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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中平元年二月廿三,天还未亮,东武城县兵营的牛角号便撕裂了凌晨的寒雾,一声叠着一声,催得人心头发紧。

开拔的子终究是到了。

茅草棚里乱成一团,辅兵们手忙脚乱地收拾着本就少得可怜的家当——破了洞的麻布衣、豁了口的陶碗、磨得只剩半截的木柴,还有那柄锈迹斑斑、连刃口都快磨平的环首刀。哭丧声、骂娘声、器物碰撞声混在一起,像一锅熬坏了的粥,透着一股子绝望的慌乱。

唯有林墨所在的角落,安安静静,有条不紊。

“王哥,把炒麦用油布裹紧了,塞到贴身处,别让露水打湿,不然走不了两天就发霉了。”林墨一边说着,一边将自己那件唯一还算完整的麻衣撕成布条,递给身边的李石,“把这个缠在脚上,多缠两层,麻鞋磨脚,走一天下来,脚泡能让你连路都走不了。”

李石是个二十出头的农家汉子,和原主同村,性子木讷,力气却大,昨天林墨放倒张屠户时,他是第一个站出来帮林墨说话的。此刻他接过布条,憨厚的脸上满是感激:“林小子,多亏了你,不然俺们这些人,怕是还没到巨鹿,就先把自己折腾死了。”

旁边的赵老憨也连连点头,他年纪最大,快四十了,家里还有老婆孩子,被征发过来时,整个人都蔫蔫的,这两天跟着林墨,眼里才多了点活气:“是啊子渊,昨天你教俺们的那套走路的法子,俺试了试,昨天扛着东西走了十里地,居然没像以前那样喘得跟牛一样。”

林墨笑了笑,没再多说。

前一夜,他把同县的辅兵都叫到了一起,整整说了一个时辰。从行军时怎么调整步幅节省体力,到怎么识别净的水源、怎么把生水煮沸再喝,再到遇到突况时怎么聚拢、怎么配合,甚至连怎么用草木灰给伤口消毒、怎么处理崴脚和拉肚子这种小事,都一一讲得明明白白。

这些人,是他在这个乱世里,第一批能信任的人。

他太清楚接下来的路意味着什么了。从清河郡东武城县到巨鹿郡广宗县,全程近两百里路,沿途已经被黄巾乱兵席卷,流民四起,匪盗横行。对于他们这些手无寸铁、连像样武器都没有的辅兵来说,这两百里路,就是一道鬼门关。史书上写得明明白白,黄巾起义初期,各州郡征发的郡兵,光是在路上的非战斗减员,就超过三成。

想要活下去,光靠他一个人的身手不够,必须让身边这些人都活下来,抱团取暖,才有一线生机。

“都收拾好了?”林墨扫了一眼众人,每个人的身上都收拾得利利索索,负重都调整到了最省力的位置,手里的武器也都磨过了,虽然依旧简陋,但至少能拿得出手,他点了点头,沉声道,“记住我昨天说的话,路上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要脱离队伍,不要乱,听我的口令。只要我们抱在一起,就比各自乱跑活得久。”

“放心吧子渊!俺们都听你的!”几人异口同声地应道,眼里没有了之前的惶恐,多了几分底气。

就在这时,茅草棚的帘子被猛地掀开,张屠户带着两个狗腿子走了进来,身上穿着一身勉强算得上完整的皮甲,手里拎着一柄崭新的环首刀,脸上满是倨傲。

他扫了一眼林墨几人,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黄牙,语气里满是讥讽:“哟,这不是咱们营里的大英雄吗?还在这教这帮泥腿子怎么活命呢?我告诉你们,别白费力气了。到了巨鹿,面对几十万黄巾贼,你们这些辅兵,就是上去填坑的货,能不能活过第一仗,全看老天爷赏不赏脸。”

王二瞬间就火了,往前一步就要理论,林墨伸手拉住了他,抬眼看向张屠户,语气平静,却带着一股冷意:“张什长管好自己的人就行。我们能不能活,就不劳你费心了。”

张屠户脸色一沉,想起那天挨的那一拳,肋下还隐隐作痛,咬了咬牙,放了句狠话:“行,林小子,你嘴硬。路上要是遇到黄巾贼,我看你还能不能这么硬气。到时候别跪着求爷爷救你!”

