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还在为找不到好看的历史古代小说发愁?《汉末烽烟:从卒伍到霸主》或许是你的菜!爱吃吉利虾的阿水塑造的林墨超级有魅力,非常有个性,作者爱吃吉利虾的阿水大大目前已经写了135798字,处于连载状态中,喜欢看历史古代小说的书友们不要错过。
汉末烽烟:从卒伍到霸主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河北广宗,春寒料峭的三月,一场罕见的春雷暴正席卷着这片沉寂了一千八百余年的古战场。
林辰蹲在冲沟深处的夯土残垣旁,指尖抚过刚被雨水冲刷出来的青铜印信,指腹蹭过印面上斑驳的“军曲侯印”四个篆字,呼吸不由得加快了几分。
他今年32岁,是陆军合成旅退役上士,八年军旅生涯,从基层步兵班长到合成营战术教员,精通班组攻防、野战工事构筑、应急战场救护,是部队里出了名的“兵尖子”。退役后,他凭着刻在骨子里对三国魏晋史的痴迷,读了历史系在职研究生,进了一家文旅公司做古战场复原策划,主攻汉末三国战场,凭着专业的军事素养和扎实的史料功底,在圈内小有名气。
这次他带队驻扎在广宗,已经整整半个月。
公元184年,东汉灵帝中平元年,皇甫嵩与张梁在此爆发了决定黄巾起义走向的广宗决战,十余万黄巾将士埋骨于此,东汉王朝的崩塌也自此拉开序幕。为了做沉浸式战场复原,林辰几乎翻遍了所有相关史料,跑遍了广宗周边的每一寸土地,试图还原这场战役中,被史书一笔带过的底层卒伍的生存与厮。
他总觉得,史书上的寥寥数语,藏着太多被忽略的细节。官军的战术僵化、基层指挥的混乱、辅兵近乎炮灰的处境,让这场本该速胜的战役拖了数月,无数本可活下来的兵卒,白白死在了战场之上。
“林哥!雨越下越大了,雷暴马上就过来了,赶紧撤吧!”远处传来队员的呼喊,风声裹挟着雨点砸在土坡上,天地间一片灰蒙蒙的。
林辰应了一声,却没起身,依旧攥着那枚军曲侯印,另一只手划着平板里的广宗之战战术复原图,脑子里飞速复盘着当年的战场走势——如果是他来指挥这支底层曲部,该怎么构筑工事抵御黄巾夜袭,该怎么用最小的伤亡完成堵截,该怎么在尸山血海的战场上,带着手下的兵活下去。
他的精神高度集中,完全没注意到头顶翻涌的乌云里,一道刺目的闪电正撕裂天幕。
炸雷轰然炸响的瞬间,林辰只觉得手里的青铜印传来一阵灼人的滚烫,强电流顺着印信瞬间传遍全身,眼前的白光吞噬了一切,意识如同坠入无底深渊,彻底消散。
刺骨的寒意顺着破了洞的麻布衣钻进来,像无数细针,扎得皮肉生疼。混着浓重血腥气、霉烂稻草味与秽物酸臭的风灌进鼻腔,呛得林辰猛地弓起身子,剧烈地咳嗽起来。
他的眼皮重得像坠了铅,费了全身力气才掀开一条缝。入目不是退役后住的出租屋,而是灰蒙蒙、漏着风的茅草棚顶,棚檐垂下来的枯草上,还挂着昨夜凝结的白霜。
身边横七竖八躺满了人,个个面黄肌瘦,颧骨高耸,身上裹着和他一样破烂的麻衣,手里要么攥着一柄锈迹斑斑的环首刀,要么是一削尖了的木棍。有人在睡梦中呻吟,有人蜷缩着发抖,还有人睁着眼,望着棚顶,眼里是一片麻木的死寂。
“林小子,你他娘的终于醒了?” 一个粗哑的嗓门在耳边炸开,随即一只布满老茧、裂着血口子的大手拍在他的肩膀上,力道大得让本就浑身酸痛的林墨差点再次栽倒。就在这一瞬间,海量不属于他的记忆,像决堤的洪水一样疯狂涌入脑海,撞得他太阳突突直跳,眼前阵阵发黑。
这里是东汉,灵帝中平元年,二月。
冀州,清河郡,东武城县,县廷征发的辅兵营地。
他叫林墨,字子渊,年十八,是本县一个父母双亡的寒门子弟,三天前被县廷强征为辅兵,三后就要随郡兵开赴巨鹿前线,围剿那些喊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的黄巾贼。
就在昨天,他因为抢回被营中兵痞夺走的半份麦饭,被人一闷棍砸在后脑勺上,当场昏死过去。再醒过来,这具身体的灵魂,已经换成了二十一世纪陆军合成旅退役八年的士官林辰。
