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青春甜宠小说中的精品!《那年初见很想念》由靖安道的春哥创作,林逸阳苏晚晴的人物形象鲜明,目前该书正处于连载状态之中,已经累计更新了94825字的丰富内容,绝对是一部值得反复品味的经典之作。
那年初见很想念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军训第五天,天空放晴了。
前一天的暴雨像是把天空洗过了一遍,所有的云都被冲走了,剩下的是一片净净的、蓝得刺眼的苍穹。阳光毫无遮挡地洒下来,比前几天更加猛烈,像是老天爷要把之前欠的太阳一次性补回来。
林逸阳早上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身体终于适应了这种高强度的训练。肌肉还是酸的,但不再是那种让人无法忍受的酸痛,而是一种——怎么说呢——一种“我知道你在努力”的酸,像是身体在对他说:好的,我知道你要什么了,我配合你。
他坐起来,看了一眼手机。早上六点十分,还有二十分钟才。他下了床,走到阳台上,用冷水洗了脸,刷了牙,然后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的脸。
又黑了一个色号。
他涂了四天防晒霜,脸还是从原本的偏白变成了现在的小麦色。额头被帽子遮住的那一小块还是白的,和脸颊的颜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看起来像戴了一个奇怪的面具。他用手摸了摸脸颊,皮肤有点发烫,但没有脱皮的迹象——防晒霜还是管了一点用的。
他回到床边,从柜子里拿出防晒霜,厚厚地涂了一层。椰子味的香气在宿舍里弥漫开来,这一次没有人再说他了。经过四天的相处,宿舍里的人已经习惯了他每天早上涂防晒霜的习惯,就像习惯了孙浩每天早上做俯卧撑、王浩宇每天早上赖床到最后一秒一样。
“林逸阳,你今天状态怎么样?”陆子昂从走廊上走进来,嘴里叼着一棒棒糖——今天是葡萄味的,紫色的糖纸在他手指间闪着光。
“还行。”林逸阳说。
“腿还疼吗?”
“有一点,但比昨天好多了。”
“那就好,”陆子昂拍了拍他的肩膀,“今天是最后一天训练了,明天上午汇报表演,下午就结束了。再坚持一下。”
最后一天。
林逸阳在心里默念了一下这四个字。军训开始的时候,他觉得七天漫长得像一个世纪。但现在回头一看,七天好像也没那么长——像是坐了一趟过山车,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到站了。
他穿上鞋,和陆子昂一起往场走去。
清晨的校园和前几天一样美。梧桐大道上的光线是金色的,斜斜地打在地面上,把每一片梧桐叶都照得透亮。桂花还在开,香味比前几天淡了一些,但还是在的,甜丝丝的,混在早晨清凉的空气里,深吸一口,整个人都清醒了。
场上已经有很多人了。高一十二个班的方队正在做最后的排练,口号声此起彼伏,在清晨的天空下回荡。林逸阳走到三班的位置,站到自己的位置上——第一列第三个,左边是张伟,右边是李浩然。
刘教官站在方队前面,手里拿着一个哨子,脖子上挂着一个秒表。他的脸被晒得更黑了,但精神很好,眼睛还是那么锐利,声音还是那么洪亮。
“今天是最后一天训练,”他说,“明天上午就是汇报表演了。你们的动作已经练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就是——熟练度、整齐度、还有心态。不要紧张,把训练时的水平发挥出来就行了。明白吗?”