说完,他啐了一口,带着狗腿子转身走了出去。

“这的!”王二骂了一句,“要不是子渊你拦着,俺今天非再给他一拳不可!”

“没必要。”林墨摇了摇头,“现在跟他起冲突,耽误了开拔,按军法是要头的。乱世里,意气用事最没用。我们的目标是活下去,不是跟他争一时的长短。”

正说着,营外传来了更急促的号角声,伴随着军侯的大喊:“全军!辰时准时开拔!延误者,斩!”

林墨几人不再多言,拿起各自的东西,快步走出了茅草棚。

营外的空地上,已经密密麻麻站满了人。清河郡此次征发的郡兵一共五千人,其中战兵三千,皆是郡里的常备兵,有甲胄,有长兵器,站在队伍前列,一个个昂首挺;剩下两千辅兵,全是从各县征发来的农家子弟,衣衫褴褛,手里要么是锈迹斑斑的环首刀,要么是削尖的木棍,乱糟糟地站在队伍后面,脸上满是惶恐不安。

林墨等人站在辅兵队伍的末尾,看着眼前的景象,心里很清楚。在这支队伍里,辅兵就是炮灰,是负责运粮草、搭帐篷、挖壕沟的杂役,打起仗来,就是冲在最前面送死的。

随着曲长周昂一声令下,大军缓缓开拔,朝着西北方向的巨鹿郡进发。

初春的风依旧带着刺骨的寒意,刮在脸上像刀子一样。脚下的土路坑坑洼洼,刚下过小雨,泥泞不堪,辅兵们推着沉重的独轮车,车上装着大军的粮草、帐篷、军械,每走一步,都要费很大的力气。

才走了不到一个时辰,就已经有辅兵扛不住了,气喘吁吁,脚步踉跄,时不时有人摔倒,引来带队军侯的一顿鞭子抽打,骂骂咧咧的声音不绝于耳。

林墨一行人却走得很稳。他教给大家的法子很管用,步幅均匀,呼吸跟着脚步走,负重都分摊在肩膀和腰上,走了一个多时辰,虽然也累,但远没有到扛不住的地步。

“子渊,你这法子也太管用了!”王二喘着气,脸上满是佩服,“以前俺给地主家扛活,走十里地就累得不行,今天扛着这么重的东西,走了快二十里了,居然还能撑住。”

林墨笑了笑,刚要说话,就听到旁边传来一阵哄笑声。几个辅兵靠在路边的树下,捧着水囊喝着生水,看着他们,语气里满是嘲讽:“你们看那几个傻子,走路还一板一眼的,跟个娘们似的。还有,喝个水还要烧开,穷讲究个啥?咱们庄稼人,喝了一辈子生水,也没见死了!”

林墨没理会他们,只是带着王二几人,走到路边的一条小溪旁,拿出随身带的陶壶,打了水,又捡了些柴,用打火石点燃,把水放在火上烧。

“子渊,他们笑话咱们呢。”李石有些不忿地说道。

“让他们笑。”林墨淡淡道,“等他们拉肚子拉到走不动路,掉队被乱兵砍了的时候,就笑不出来了。这乱世里,多一分小心,就多一分活下去的机会。”

水烧开了,凉了片刻,几人分着喝了。温热的水滑进胃里,驱散了身上的寒意,也缓解了赶路的疲惫。

果然,到了下午,意外就发生了。

上午那些喝生水的辅兵,一个个开始肚子疼,拉肚子,跑一趟茅房,腿就软得跟面条一样,本走不动路。带队的军侯不管这些,鞭子抽着让他们赶路,有两个实在走不动的,直接被扔在了路边,哭喊声远远传来,听得人心里发寒。

