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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沈清晚在那张巨大的床上睡了到沪市以来最好的一觉。

床垫软硬适中,被子轻薄却保暖,枕头的高度刚好托住她的颈椎。房间里暖气开得适宜,窗外有风吹过梧桐树叶的沙沙声,像一首催眠的白噪音。

她醒来的时候,阳光已经透过纱帘洒了一室。

沈清晚拿起床头的手机看了一眼——早上八点。她很少睡到这个点,平时在宿舍,六点半的闹钟雷打不动,可今天闹钟没有响,不知道是王姐进来关掉了,还是手机自己出了问题。

她坐起身,头发散了一肩。

床的另一边整整齐齐,没有人睡过的痕迹。谭宗明昨晚说“先去处理工作”,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沈清晚忽然说不清自己是什么心情。

松了一口气,是的。但与此同时,还有一种隐隐约约的不安——他花了那么多钱,却没有立刻兑现他的“权利”,这让她摸不清他的底牌。

她洗漱完下楼,王姐已经在餐厅等她了。

早餐很丰盛:一碗热乎乎的白粥,一碟小笼包,一碟酱菜,一杯现磨的豆浆,还有一碟切成小份的水果拼盘。

“沈小姐,谭总早上七点就走了,”王姐把粥碗放到她面前,“他走之前让我转告您,今天不用去学校的话,可以在家休息,有什么需要随时找周助理。另外,下午会有人过来给您量尺寸,做几套衣服。”

沈清晚拿起勺子的手顿了顿:“做衣服?衣帽间里不是已经有很多了吗?”

“谭总说那些是临时让人准备的,不正式,”王姐笑眯眯地说,“要请老师傅过来量身定做几套好的,出席重要场合用。”

沈清晚没再说什么,低头喝粥。

白粥熬得浓稠适度,入口绵软,带着米汤自然的甜味。小笼包皮薄馅大,咬一口汤汁溢出来,是蟹粉味的。

这些东西,她在学校食堂吃不到,也吃不起。

她安静地吃完早餐,把碗碟收拾好,然后拿起手机,给院长妈妈的主治医生发了一条消息。

主治医生回复得很快:周院长恢复情况良好,各项指标都在向正常水平靠近,预计再过一周可以从ICU转入普通病房。

沈清晚看着这条消息,嘴角不自觉地弯了一下。

值得的。

她告诉自己,一切都是值得的。

下午两点,量尺寸的人准时来了。

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裁缝,着一口软糯的苏州话,身后跟着两个年轻的徒弟。老裁缝拿软尺在沈清晚身上比划的时候,一直在感叹:“小姑娘身段好得来,天生的衣服架子。我做了四十年的衣服,没见过这么好的比例。”

沈清晚配合着张开双臂,任由软尺在身上游走。她不太习惯被人这样仔细地打量和测量,但想到这些都是谭宗明安排的,她就告诉自己——这是工作。

成为谭宗明的女人,就是她的新工作。

量完尺寸送走了裁缝,沈清晚在别墅里走了一圈,把这栋房子的结构摸了个清楚。

一楼是客厅、餐厅、厨房和一间保姆间。客厅的沙发组来自意大利的一个手工品牌,她从没在现实中见过,只在设计杂志上看到过照片。餐厅的长桌能坐十个人,桌上摆着一只水晶花瓶,里面着新鲜的白色绣球花。

二楼是谭宗明的私人空间——书房、影音室、健身房和一间他偶尔小憩用的卧室。书房的门没有锁,她犹豫了一下,没有推门进去。那是他的领地,她不该随意闯入。

三楼是她一个人的空间。主卧之外还有一个露台,露台上摆着一把藤编摇椅和一张小圆桌,爬藤月季顺着栏杆攀爬,时值九月,还零星开着几朵深红色的花。

沈清晚在摇椅上坐了很久,看着隔壁院子的梧桐树发呆。

她想起孤儿院后面那棵老槐树,夏天的时候她在树下写作业,院长妈妈在旁边择菜,蝉鸣声大得让人心烦。

那时的子穷,但自在。

不像现在,什么都不缺,却像一只被关在精美笼子里的鸟。

王姐上楼来叫她吃晚饭的时候,谭宗明还没有回来。

“谭总说让您先吃,他今晚有应酬,要晚一点才到。”