“明白!”五十六个人的声音比前几天更整齐、更响亮。
“好,先跑两圈热身,然后开始排练。”
五十六个人排成四列,绕着场跑了兩圈。八百米,对现在的林逸阳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他的呼吸很平稳,步伐很均匀,小腿虽然还有点酸,但跑起来之后反而舒服了一些,像是关节里的锈迹被磨掉了。
跑完步之后,开始方队排练。
一遍、两遍、三遍、五遍、十遍。
林逸阳已经记不清自己走了多少遍了。他的身体已经形成了肌肉记忆——听到“齐步走”的口令,左脚自动迈出;听到“正步走”的口令,左腿自动抬起;听到“立定”的口令,双脚自动并拢。不需要思考,不需要反应,身体会自己完成所有的动作。
但他的脑子没有闲着。
他的脑子在想沈清漪。
不是刻意去想,而是——她的形象会不受控制地冒出来,像是水里冒出的气泡,一个接一个,压下去一个,又冒出来一个。他想起她弹钢琴的样子,想起她在月光下说“你骗人”的样子,想起她穿着黑色衬衫消失在女生宿舍楼门口的背影。
那些画面在他脑子里反复播放,像是有人在他脑海里放了一部循环播放的电影。
他不知道这叫什么。
但他知道,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了。
上午的训练在十一点半结束。刘教官宣布下午休息,不用训练了,大家好好调整状态,准备明天的汇报表演。人群中响起一阵欢呼声——终于不用训练了!终于可以休息了!
林逸阳拖着疲惫但轻松的身体往食堂走。走到半路的时候,手机震了一下。他拿出来一看,是苏晚晴发来的消息——
“林逸阳!中午一起吃饭吧!食堂三楼有包间!我们班好多人都在!你也来吧!”
他犹豫了一下。他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不喜欢一大群人坐在一起吃饭,不喜欢那种嘈杂的、闹哄哄的氛围。但苏晚晴的邀请很热情,拒绝好像不太好。
他正要回复,又收到了一条消息——
“来吧来吧来吧!陆子昂也在!唐糖也在!大家都是同学,认识一下嘛!”
他想了想,打了两个字——“好的。”
发出去之后,他又加了一句——“几楼?”
“三楼!牡丹厅!你上来就能看到!”
他把手机收起来,加快了脚步。
食堂三楼是教师食堂和包间区,平时不对学生开放,但今天因为军训期间的特殊安排,开放了几个包间给学生使用。林逸阳上了三楼,找到了牡丹厅——门是开着的,里面已经坐了十几个人,都是三班的同学。
苏晚晴坐在最里面的位置,看到他进来,立刻站起来挥手。“林逸阳!这边这边!”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他。那种被注视的感觉又来了,但这一次,他没有那么紧张了。也许是军训这几天让他习惯了“被看到”,也许是因为他知道这些人已经认识他了——他不是那个“在讲台上结巴的男生”,他是“三班的一员”。
他走到苏晚晴旁边的空位坐下来。苏晚晴的右边是唐糖,左边是他,对面是陆子昂和几个他不太熟的男生。
“你怎么才来啊?”苏晚晴给他倒了一杯水,“我们都快吃完了。”
“才十一点四十,”林逸阳看了看手机,“你们吃这么早?”
“饿了嘛,”苏晚晴笑了笑,“军训消耗太大了,我早上吃的两个包子,不到十点就消化完了。”
唐糖在旁边嘴:“她今天早上吃了三个包子。”
“三个?”林逸阳看着苏晚晴。
“怎么了?不行吗?”苏晚晴理直气壮地扬起下巴,“能吃是福,我妈说的。”
林逸阳笑了。
饭桌上的话题很杂——有人在讨论明天的汇报表演,有人在讨论军训结束后要做什么,有人在讨论周末要不要一起出去玩。苏晚晴是其中最活跃的一个,一会儿接这个人的话,一会儿问那个人问题,一会儿讲个笑话,把整个饭桌的氛围搞得热热闹闹的。
林逸阳坐在她旁边,听着她说话,偶尔一两句。他发现自己在她旁边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放松一些——不是因为他对她有什么特别的感觉,而是因为她身上有一种让人放松的能量。她像是一团火,靠近她的人都会被她的温度感染,变得暖和一些。
“林逸阳,你周末有什么安排吗?”苏晚晴忽然问他。
“没什么安排,”他说,“可能在宿舍看书。”
“又是看书!”苏晚晴夸张地叹了口气,“你能不能做点别的?比如——出去玩?打篮球?打游戏?什么都行,就是别看书了。”
“我喜欢看书。”林逸阳说。
“我知道你喜欢看书,”苏晚晴说,“但你也不能只看书啊。生活里还有很多有意思的事情,你不去试试怎么知道呢?”