大军走了两天,出了清河郡地界,进入了甘陵国境内。

越往西北走,景象就越惨烈。

原本应该长满青苗的田地,如今长满了荒草,看不到一个耕种的百姓。路边的村庄,十有八九都被焚毁了,只剩下焦黑的房梁和断壁残垣,风一吹过,卷起地上的灰烬,像鬼哭一样。

路边随处可见尸体,有白发苍苍的老人,有尚在襁褓里的孩子,还有被剥光了衣服、死不瞑目的女人。有的尸体已经腐烂了,散发着刺鼻的恶臭,引来成群的乌鸦,落在尸体上,听到大军的动静,呼啦啦地飞起来,遮天蔽。

王二几人哪里见过这种景象,一个个脸色惨白,嘴唇发抖,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赵老憨更是蹲在路边,吐了个天昏地暗,眼泪都流了出来:“造孽啊……这都是造的什么孽啊……好好的村子,好好的人,怎么就成这样了……”

林墨站在路边,看着眼前的一切,心脏像是被一只大手紧紧攥住,闷得喘不过气。

他在史书上读过无数次“黄巾之乱,百姓流离,十室九空”,读过无数次“人相食,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可文字再惨烈,也比不上亲眼所见的万分之一。

这不是史书上冰冷的数字,这是一条条活生生的人命,是一个个破碎的家庭,是一个王朝崩塌时,底层百姓最绝望的哀嚎。

他终于彻底明白,自己来到的,不是什么英雄辈出、浪漫豪情的三国时代,而是一个人命如草芥、易子而食的人间。

“都别看了,赶路吧。”林墨的声音有些沙哑,他拍了拍赵老憨的肩膀,沉声道,“记住眼前的景象。这就是乱世,我们要是不拼命,不抱团,下场就和他们一样。”

几人默默地点了点头,眼里的惶恐少了很多,多了几分沉重的坚定。

当天下午,大军遇到了第一波流民。

数千名流民,从巨鹿方向逃过来,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一个个饿得眼窝深陷,走路都摇摇晃晃,像是随时都会倒下去。他们看到大军,像是看到了救命稻草,疯了一样冲过来,嘴里喊着“给口吃的吧”“救救孩子吧”。

带队的战兵瞬间举起了长矛,厉声呵斥着,不让流民靠近。有几个饿极了的流民,不管不顾地冲过来,想要抢辅兵手里的麦饼,当场就被战兵一矛捅穿了肚子,倒在血泊里,抽搐了几下就没了气息。

流民们瞬间不敢动了,一个个跪在路边,哭着磕头,场面凄惨到了极点。

林墨看着这一切,心里像针扎一样。他摸了摸怀里,自己省下来的炒麦,那是他明天的口粮。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过去,把那份炒麦,递给了一个抱着孩子的妇人。

那妇人看起来才二十出头,头发花白,脸上满是污垢,怀里的孩子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她看着林墨递过来的炒麦,愣了半天,突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给林墨磕了三个响头,额头都磕出了血,嘴里不停地说着“谢谢恩人,谢谢恩人”。

王二看着林墨,忍不住道:“子渊,你把炒麦给了她,你明天吃什么啊?”

“我省省,还能撑住。”林墨看着那妇人和怀里的孩子,轻声道,“我们至少还有军粮,还有一口吃的。他们什么都没有。都是苦命人,能帮一把,是一把。”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但是记住,只能帮到这里。乱世里,人饿极了,什么都做得出来。我们可以心软,但不能没有防备。”

几人都点了点头,看着林墨的眼神,又多了几分敬重。他们原本佩服林墨,是因为他能打,有本事,能让他们活下去。现在他们才明白,这个十八岁的少年,不仅有本事,还有一颗仁心。

大军继续前进,第五天的时候,已经走到了贝丘县境内,离巨鹿郡界,只有不到五十里路了。

前面传来了快马的军报,说张角已经率领数十万黄巾主力,占据了广宗城,北中郎将卢植已经率领朝廷大军,在广宗城外扎营,与黄巾对峙,严令清河郡兵加快速度,三之内必须赶到广宗前线汇合。

军令一下,大军的速度瞬间快了起来。战兵们加快了脚步,把辅兵队伍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偏偏天公不作美,下午的时候,又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土路变得泥泞不堪,独轮车陷在泥里,推一步都要费九牛二虎之力。辅兵队伍的速度越来越慢,和前面的战兵队伍,渐渐拉开了一里多地的距离,前后都看不到人影,只有路边的树林和土坡,阴沉沉的,透着一股危险的气息。

林墨的心里,瞬间升起了一股强烈的不安。

他立刻停下脚步,对着身边的王二几人沉声道:“都停下!把车推到路边,聚在一起!快!”