沈清晚一个人吃了晚饭。六菜一汤,每道菜都做得精致考究,她却吃得食不知味。

吃完饭她洗了澡,换了睡衣,靠在床上看书。是她从宿舍带来的那本《倾城之恋》,封面已经被翻得起了毛边。

翻到白流苏和范柳原在香港的那段对话,她忽然看不下去了。

“你……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会原谅现在的我。”

白流苏说这句话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沈清晚合上书,盯着天花板发了很久的呆。

她不知道谭宗明几点回来的。

迷迷糊糊睡过去的时候,手机显示十一点。等她再睁开眼,已经是凌晨两点多,楼下传来隐约的声响。

她起身披了一件开衫,踩着拖鞋下楼。

客厅的灯只开了角落的一盏,昏黄的光线下,谭宗明坐在沙发上,领带松松垮垮地挂在脖子上,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解开了,露出一截锁骨。茶几上放着半杯没喝完的水,旁边是一板已经吃了一半的胃药。

他看起来喝了酒,脸色有些白,眉心微微蹙着,透出一种平时看不到的疲惫和脆弱。

沈清晚站在楼梯口,犹豫了几秒,还是走了过去。

“谭总,您还好吗?”

谭宗明听到声音,睁开眼看向她。那双平时深邃锐利的眼睛此刻有些迷蒙,看她的目光像是隔了一层薄雾。

“吵醒你了?”他的声音有些沙哑。

“没有,我本来就醒了。”沈清晚坐到他对面的沙发上,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您胃不舒服吗?要不要让王姐起来煮点粥?”

“不用。”谭宗明摆了一下手,又看了她一眼,“你坐下陪我说说话就行。”

沈清晚便坐下了。

客厅里很安静,只有墙上老式挂钟的滴答声。谭宗明靠进沙发里,闭上了眼睛,眉心那点褶皱却没有松开。

沉默了很久之后,他忽然开口:“沈清晚,你知道我今晚跟谁吃饭吗?”

“不知道。”

“跟一帮老狐狸,”谭宗明说,语气里带着少见的疲惫和烦躁,“每个人都想从你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偏偏你还得笑着跟他们喝酒,笑着跟他们称兄道弟。一个谈下来,酒喝了两斤,胃喝出个窟窿,那些人第二天照样会在背后捅你一刀。”

沈清晚安静地听着,没有说话。

“我十四岁进大学,十八岁开始创业,二十岁赚到人生第一个一千万,二十五岁公司上市,三十岁成为这个国家最年轻的千亿富豪之一。”谭宗明睁开眼睛,目光落在天花板的吊灯上,声音很轻,“听起来很风光,对吧?但你知道代价是什么吗?”

他转过头,看着沈清晚。

“代价就是,我永远不能停下来。永远不能跟任何人说‘我不行’。永远要笑着撑住所有的事,不管有多难。”

沈清晚不知道该怎么接这句话。

她想起自己在孤儿院长大的那些年,想起那些深夜因为想妈妈而偷偷哭醒的子,想起每次考试前焦虑到失眠、第二天还要笑着走进考场的早晨。

她想,她是懂这种感觉的。

“谭总,”她终于开口,声音不大但很稳,“您不需要跟我说这些。协议上没写我要负责当您的树洞。”

谭宗明愣了一下。

然后他笑了,不是平时那种淡到几乎没有弧度的笑,而是真真正正的、从喉咙里滚出来的低笑。

“你这个人,”他笑着摇头,“签了协议还敢这么跟我说话,你是第一个。”

沈清晚抿了抿唇:“我只是觉得,公平一点比较好。您花钱买我的时间,这些时间里我会扮演好您需要的任何角色。但私下里,我还是沈清晚。我做不到像别人那样刻意讨好您,因为那样太累了,我演不了三年。”

“三年。”谭宗明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眼神忽然变得有些复杂。

他看着沈清晚,看了很久,久到沈清晚以为他要发火。

然后他站了起来,走到她面前,弯腰握住她的手腕,将她从沙发上拉起来。

沈清晚被他拉得往前踉跄了一步,鼻尖差点撞上他的口。

“沈清晚,”他低着头看她,呼吸里还带着酒气,声音低得像大提琴的共鸣,“你知不知道,你越是这样不讨好我,我越是想把你留在身边?”