林逸阳想了想,觉得她说得有道理。但他不知道怎么“试试”。他从小到大的生活就是——上学、放学、写作业、看书。他没有尝试过别的事情,不是因为他不想,而是因为他不知道从哪里开始。
“那你说,我应该试什么?”他问。
苏晚晴的眼睛亮了一下。“这个周末,我们班好几个人要去唱歌,你也来吧!”
唱歌。
林逸阳想了想自己唱歌的水平。初中音乐课的时候,老师让他唱一首歌,他唱完之后,老师说了一句“下次可以小声一点”。那大概是他人生中最尴尬的音乐课时刻。
“我唱歌不好听。”他说。
“谁说你一定要唱了?”苏晚晴说,“你可以听啊。大家一起玩,重在参与,不是重在表现。”
“我……”
“别犹豫了!”苏晚晴拍了拍桌子,“就这么定了!周六下午两点,学校门口。你也来,陆子昂也来,唐糖也来,我们一起去。”
林逸阳看了看陆子昂。陆子昂朝他点了点头,意思是“去吧,没事的”。
“好吧。”他说。
“太好了!”苏晚晴开心得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我跟你说,你不会后悔的。我唱歌虽然一般,但我选歌的水平是一流的。我保证让你听到你从来没听过的好歌。”
林逸阳笑了笑,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
他发现,自从来到这个学校,他好像做了很多以前不会做的事情——上台自我介绍、在五十多个人面前说话、参加军训、和一大群人一起吃饭、答应去唱歌。这些事情对别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对他来说,每一步都是一次小小的突破。
他不知道是环境改变了他,还是他改变了自己。
也许两者都有。
下午,林逸阳一个人在宿舍里看书。
宿舍里很安静——孙浩去打球了,王浩宇去网吧了,其他几个人有的回家了,有的去找初中同学了。整个八人间只剩他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只有窗外偶尔传来的鸟叫声和远处场上的哨声。
他坐在床上,背靠着墙壁,手里拿着那本袖珍版的《百年孤独》,翻到第一百五十三页,继续往下看。
他已经看到布恩迪亚上校去世的那一段了。那个一生都在打仗、一生都在追求自由的男人,最后是在一棵栗树下死去的。他在那里坐了很多年,被绑在树上,被太阳晒、被雨淋、被虫子咬,最后在孤独中死去。
林逸阳每次读到这一段,都会觉得很难过。不是那种痛哭流涕的难过,而是一种闷闷的、压在口的、说不清道不明的难过。一个人的一生可以很辉煌,可以有很多传奇,但最后——所有人都是一样的。都会老,都会死,都会被遗忘。
他把书合上,放在枕头旁边,然后躺下来,看着天花板。
天花板上那道裂缝还在,从灯的位置延伸到墙角,像是一条涸的河流。他看着那道裂缝,脑子里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军训、晚会、苏晚晴的歌、沈清漪的钢琴、明天汇报表演、周末去唱歌、妈妈在工厂里上班……
他的手机震了一下。
他拿起来一看,是沈清漪发来的消息——
“你在宿舍吗?”