王二几人一愣,立刻反应过来,二话不说,就把手里的独轮车推到了路边。周围的其他辅兵,看着他们的动作,也纷纷停下脚步,疑惑地看着林墨。

“林小子,怎么了?”王二握紧了手里的环首刀,警惕地看着四周。

“我们和主力拉开了距离,这里前后都是树林,地形太适合埋伏了。”林墨的眼神锐利地扫过四周的树林,沉声道,“黄巾贼最喜欢打这种伏击,专门挑我们这种落单的辅兵下手。所有人都聚过来,把独轮车堆在前面,做好防御准备!”

有辅兵不以为然,撇了撇嘴道:“你也太胆小了吧?黄巾贼都在广宗城呢,哪有功夫来这里?别在这危言耸听,耽误了赶路,军侯怪罪下来,你担得起吗?”

林墨冷冷地扫了他一眼,没再说话。他知道,这种时候,多说无益,只有等危险真的来了,这些人才会明白。

他带着王二等十三个人,快速把十几辆独轮车推到一起,堆成了一道简易的屏障,同时快速分配任务:“王哥,你带三个力气大的,守在屏障后面,拿着刀,等下黄巾冲过来,不要跟他们拼力气,只捅要害,守住正面就行。”

“李石,你带三个人,拿着削尖的木棍,躲到左边的树林里,没有我的口令,不要出来,等我信号,从侧翼偷袭他们。”

“赵老憨,你跟我来,我们三个,拿着之前捡的弓箭,到右边的土坡上去,负责远程打击。”

他的语速很快,条理清晰,每一个指令都明明白白,没有丝毫慌乱。王二几人虽然心里紧张,但还是立刻按照他的吩咐,快速到位。

就在他们刚刚布置好的瞬间,树林里突然响起了震天的喊声!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了这些官军狗!抢了粮草!”

伴随着喊声,五十多个头上裹着黄巾的贼兵,从树林里冲了出来。他们大多拿着环首刀和长矛,也有几个拿着锄头和镰刀,一个个面目狰狞,疯了一样朝着辅兵队伍冲过来。

辅兵队伍瞬间大乱!

这些辅兵,都是普通的农家子弟,哪里见过这种阵仗?一个个吓得魂飞魄散,扔下手里的独轮车,转身就跑,哭喊声、尖叫声响成一片。

更让人不齿的是,走在队伍中间的张屠户,看到黄巾冲过来,不仅没有组织抵抗,反而第一个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喊:“黄巾来了!快跑啊!”

他这一跑,本就慌乱的辅兵队伍,彻底散了架,四散奔逃,成了黄巾贼兵砍的活靶子。冲在最前面的几个黄巾贼,追上跑在后面的辅兵,手起刀落,鲜血瞬间溅了一地,惨叫声撕心裂肺。

就在这一片混乱之中,唯有林墨他们十三个人,稳稳地守在独轮车屏障后面,没有丝毫慌乱。

“都稳住!不要慌!”林墨站在土坡上,看着冲过来的黄巾贼兵,眼神冰冷,声音像钉子一样,扎进每个人的耳朵里,“他们只有五十多个人,我们只要守住,前面的主力听到动静,很快就会回来!跑了,才是死路一条!”

冲过来的黄巾贼兵,看到四散奔逃的辅兵,本以为能轻松收割,却没想到,居然还有一队人稳稳地守在那里,只有十几个人,却像一块钉子一样,钉在路边。

带头的黄巾小帅,脸上带着一道刀疤,看着林墨他们,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黄牙,举着手里的长矛大喊:“就这十几个软脚虾,也敢挡路?给我冲!了他们,粮草和女人都是我们的!”