沈清晚的心跳漏了一拍。

不是因为心动,而是因为恐惧。

她忽然意识到一件事——谭宗明对她产生的,可能不仅仅是“感兴趣”那么简单。而这种超越了协议本身的情感,对她是极其危险的。

协议上的东西是明码标价的,三年结束,两清。

但如果他动了真心,三年之后,她还走得掉吗?

“谭总,”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平稳,“您喝多了,早点休息吧。明天还要上班。”

谭宗明的手收紧了一下,又松开了。

他放开她,退后一步,揉了揉太阳,像是酒劲上来了有些头疼。

“你说得对,我喝多了。”他说,声音恢复了平时的冷淡和平静,“去睡吧。”

沈清晚点了点头,转身往楼梯走。

她走了几步,听到身后谭宗明的声音再次响起。

“沈清晚。”

她停下脚步,没有回头。

“明天晚上我回来吃饭。让王姐做你爱吃的菜。”

沈清晚沉默了两秒:“我不知道自己爱吃什么。”

身后传来一声极轻的笑。

“那正好,”谭宗明说,“我帮你慢慢找。”

沈清晚没有回应,抬脚上了楼。

回到房间关上门,她靠在门板上,抬手捂住了口。

心跳还是很快。

她说不上来是因为紧张,还是别的什么。

她只知道自己必须记住一件事——

不要动心。

千万不能动心。

这只是一场交易,不是爱情。

她输不起。

从那天起,谭宗明开始每天晚上回来吃饭。

这个变化让王姐都有些意外。她在这栋别墅工作了三年,之前的谭宗明一周能回来吃两次饭就算不错的了,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应酬,或者脆住酒店。

但现在,每天傍晚七点,那辆深灰色的迈巴赫会准时驶入铁门。

谭宗明下车的时候通常是同一个画面——西装革履,一手拿着手机还在通话,一手解着领带。他看到等在门口的沈清晚,会微微点头,然后对电话那头说一句“明天再说”,脆利落地挂断。

他放下手机的时候,表情会肉眼可见地松弛下来。

就像卸下了一身盔甲。

吃饭的时候,谭宗明不太说话,但他会看沈清晚吃。他总是在她夹起某道菜的时候多看一眼,如果她多夹了一次,第二天那道菜就会出现在餐桌上。

沈清晚注意到了,但她假装没注意到。

十月的沪市,天气渐渐凉了。

有一天下了雨,沈清晚没带伞,从学校出来的时候被淋了半湿。她回到别墅的时候,头发还滴着水,白衬衫贴在身上,勾勒出纤细的腰身。

她刚进玄关,就发现谭宗明坐在客厅里。

他今天回来得比平时早。

看见她被淋湿的样子,他的眉头立刻皱了起来。

“怎么没让人去接你?”

“雨不大,不用麻烦周助理。”沈清晚低头换鞋,没当回事。

谭宗明没有接话,站起身走到她面前,拿过她手里的书包放到一边,然后把自己身上的西装外套脱下来,披在了她肩上。

那件外套带着他的体温和雪松香水的气味,宽大得几乎将她整个人裹住。

沈清晚愣住了。

“上去洗个热水澡,”谭宗明的声音不重,但带着不容拒绝的命令感,“头发吹再下来。感冒了有你受的。”

沈清晚抬头看他,他的表情还是那副冷淡疏离的样子,但她分明从那双深邃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心疼?