穿越了。
穿到了汉末三国,黄巾起义爆发的前夜,成了一个连正式战兵都算不上、随时可能死在战场上的底层辅兵。
林辰的心脏猛地缩紧,一股寒意从脚底直冲头顶,压过了身上所有的疼痛。他太清楚这个时代意味着什么了。
他退役后痴迷三国魏晋史,拿过历史系的在职研究生学位,对这一段历史烂熟于心。中平元年,张角三兄弟发动的黄巾起义,会在短短几个月内席卷整个中原,战火所及,百姓流离,尸横遍野。而黄巾平定之后,便是董卓乱政,关东联军讨董,群雄割据,天下分崩,百年乱世就此拉开大幕。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更是一个人命如草芥的时代。中原大地经战乱之后,人口十不存一,一个被强征入伍的底层辅兵,能活过三个月的概率,不超过一成。
“发什么呆?莫不是一棍子把脑子打傻了?”拍他的汉子叫王二,是和他同县的农家子弟,也是个辅兵。见林墨脸色惨白、眼神发直,王二皱了皱眉,从怀里掏出一个豁了口的粗陶碗,递到他面前,碗里是稀得能照见人影的麦粥,飘着几粒发黑的稗子,还带着一股淡淡的酸味。
“喏,今早刚领的,我省了半碗给你。再不吃,等会儿张屠户那帮人过来,又得被抢光。”王二压低了声音,语气里带着点恨铁不成钢,“你小子也是,明知道那张屠户一身蛮力,又是县尉点的什长,你还敢跟他抢吃的?不要命了?要不是我们几个同县的把你拖回来,你昨晚就被扔到营外喂野狗了!”
林辰接过陶碗,指尖触到冰凉的碗壁,胃里瞬间传来火烧火燎的饥饿感。这碗放在前世他看都不会看一眼的劣等麦粥,此刻却成了救命的东西。他没有说话,端起碗,几口就把粥喝了个精光。
温热的粥水滑进空荡荡的胃里,稍微驱散了一点寒意,也让他混乱的脑子彻底清醒过来。前世八年的军旅生涯,他从基层步兵到合成旅士官,精通班组战术、野外生存、应急医疗、野战工事构筑,对汉末的历史大节点、核心人物性格、地理水文、官制民俗,都有系统的认知。这些,就是他现在在这个乱世里,唯一的依仗。
但现在,这些依仗还远水解不了近渴。他首先要解决的,是眼前的生存危机。
“王哥,那张屠户,到底是什么来头?”林墨放下陶碗,用袖子擦了擦嘴,低声问道。他的声音还有点沙哑,却带着一种王二从未听过的沉稳。
王二愣了一下,随即撇了撇嘴,往棚外扫了一眼,压低声音道:“还能是什么来头?以前县里猪的,一身蛮力,能扛着半扇猪走二里地。这次征发,县尉看他能打,给了个什长,管十个战兵,在咱们这曲里横行霸道惯了。咱们这些辅兵,在他眼里连猪狗都不如,吃的用的,想抢就抢,谁敢吱声,就是一顿打。”
林墨眯起了眼。接收的记忆碎片里,确实有这么一段。原主父母早亡,靠着给县里大户打零工过活,性格本就懦弱,这次被强征入伍,更是处处忍让。昨天张屠户当着全棚人的面,抢走了他唯一的一份麦饭,原主被急了,上去理论,才被一棍子闷倒,丢了性命。
他太清楚军营这种地方的生存法则了。弱肉强食,你越是退缩,别人越是得寸进尺。今天他能抢你的饭,明天开拔上了战场,他就能把你推到最前面挡刀。想要活下去,首先就要立威,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林墨,不是好惹的。
就在这时,茅草棚的草帘被猛地掀开,一股寒风卷了进来,棚里的人都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
一个身高八尺、满脸横肉的壮汉走了进来,身上穿着一件打了补丁的皮甲,手里拎着一碗口粗的木棍,身后跟着两个贼眉鼠眼的跟班,正是王二嘴里的张屠户。
张屠户那双三角眼扫过棚子,很快就落在了刚坐起身的林墨身上,随即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焦黄的牙,语气里满是不屑与嘲弄:“哟,这小崽子还没死呢?命倒是挺硬。怎么,醒了,是不是还惦记着那口麦饭,想再跟爷爷比划比划?”