十几个黄巾贼兵,应声朝着独轮车屏障冲了过来。

“放箭!”林墨一声令下,手里的弓箭瞬间拉满,嗖的一声,箭矢精准地射在了冲在最前面的那个黄巾贼兵的口。

那贼兵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几乎是同时,另外两支箭也射了出去,又放倒了两个冲在前面的黄巾贼兵。

冲锋的黄巾贼兵,瞬间顿了一下,没想到这十几个人里,居然有这么准的弓箭手。

“冲!他们就三张弓!冲过去就完事了!”刀疤小帅怒吼一声,亲自带着人冲了上来。

三十多个黄巾贼兵,蜂拥着冲向了独轮车屏障,手里的刀枪挥舞着,喊声震天。

“王哥!稳住!”林墨大喊一声。

“放心吧子渊!”王二大吼一声,手里的环首刀猛地刺出,精准地捅进了一个翻过独轮车的黄巾贼兵的肚子里。那贼兵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

屏障后面的四个汉子,按照林墨教的法子,两两一组,一个格挡,一个刺,配合得严丝合缝。黄巾贼兵虽然人多,但独轮车屏障挡住了他们的冲锋,一次最多只能有两三个人靠近,本发挥不出人数优势。连续冲了两次,不仅没冲开防线,反而又死了三个人。

就在黄巾贼兵的注意力全都被正面防线吸引的时候,林墨吹了一声尖锐的口哨。

躲在左侧树林里的李石四人,瞬间冲了出来,手里的削尖木棍,狠狠捅向黄巾贼兵的后背。

黄巾贼兵腹背受敌,瞬间乱了阵脚。

“就是现在!跟我冲!”林墨大喊一声,从土坡上跳了下来,手里的环首刀挥舞着,带着剩下的三个人,从右侧冲了过去。

三面夹击!

林墨冲在最前面,目标直指那个带头的刀疤小帅。那小帅看到自己的人乱了,又惊又怒,举着长矛朝着林墨刺了过来。

林墨侧身避开长矛,左手抓住长矛的杆,猛地往怀里一带,右手的环首刀顺着长矛滑了过去,快如闪电,直接抹在了刀疤小帅的脖子上。

鲜血瞬间喷涌而出,刀疤小帅瞪大了眼睛,捂着脖子,嘴里发出嗬嗬的声音,倒在了地上,死不瞑目。

头领一死,剩下的黄巾贼兵,瞬间就崩了。

他们本来就是流民组成的乌合之众,全靠着一股狠劲冲锋,现在头领死了,又被三面夹击,哪里还有再战的勇气?喊声瞬间变成了惨叫声,一个个转身就跑,朝着树林里逃去。

“别追!”林墨立刻喊住了想要追击的王二几人,“小心有埋伏!守住阵地就行!”

几人立刻停住了脚步,回到了屏障旁边,一个个喘着粗气,脸上满是难以置信的兴奋。

他们赢了!

十三个人,面对五十多个黄巾贼兵,不仅守住了阵地,还了对方七个人,包括一个头领,而他们自己,只有两个人被刀划了一下,受了点轻伤,连一个重伤的都没有,更别说死人了!

零伤亡!

“赢了……我们赢了!”王二看着地上的黄巾尸体,手里的环首刀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出来。

李石、赵老憨几人,也都围了过来,看着林墨,眼里满是狂热的崇拜和敬畏。他们以前从来没想过,自己这些泥腿子,居然能打赢这么多黄巾贼,居然能活着站在这里。

“子渊……不,林哥!以后俺这条命,就是你的了!你让俺去哪,俺就去哪!”赵老憨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对着林墨磕了一个头。

其他几人也纷纷跪下,齐声喊道:“林哥!俺们以后都听你的!”

林墨赶紧把他们扶了起来,沉声道:“都起来,我们都是同生共死的兄弟,不用这样。今天大家都做得很好,能赢,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是我们大家一起拼出来的。”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马蹄声和喊声。之前跑掉的张屠户,带着曲长周昂和一队战兵,赶了回来。

周昂是清河郡的世家子弟,今年三十多岁,一身甲胄,骑着高头大马,带着人冲到现场,看到地上的黄巾尸体,还有稳稳守在那里的林墨十三人,以及四散奔逃、狼狈不堪的其他辅兵,瞬间愣住了。

他刚才听到后面传来喊声,心里咯噔一下,以为辅兵队伍肯定全完了,没想到赶过来,居然是这个结果。

“怎么回事?”周昂勒住马,沉声问道。

张屠户立刻凑了上去,指着林墨,尖声道:“曲长!是林墨这小子!他不听号令,擅自停下队伍,招惹来了黄巾贼!要不是我们跑得快,把您请过来,我们所有人都得死在这!”