不可能。

她告诉自己,那是错觉。

沈清晚转身上楼,走到楼梯拐角的时候,她停了一下,听见谭宗明在打电话。

“对,以后每天下午四点半派车去复旦接她……不用管她愿不愿意,直接去。她要是不上车,你跟我说。”

沈清晚站在拐角处,攥紧了身上那件西装外套的领口。

那天晚上她洗完澡下楼,谭宗明已经不在了。王姐端了一碗姜汤给她,说是谭总吩咐煮的。

姜汤很辣,沈清晚一口一口地喝完了。

她喝完的时候,喉咙发紧,分不清是因为姜的辣,还是因为别的什么。

她想,谭宗明这个人,真的很狡猾。

如果他对她坏一点,凶一点,粗暴一点,她反而会好受很多。她会把这段关系钉死在“交易”的架子上,三年期满,净净地离开。

可他偏不。

他要给她煮姜汤,要给她披外套,要知道她爱吃什么,要记得她在哪一天有考试、在哪一天去医院看院长妈妈。

他做的每一件事,都在模糊那条边界。

都在让她——开始动摇。

十月下旬的一个周末,谭宗明破天荒地在家里待了一整天。

沈清晚在露台上看书,他搬了一把椅子坐在旁边,面前放着笔记本电脑,屏幕上全是她看不懂的数据表格。

两个人各做各的事,互不打扰,但空气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宁静。

沈清晚看书看到一半,被书里的一句话戳中了,没忍住,小声念了出来:“有些人是注定要等待别人的,有些人是注定被人等的。”

谭宗明的手指在键盘上停了一下。

“你在念什么?”

“张小娴的《面包树上的女人》。”沈清晚合上书,有些不好意思,“吵到你了?”

“没有。”谭宗明合上电脑,转过身来看她,“你觉得你是等待别人的那种,还是被人等的那种?”

沈清晚想了想:“我好像从来没有等过谁,也没有人等过我。所以我们孤儿院长大的孩子,可能天生就不适合看言情小说。看了也不懂。”

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轻松,像是在说一件好笑的事情。

但谭宗明没有笑。

他看着她的眼神变得很深,深到沈清晚觉得那里面藏了很多她看不懂的东西。

“沈清晚,”他忽然说,“等协议到期了,你有什么打算?”

这个问题来得太突然。

沈清晚怔了一下,然后笑了:“谭总,现在才刚开始,您就问到期的事情,会不会太早了?”

“不早,”谭宗明说,“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总要有个打算。”

沈清晚垂下眼,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书的封面。

“继续读书吧,”她说,“我想考本校的研究生,中文系现当代文学方向。以后想当老师,大学老师最好,中学也行。安安稳稳地教书,过自己的子。”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里有一种光。

不是那种被金丝笼养出来的富贵光,而是一种朴素的、脚踏实地的、对未来的渴望。

谭宗明看着她眼睛里的那道光,忽然觉得喉咙发紧。

他想说“你想要什么样的未来,我都能给你”,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因为那句话说出来,就不仅仅是交易了。

他谭宗明从来没有对任何一个女人说过那种话。

他不知道自己在犹豫什么。

“那你呢,”沈清晚抬起头,难得主动问他,“谭总,三年之后您有什么打算?”

谭宗明没有立刻回答。

他看着远处梧桐树上的最后一片绿叶,沉默了很久。

“继续赚钱,”他终于说,“继续把企业做大。可能是上市,可能是并购,可能是开拓海外市场。谭氏集团的步子不能停,一停就有人扑上来咬。”

他说完这些,顿了顿,又加了一句:“大概就这样。”

沈清晚点了一下头,像是认可了这个答案。

但她注意到,他说“大概就这样”的时候,眼神有一瞬间的漂移。

像是隐瞒了什么。

她没有追问。

那不是她该问的事。

十一月的第一个周末,谭宗明带她出席了一场私人晚宴。

这是他第一次带她出现在社交场合。

沈清晚穿上了那位苏州老裁缝量身定做的礼服——一件墨绿色的丝绒长裙,收腰的设计将她纤细的腰身勾勒得恰到好处,裙摆在脚踝处微微散开,像一朵安静绽放的花。

头发被造型师盘了起来,露出修长的天鹅颈。化妆师给她化了淡妆,没有浓墨重彩,只是将她的五官勾勒得更加精致立体。

沈清晚站在镜子前,差点没认出自己。

镜子里的那个人,美得不像是沈清晚。

像是一件谭宗明的所有物。

谭宗明来接她的时候,在门口站了三秒钟。

他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她,用一种沈清晚从未见过的眼神。那种眼神里没有审视,没有打量,没有计算,而是单纯的、近乎贪婪的欣赏。