两个跟班跟着哄笑起来,棚里的其他辅兵都纷纷低下头,缩起身子,生怕惹祸上身。王二也赶紧拉了拉林墨的衣角,拼命给他使眼色,示意他别冲动。
但林墨却慢慢站了起来。
这具身体年十八,身高七尺五寸,放在汉末,不算矮。只是长期营养不良,看着有些瘦弱,胳膊腿都细得很。但站在那里,脊背挺得笔直,眼神平静,甚至带着一点冷意,直直地看着张屠户,没有丝毫的畏惧。
那是一种经历过无数次训练、见过血、上过演习场的老兵,才有的眼神。冷静,沉稳,带着一股不容侵犯的锋芒。
张屠户被他看得一愣,随即脸上的横肉抖了抖,彻底恼羞成怒。他没想到,这个昨天被他一棍子闷倒的软蛋,今天居然敢这么跟他对视。
“你小子看什么看?不服气?”张屠户往前迈了两步,举起手里的木棍,指着林墨的鼻子,恶狠狠地骂道,“信不信爷爷今天再给你一棍子,让你永远都醒不过来?一个贱命的辅兵,也敢在爷爷面前炸毛!”
话音未落,他手里的木棍就带着风声,朝着林墨的头顶狠狠砸了下来。
棚里响起一片惊呼,王二吓得闭上了眼,心里暗道完了,这一棍子下去,林墨就算不死,也得彻底成个傻子。
但就在木棍即将砸到林墨头顶的瞬间,林墨猛地侧身,脚下一个滑步,精准地避开了这势大力沉的一击。同时,他左手闪电般伸出,死死扣住了张屠户握棍的手腕,右脚顺势往前一绊,身体重心往前压,右手成拳,用尽全力,狠狠砸在了张屠户左侧的肋下。
这是部队里最基础的近身格斗术,没有任何花架子,快、准、狠,专门攻击人体最脆弱的神经密集区。肋下这个位置,挨上一记重拳,就算是再壮的壮汉,也会瞬间失去战斗力。
“咔嚓”一声轻微的骨裂声,伴随着张屠户撕心裂肺的惨叫,响彻了整个茅草棚。
他整个人被林墨这一拳打得蜷缩起来,手里的木棍“哐当”一声掉在地上,整个人像一摊烂泥一样倒在了地上,捂着肋下,浑身疯狂抽搐,额头上的冷汗瞬间就浸透了头发,疼得连话都说不出来,只有断断续续的呻吟。
那两个跟班瞬间僵在原地,脸上的笑容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满眼的惊恐。他们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个昨天还被打得昏死过去的瘦弱小子,居然一拳就放倒了人高马大的张屠户。
棚里所有的辅兵都惊呆了,一个个瞪大眼睛,看着站在那里的林墨,满脸的难以置信。整个茅草棚里,除了张屠户的呻吟声,瞬间变得鸦雀无声。
林墨松开了手,看都没看地上的张屠户,目光扫过那两个吓得腿都软了的跟班,声音不高,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冷意:“滚。”
两个跟班如蒙大赦,连滚带爬地跑出了茅草棚,连地上的张屠户都顾不上了。
林墨这才低下头,看着地上疼得快要晕过去的张屠户,淡淡开口:“昨天的麦饭,我不跟你计较。但从今天起,这营里,别再来惹我,也别再来抢这些同袍的东西。再有下次,就不是断一肋骨这么简单了。”
张屠户疼得浑身发抖,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只能拼命点头,眼里满是恐惧。
林墨不再理他,转身捡起地上的木棍,随手扔到了棚外,然后坐回了自己的铺位。
棚里依旧一片死寂,所有人看林墨的眼神都变了。之前是漠视,是同情,现在却全是敬畏,还有几分好奇。就连刚才吓得闭眼的王二,此刻凑过来,脸上满是激动和佩服,声音都在发抖:“林小子,你……你也太厉害了!你什么时候有这么好的身手?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怎么从来不知道?”