他的心跳快了一下。
“在。”他回。
“能出来一下吗?我在你们宿舍楼下。”
林逸阳从床上弹了起来,动作快得像弹簧一样。他穿上鞋,抓了一件外套,冲出宿舍,跑下五楼,推开宿舍楼的大门。
沈清漪站在宿舍楼门口,背对着他,抬头看着天空。她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外面套着一件浅蓝色的薄外套,下面是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白色的帆布鞋。头发扎成了一个低马尾,用一蓝色的皮筋绑着。
她听到脚步声,转过头来。
“你怎么下来了这么快?”她问。
“跑下来的。”林逸阳说,喘着气。
“你不用跑,”沈清漪说,“我又不会走。”
林逸阳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他问。
沈清漪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瓶子,递给他。瓶子是透明的玻璃的,里面装着淡绿色的液体,瓶盖上系着一细细的丝带,丝带是白色的,打了一个小小的蝴蝶结。
“这是什么?”林逸阳接过来,看了看。
“芦荟胶,”沈清漪说,“你晒伤了,涂这个会好一点。”
林逸阳愣了一下。他确实晒伤了——脸上、脖子上、手臂上,皮肤发红发烫,摸上去有点疼。但他没有跟任何人说过这件事,他以为没人看得出来。
“你怎么知道我晒伤了?”他问。
“你的脸红了,”沈清漪说,“不是晒红的那种红,是晒伤的那种红。不一样。”
林逸阳摸了摸自己的脸。他分不清“晒红”和“晒伤”的区别,但沈清漪分得清。
“谢谢。”他说。
“不客气。”沈清漪把双手进外套的口袋里,“你记得每天涂,早晚各一次。涂的时候轻轻拍,不要用力搓。”
“好。”
沉默了几秒。
“你……要不要走走?”林逸阳试探性地问。
沈清漪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
两个人沿着宿舍楼前面的小路,慢慢地走着。小路两旁种着桂花树,金色的桂花落了一地,踩上去软软的,发出细微的沙沙声。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地上投下一片一片的光斑,风吹过的时候,光斑会晃动,像是在跳一支无声的舞。
两个人谁都没有说话,但那种沉默不是尴尬的沉默。是一种——像是他们已经认识了很久、不需要用语言来填满每一秒的沉默。
他们走到了梧桐大道上。梧桐树的叶子在风中沙沙作响,阳光从叶缝间漏下来,在两个人身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明天的汇报表演,你紧张吗?”沈清漪忽然问。
“有一点,”林逸阳说,“但还好。刘教官说只要把训练时的水平发挥出来就行了。”
“你训练的时候做得很好,”沈清漪说,“你的动作很标准。”
“你怎么知道?”林逸阳问。
“我看到的。”沈清漪的语气很平淡,像是在说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你站在第一列,我站在第四列,我能看到你。”
林逸阳的心跳又快了几拍。
她能看到他。
在五十六个人的方队里,在几百个人的场上,在嘈杂的口号和哨声中——她能看到他。
他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他知道,这句话让他很高兴。
“你弹钢琴的时候,”他说,“我也看到你了。”
沈清漪没有说话,但她微微低了一下头。林逸阳不确定她是不是脸红了——她的皮肤太白,脸红的时候不太明显,但她的耳朵尖泛着淡淡的粉色,像是被什么东西染了一下。
“你弹得很好,”林逸阳继续说,“我从来没有听过那么好的现场钢琴。”
“你听过现场钢琴吗?”沈清漪问。
“没有,”林逸阳老实地说,“所以我说‘那么好’可能不太有说服力。但我觉得很好,真的。”
沈清漪的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但比笑更珍贵,是一种——被什么东西触动了之后的本能反应。
“谢谢你。”她说。
两个人走到了梧桐大道的尽头,站在那尊“向阳而生”的雕塑前面。雕塑在阳光下泛着白色的光,那两个托举太阳的人姿态舒展,像是在完成一件神圣的事情。
“你知道这个雕塑是什么意思吗?”沈清漪问。
“向阳而生,”林逸阳说,“向着太阳生长。大概是说——人要积极向上,要充满希望。”
“你觉得你是一个充满希望的人吗?”沈清漪看着他。
这个问题让林逸阳愣了一下。
他是一个充满希望的人吗?
他想了想。他不觉得自己是一个悲观的人,但他也不觉得自己是一个乐观的人。他是一个——活着的人。每天起床、吃饭、上课、看书、睡觉,不期待什么,也不抱怨什么。他没有那种“明天会更好”的信心,也没有那种“明天会更糟”的恐惧。他只是在过每一天,过完一天算一天。
“我不知道。”他说,“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我也没有想过,”沈清漪说,“但我现在在想。”
“想什么?”