好像全世界都不存在了,只剩下她一个人。

“谭总?”沈清晚被他看得不自在,轻声提醒了一句。

谭宗明回过神,伸出手臂,示意她挽上来。

“走吧,”他说,声音比平时低沉了几分,“今晚可能会有点无聊,你就当去吃饭。不用刻意跟谁攀谈,不想说话就不说。跟在我身边就行。”

沈清晚挽上他的手臂,感受到他小臂肌肉的硬度,心跳又不受控制地快了几分。

晚宴在浦东的一栋私人别墅里举行,主人是谭宗明的多年好友,上海金融圈的大佬。到场的宾客非富即贵,沈清晚认出了好几位经常在财经杂志封面上出现的人物。

谭宗明带着她入场的时候,全场的目光都聚了过来。

沈清晚感觉到那些目光像针一样落在自己身上——有好奇的,有审视的,有轻蔑的,也有……

她注意到角落里有几个女人的目光,带着明显的敌意和嫉妒。

她垂下眼,微微侧身,靠近了谭宗明一点。

不是因为她需要依靠他,而是因为她知道,在这个场合里,她是“谭宗明的女人”,她的一举一动,都关乎他的体面。

既然是工作,就要做好。

晚宴进行到一半,谭宗明被几个生意伙伴拉去谈事情,沈清晚一个人端着一杯果汁,站在露台边上看院子里的喷泉。

“你就是谭总的新欢?”

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

沈清晚转过身,看到一个穿着红色礼服的女人,三十岁出头的样子,五官艳丽,浑身上下珠光宝气。她端着香槟杯,脸上挂着得体的笑容,但眼睛里的冷意藏都藏不住。

“你好,”沈清晚客气地点了一下头,没有接“新欢”这个词。

那个女人走到她身边,上下打量了她一番,笑了一声:“长得确实不错,难怪谭总会带出来。不过妹妹,我奉劝你一句,别太当真。谭宗明这个人,换女人的速度比换车还快。上一个,上上一个,都是在这个圈子里待了没多久就消失了。你可别到时候人财两空。”

沈清晚端着自己的果汁,没有生气,也没有解释。

她笑了一下,声音不大但很清楚:“谢谢姐姐提醒。不过我不是他的女朋友,也不用担心人财两空。他的钱我不惦记,他的人我也留不住。”

那个女人明显没想到她会这么回答,愣了一下,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微妙。

“你倒是想得开。”她嘟囔了一句,端着酒杯走了。

沈清晚看着她的背影,慢慢喝了一口果汁。

她没有什么想不开的。

从一开始,她就没想过要从谭宗明身上得到什么,除了院长妈妈的那条命。

三个月后他会换人也好,三年后他会让她走也好,她都不在乎。

她在乎的事情,从始至终只有一件——

院长妈妈要活着。

健康地、长久地活着。

剩下的,都不重要。

晚宴结束后的车上,谭宗明喝了酒,靠在座椅上闭目养神。

沈清晚坐在他旁边,安静地看着窗外流动的夜景。

“今天有人跟你说什么了?”谭宗明忽然开口。

沈清晚转过头,看到他仍然闭着眼睛,但眉心微微蹙着。

“没有,”她说,“都挺客气的。”

谭宗明睁开眼,侧过头来看她。车里的光线昏暗,他的眼睛在暗色中显得格外亮。

“沈清晚,”他说,语气认真到不像是在说笑,“如果有人说了什么不好听的,你告诉我。我的人,轮不到别人来说三道四。”

沈清晚的心跳漏了一拍。

我的人。

这三个字从谭宗明嘴里说出来,带着一种霸道的、不容置疑的占有欲。

她垂下眼,轻轻“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车驶过黄浦江上的大桥,两岸的灯火倒映在水面上,碎成了一片流动的金色。

沈清晚看着那些光,忽然想起了一句诗。

“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朱自清写的。

她觉得自己现在的处境,大概比朱自清当年还要惨一点。

毕竟朱自清只是没有热闹,而她不仅没有热闹,连自己都快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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