林墨冷冷地看了张屠户一眼,没有说话。

周昂不是傻子,他扫了一眼现场,地上的七具黄巾尸体,其中一具还是头领,林墨十三人毫发无损,而张屠户带来的战兵,连一点血都没沾,谁在说谎,一目了然。

他翻身下马,走到林墨面前,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沉声问道:“是你带着人,打退了黄巾贼?”

“回曲长,是属下带着同伍的兄弟,守住了阵地。”林墨不卑不亢地回道,“黄巾贼一共五十三人,被我们斩七人,其余溃散,我们十三人,仅两人轻伤,无一阵亡。”

周昂的眼睛瞬间瞪大了,满脸的难以置信。

他打了这么多年仗,从来没听说过,十几个手无寸铁的辅兵,能打退五十多个黄巾贼,还能做到零伤亡!

他又看了看地上的黄巾尸体,看了看堆在一起的独轮车屏障,瞬间就明白了。这不是靠运气,是靠精准的战术布置,靠严密的配合!

他之前就听说过,营里有个辅兵,一拳放倒了横行霸道的张屠户,没想到,这个少年,居然还有这么惊人的战术天赋!

“好!好小子!”周昂猛地一拍林墨的肩膀,哈哈大笑起来,脸上满是欣赏,“有勇有谋,临危不乱,是个好苗子!这次你立了大功,等赶到广宗前线,我必亲自向卢中郎将,为你请功!”

张屠户站在一边,脸色惨白,浑身发抖,头都不敢抬起来。

周昂冷冷地扫了他一眼,厉声道:“张屠户!你身为什长,遇敌不战,率先溃逃,动摇军心!按军法,当斩!来人,把他给我绑起来,军法处置!”

两个战兵立刻上前,把张屠户按在了地上,绑了起来。张屠户吓得魂飞魄散,拼命哭喊求饶,周昂却理都没理,直接让人把他拖了下去。

周围的辅兵,看着林墨的眼神,满是敬畏和羞愧。刚才他们四散奔逃,要不是林墨守住了阵地,拖住了黄巾贼,等周昂赶过来的时候,他们早就成了黄巾贼的刀下亡魂了。

周昂重新整队,看着林墨,沉声道:“林墨,从现在起,你暂代这一什的什长,统领这一什的辅兵!”

“诺!”林墨沉声应道,心里没有太多的波澜。

他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

当天晚上,大军在路边扎营休息。林墨的帐篷里,挤满了人,不仅有同县的几个兄弟,还有其他辅兵,都纷纷过来,想要跟着林墨。林墨来者不拒,只要愿意听他的,愿意抱团取暖的,他都收下了。

夜深了,帐篷里的人都睡熟了,发出均匀的鼾声。林墨却没有睡,他坐在帐篷门口,看着外面的夜色,听着远处传来的狼嚎,还有营里士卒的咳嗽声,手里摩挲着那柄环首刀。

今天的这场战斗,让他彻底明白了,在这个乱世里,只有实力,只有手里的刀,只有身边愿意跟你同生共死的兄弟,才是活下去的唯一依仗。

第二天一早,大军再次开拔。

中午时分,翻过一座土坡,远远地,就能看到广宗城了。

连绵数十里的黄巾营寨,沿着广宗城铺开,一眼望不到头,城头上飘扬着黄色的旗帜,上面写着巨大的“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八个字。而在广宗城的另一面,是卢植率领的朝廷大军的营寨,壁垒森严,壕沟纵横,黑色的“汉”字大旗,在风中猎猎作响。

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气,还有一股山雨欲来的压抑。

林墨握紧了手里的环首刀,眼神坚定,看着眼前的广宗城。

他知道,真正的考验,从现在开始了。这广宗城下的尸山血海,就是他从一个无名小卒,往上爬的第一级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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