“想——如果我真的‘向阳而生’,我会不会变成另一个人?一个更开心的人?一个更……正常的人?”
林逸阳看着她。她说“正常”这个词的时候,语气里有一种很轻很轻的自嘲,像是在说——我知道我不正常,但我不确定我想不想变正常。
“你现在就很好。”林逸阳说。
沈清漪看着他。阳光打在她脸上,她的眼睛在光里显得很亮,瞳孔的颜色是深棕色的——他以前以为是黑色的,但在阳光下看,其实是深棕色,像是融化的巧克力。
“你真的这么觉得?”她问。
“真的。”
沈清漪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尖。她的帆布鞋很净,白色的鞋面上没有任何污渍,鞋带系得整整齐齐。
“林逸阳,”她说,“你是一个很特别的人。”
“哪里特别?”
“你说话的时候,不会让我觉得有压力。”她说,“大多数人和我说话的时候,要么很小心,要么很刻意。你不一样。你说话的时候,好像只是在……说话。不是在讨好我,不是在试探我,不是在试图理解我。你只是在说话。这让我觉得很轻松。”
林逸阳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说话的方式有什么特别。他只是在说他想说的话,没有想那么多。
“可能是因为我不会说话,”他说,“所以我说话的时候没有技巧,只有内容。”
沈清漪抬起头,看着他。
这一次,她的嘴角真的翘起来了。
不是那种大幅度的、灿烂的笑,而是一个很小的、很浅的、像是水面上一圈涟漪一样的笑。
但那个笑,比任何灿烂的笑都好看。
“你很会说话,”她说,“只是你不知道。”
林逸阳的脸红了。这一次不是因为太阳晒的,而是因为——沈清漪笑了。因为他笑了。
他站在原地,看着沈清漪,看着她嘴角那个还没有完全消失的笑容,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记住这一刻。记住她笑的样子。记住阳光打在她脸上的角度。记住桂花香在空气中的浓度。记住风吹过梧桐叶的声音。
记住这一切。
因为这一刻,可能是他高中三年里,最美好的瞬间之一。
傍晚,林逸阳一个人坐在场的看台上。
太阳正在落山,西边的天空被染成了一片橘红色,像是有人打翻了一瓶颜料,把整个天空都染成了暖色。云彩被镶上了一层金边,层层叠叠的,像是一座悬浮在空中的金色城堡。
场上有人在跑步,有人在踢球,有人在散步。远处传来篮球拍打地面的声音——咚、咚、咚——有节奏的,像是在打鼓。
林逸阳手里拿着沈清漪给他的那瓶芦荟胶,翻来覆去地看着。玻璃瓶很小,大概只有他大拇指那么高,里面的液体是淡绿色的,在夕阳的余晖中泛着琥珀色的光。瓶盖上的白色丝带系成了一个蝴蝶结,蝴蝶结的两边一样大,对称的,很精致。
他拧开瓶盖,闻了闻。芦荟的味道,淡淡的,带一点点植物的苦涩,不香,但很好闻。
他挤了一点在手心里,涂在脸上、脖子上、手臂上。芦荟胶凉凉的,涂上去的时候有一种清凉的感觉,晒伤的皮肤像是被浇了一盆冷水,灼热感一下子就减轻了。
他涂完之后,把瓶子盖好,放进口袋里。
然后他抬起头,看着天空。
夕阳正在下沉,橘红色的光在慢慢地变暗,变成深红色,变成紫色,变成深蓝色。第一颗星星出现在天边,很亮,像是谁在天幕上钉了一颗银色的钉子。
他在想沈清漪说的话。
“你是一个很特别的人。”
“你说话的时候,不会让我觉得有压力。”
“你很会说话,只是你不知道。”
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特别。他觉得自己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但沈清漪说他是特别的——不是“不错”,不是“还可以”,不是“挺好的”,而是“特别的”。
这个词,让他的心里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心里破土而出,长出第一片嫩芽。
很小,很脆弱,但它是活的。
它在生长。
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喜欢沈清漪。
但他知道,他想靠近她。不是那种“想和她在一起”的靠近,而是——想了解她,想知道她在想什么,想知道她为什么把自己包裹得那么紧,想知道那层冰下面藏着什么。
他想成为那个——能让她笑的人。
不是苏晚晴那种大笑,而是沈清漪那种——很小、很浅、像水面涟漪一样的笑。
那种笑,只属于她。
也只属于看到她笑的人。
晚上,林逸阳坐在床上,拿出手机,给沈清漪发了一条消息——
“芦荟胶很好用,谢谢。”
发完之后,他又加了一句——
“你吃饭了吗?”
