过来的时候是夏天,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这次来错了时间,冻了几天,居然长了冻疮。
林默咬了咬牙,找了点净的草,随便包扎了一下,还是决定出去再探索探索。
好不容易来一次,不能白白浪费时间,多找一点值钱的东西。
他一瘸一拐地往北走,走了大概两个多小时,翻过一个小山坡,眼前的景象,让他瞬间停住了脚步,浑身的血液都差点凝固了。
山坡下面的一个山洞门口,堆砌着一大堆小木材,堆得有一人多高,显然是人为堆在那里挡风、取暖用的。
不可能是野兽堆的——野兽没有这么聪明,更不可能堆得这么有规律。
那就只有一个可能——有智慧生物!有人类!
(第十三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