林墨笑了笑,随口找了个早就想好的借口:“小时候有个路过的老道士,在我家住过半年,教了我几年拳脚和的本事,只是以前没机会露而已。”
王二恍然大悟,连连点头,看向林墨的眼神更加敬畏了。
林墨没有再多说,靠在冰冷的土墙上,闭上眼睛,脑子里却在飞速运转。
刚才那一下,看着轻松,其实他已经用了全力。这具身体太弱了,营养不良,长期劳累,一拳打出去,自己的拳头也震得生疼。如果不是靠着精准的技巧和对人体要害的熟悉,本不可能一招放倒张屠户。
三天后,大军就要开拔,前往巨鹿前线。他很清楚,接下来的广宗、曲阳之战,会是一场尸山血海的绞。数十万黄巾义军和东汉官军在这里反复厮,战场就是一个巨大的绞肉机,一个小小的辅兵,在战场上,和蝼蚁没有任何区别。
他必须在这三天里,做好万全的准备。
首先,是收拢人心。刚才放倒张屠户,已经立了威,接下来,就要用自己的能力,让这些同伍的辅兵信任他,愿意跟着他。在战场上,只有抱团,才能最大概率活下去。
其次,是改善装备和身体。他现在手里只有一柄锈迹斑斑的环首刀,连一身像样的甲胄都没有,在战场上,本挡不住一刀一枪。他必须想办法,弄到更好的武器和甲胄,同时补充营养,尽快恢复这具身体的体能。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他要利用自己对历史的了解,找到活下去的机会,抓住战功,往上爬。只有爬到更高的位置,掌握更多的权力,他才能真正在这个乱世里站稳脚跟,而不是成为战场上一具无人问津的枯骨。
林墨睁开眼,看向棚子里那些面黄肌瘦的辅兵。他们大多和原主一样,是被着上战场的农家子弟,大字不识一个,对未来没有任何期待,眼里只有惶恐和茫然。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活不过这场黄巾之乱。
但现在,他来了。
林墨深吸了一口气,压下心里的波澜。他站起身,走到棚子门口,掀开草帘往外看去。
营地建在县城外的空地上,一眼望不到头,到处都是低矮的茅草棚,衣衫褴褛的兵卒来来往往,空气中弥漫着挥之不去的酸臭和血腥气。远处的官道上,时不时有快马疾驰而过,带起漫天尘土,传递着来自巨鹿、来自洛阳的消息。
他知道,就在不远处的巨鹿郡,张角三兄弟已经集齐了三十六方渠帅,数十万太平道信众,只待一声令下,就会掀起席卷天下的烽火。东汉王朝的崩塌,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中平元年的春风,带着刺骨的寒意,吹过清河大地,卷起地上的尘土,也吹动了林墨身上破烂的麻衣。
他站在那里,脊背挺得笔直,望着远方灰蒙蒙的天空,眼神坚定。
从今天起,他就是林墨。
从一个濒死的无名辅兵开始,在这个波澜壮阔的乱世里,一步一步走下去,活下去,直到站在这天下的最高处。
汉末的烽烟,即将点燃。
而他的征程,从此刻,正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