发完之后,他又觉得第二句太常了,像是在查岗。但他没有撤回来,因为撤回来会更奇怪。
沈清漪回得很快——
“吃了。你呢?”
“也吃了。”
然后他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想问她“你在什么”,但觉得太像查岗了。他想问她“今天下午你为什么来找我”,但觉得太直接了。他想问她“你觉得我们算朋友吗”,但觉得这个问题太蠢了。
他想了很久,最后打了一行字——
“明天的汇报表演,加油。”
沈清漪回了一个字——“嗯。”
然后又回了一条——“你也是。”
然后又回了一条——“晚安。”
三个字。
不是“嗯”,不是“好”,不是“知道了”。
是“晚安”。
林逸阳盯着这两个字看了五秒,然后笑了。
很小声地笑了,和沈清漪今天下午的笑容一样小。
“晚安。”他回。
发完之后,他把手机放在枕头旁边,躺下来,闭上眼睛。
在黑暗中,他的手伸进口袋里,摸了摸那瓶芦荟胶。瓶子还是凉的,玻璃的触感很光滑,丝带的质地很柔软。
他把它握在手心里,感受着它的存在。
然后他睡着了。
梦裡,他站在一片很大的草坪上,头顶是满天的星星。沈清漪站在他旁边,穿着白色的裙子,头发披在肩上,手里拿着一盏灯。灯的光是暖黄色的,照在她脸上,她的脸很柔和,没有平时那种冷淡。
她看着他,笑了。
不是那种很小的笑,而是一种很灿烂的、像阳光一样的笑。
他看着她,也笑了。
他想伸手去牵她的手,但手伸到一半的时候,梦醒了。
他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上铺的床板。
手机显示凌晨三点十二分。
他把手从被子里伸出来,在黑暗中摸到了那瓶芦荟胶。
它还在。
他握紧了它,闭上了眼睛。
在重新入睡之前,他的嘴唇动了动,无声地说了两个字——
“清漪。”
军训第六天——汇报表演的子。
早上六点,天刚蒙蒙亮,整个宿舍楼就沸腾了。所有人都在忙碌——有人在洗漱,有人在整理衣服,有人在擦鞋,有人在吃早餐。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紧张而又兴奋的气氛,像是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宁静。
林逸阳起了床,用冷水洗了脸,涂了芦荟胶——早晚各一次,他记得沈清漪说的——然后穿上校服,把帽子戴正,把鞋带系紧。
他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镜子里的那个人,和六天前刚来报到的那个人,好像不太一样了。不是外表变了——虽然确实黑了很多——而是眼神变了。六天前的他,眼睛里有一种躲闪的、不确定的东西。而今天的他,眼睛里多了一点东西。
那是什么?
他说不清。
也许是——自信。
“林逸阳!快点!”陆子昂的声音从走廊上传来。
他深吸了一口气,走出了宿舍。
七点半,场。
高一十二个班的方队已经整整齐齐地站在了场上,等待着汇报表演的开始。主席台上坐着学校的领导、军训的教官、还有几个穿着军装的军官。赵总教官站在主席台旁边,手里拿着对讲机,正在做最后的调度。
林逸阳站在三班方队的第一列第三个位置。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很快——不是紧张的那种快,而是一种兴奋的、跃跃欲试的快。
他转过头,看了一眼女生方队。苏晚晴站在第一列第一个位置,她的脸上带着笑,但那种笑和平时不一样——平时是放松的、自然的笑,今天是一种认真的、带着一点点紧张的笑。她旁边的唐糖在跟她说着什么,她点了点头,然后深吸了一口气。
沈清漪站在第四列最后一个位置。她的表情和平时一样——淡淡的,看不出任何情绪。但她的站姿比平时更直,下巴比平时抬得更高,眼睛比平时更亮。
她在认真对待这件事。
林逸阳想。
她在认真对待每一件事。
“全体都有——立正!”
赵总教官的声音通过麦克风传遍了整个场。
所有人同时站直了身体。
“青江一中2012级新生军训汇报表演,现在开始!”
掌声响了起来。然后是国歌,然后是校长讲话,然后是教官代表讲话。林逸阳没有听进去太多——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即将到来的方队表演上。
“下面,有请高一(三)班方队入场!”
林逸阳深吸了一口气。
“齐步——走!”
刘教官的口令响了起来。
所有人同时迈出了左脚。
林逸阳感觉自己的心跳和步伐合在了一起——咚、咚、咚,一步,两步,三步。他的目光直视前方,看着主席台上的那些面孔。他的肩膀是放松的,脖子是自然的,手臂的摆动是有力的。
他不再紧张了。
不是因为他突然变成了一个不紧张的人,而是因为他发现——当他专注于“做”而不是“被看”的时候,紧张就会退到后面去。它还在,但它不再控制他了。
“正步——走!”
左腿抬起,右臂前摆,身体前移,右脚蹬地,左脚落地——然后是右腿抬起,左臂前摆,左脚蹬地,右脚落地。
一步、两步、三步、四步。
他的动作很标准,腿抬到了正确的高度,脚尖绷成了直线,手臂摆到了前,每一步落地的力度都恰到好处。他的身体像一台精密的机器,每一个零件都在正确地运转。
“一、二、三、四!”
五十六个人的声音合成了一个声音,在场上回荡,震得空气都在颤动。
林逸阳喊得很用力。他的嗓子又开始疼了,但他不在乎。他想让所有人都听到他的声音——不是因为他想被听到,而是因为他是这个方队的一部分,他的声音是这个集体声音的一部分。没有他的声音,这个世界就不完整。
方队走过了主席台,走过了观众席,走到了场的另一头。
“立定!”
所有人停下来。
林逸阳站在原地,喘着气。他的心跳很快,但他的脸上带着笑。
他们做到了。
三班方队,没有出错,没有人掉队,没有人的动作不标准。
他们做到了。
“很好。”刘教官的声音从旁边传来,不大,但每个人都能听到。
就两个字。但这两个字,比任何夸奖都重。
汇报表演结束后,是颁奖仪式。三班获得了“优秀方队”的称号——虽然不是第一名,但对于一个文科理科混合的重点班来说,已经很不错了。刘教官上台领奖的时候,脸上带着笑,那种笑是林逸阳六天来第一次看到的。
“同学们,你们很棒。”刘教官站在方队前面,看着他们,声音里有一种罕见的温柔。“这六天,你们吃了很多苦,流了很多汗,但你们都坚持下来了。我为你们骄傲。”
人群中响起了掌声。这一次,不是礼节性的掌声,而是真正的、发自内心的掌声。
“以后的学习也是一样,”刘教官说,“吃苦、坚持、不放弃。我相信你们能做到。”
然后他敬了一个军礼。
所有人同时回了一个军礼。
林逸阳敬礼的时候,眼眶有点热。
不是因为想哭,而是因为——这六天,是他人生中最累的六天,也是他人生中最充实的六天。他学会了很多东西——不只是站军姿、走正步、喊口号,而是——坚持、配合、不放弃。
还有——他发现自己可以做到很多以前以为做不到的事情。
这是他从未有过的感觉。
下午三点,军训正式结束。
场上的方队解散了,人群涌向四面八方,欢呼声、笑声、聊天声混在一起,像是过节一样。有人在拍照,有人在拥抱,有人在交换联系方式。
林逸阳站在场边上,看着这一切。
“林逸阳!”
苏晚晴从人群中跑过来,手里拿着手机,脸上带着笑。
“来!合个影!”她举起手机,调到自拍模式,“军训结束了,留个纪念!”
林逸阳还没来得及反应,苏晚晴已经站到了他旁边,举起手机,对着镜头比了一个剪刀手。
“笑一个!”她说。
林逸阳笑了笑。
咔嚓。
照片定格了。照片里,苏晚晴笑得灿烂,眼睛眯成了两道月牙,剪刀手举在耳边,像是在说“耶”。林逸阳站在她旁边,笑得有点腼腆,但确实是笑了。
“好看!”苏晚晴看了看照片,满意地点了点头,“我发给你啊。”
她把照片发给了他。林逸阳收到照片的时候,看了看,发现自己笑起来确实没那么难看。
“再来一张!”苏晚晴又举起了手机,“这次把陆子昂也叫过来!”
“来了来了!”陆子昂从旁边跑过来,嘴里叼着一棒棒糖——今天是苹果味的,绿色的糖纸在阳光下闪着光。
三个人站在一起,苏晚晴在中间,林逸阳在左边,陆子昂在右边。
“一、二、三——茄子!”
咔嚓。
这张照片里,苏晚晴笑得更灿烂了,陆子昂比了一个摇滚的手势,林逸阳的笑容比上一张自然了一些。
“完美!”苏晚晴看着照片,开心得跳了起来,“这三年的第一张合影!以后每年都要拍一张!”
三年。
林逸阳在心里默念了一下这个词。
三年,听起来很长。
但也许,会过得很快。
傍晚,林逸阳一个人坐在宿舍里,收拾东西。
军训结束了,明天是周末,然后就是正式上课。他的柜子里堆满了东西——换洗衣服、洗漱用品、书本、还有那瓶芦荟胶。他把东西一样一样地整理好,放回该放的位置。
那本《百年孤独》还在枕头旁边。他拿起来翻了翻,翻到扉页,看到那行钢笔字——“人生本就是一场孤独的旅行。”
他看了很久。
然后他把书合上,放回枕头旁边。
手机震了一下。是沈清漪发来的消息——
“今天的汇报表演,你走得很好。”
林逸阳看着这条消息,笑了。
“你也是。”他回。
“你的动作很标准,”沈清漪又发了一条,“刘教官说你是三班走正步最好的人之一。”
“他说了?”林逸阳有些惊讶。
“他跟我说的。”
林逸阳看着这条消息,心跳又快了。
刘教官跟沈清漪说——他是三班走正步最好的人之一。
为什么刘教官要跟沈清漪说这个?
他没有问。
但他想知道。
“明天有什么安排?”沈清漪问。
“苏晚晴叫我去唱歌,”林逸阳说,“在学校的KTV。”
“哦。”
一个字。但林逸阳觉得这个“哦”和之前的“哦”不一样。之前的“哦”是句号,这个“哦”是省略号——后面还有很多没有说出来的话。
“你要不要一起去?”他问。
发出去之后,他觉得自己太冒失了。沈清漪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不喜欢嘈杂的环境,不喜欢一大群人在一起。他邀请她去KTV,简直是——
“好。”
一个字。
林逸阳盯着这个字看了五秒。
沈清漪说“好”。
她愿意去。
她愿意去KTV,愿意去人多的地方,愿意在一大群人中间待着。
为什么?
他没有问。
但他觉得,也许——只是为了他。
“那周六下午两点,学校门口。”他回。
“好。”
他把手机放在口上,感受着心跳透过屏幕传出去。
然后他笑了。
很大声地笑了。
宿舍里没有人,只有他一个人。他的笑声在空荡荡的宿舍里回荡,像是有人在敲一面很久没有敲过的鼓。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高兴。
但他知道,这个周末,会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