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豪门总裁小说中的精品!《错位人生:首富千金归来》由爱学习的老王创作,林依沈墨的人物形象鲜明,目前处于连载状态,已更新128155字,喜欢看豪门总裁小说的书友们不要错过,这本小说绝对能让你看得过瘾。
错位人生:首富千金归来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林依和沈墨在一起的第一年,他们在大理领了证。
没有盛大的婚礼,没有豪华的酒席,没有满座的宾客。他们只是在民政局的窗口前,填了一张表,拍了一张合影,领了两个红本本。
林依穿了一件白色的连衣裙,是她在古城的小店里花两百块钱买的。沈墨穿了一件净的白色衬衫,是他衣柜里唯一一件没有机油印子的衣服。两个人站在民政局的背景板前面,对着镜头笑。
摄影师说:“来,靠近一点,笑开心点。”
沈墨揽住林依的肩膀,林依靠在他的肩头,两个人笑得像两个傻子。
照片洗出来,林依看了很久。照片上的她,笑得眼睛弯弯的,脸上的表情松弛而满足——这是她在鼎盛集团那些年从来没有过的表情。
“丑死了。”她把照片塞进包里,嘴上嫌弃,眼角却带着笑。
“哪里丑了?”沈墨凑过来看,“我觉得很好看。”
“你审美有问题。”
“我审美要是真有问题,就不会娶你了。”
林依白了他一眼,嘴角却翘得更高了。
他们没有办婚礼,没有度蜜月,领完证就回店里了。沈墨照常修车,林依照常冲咖啡,子跟领证前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林依开始戴一枚戒指——是沈墨自己打的银戒指,做工比那条银杏叶手链精致了一些,但依然算不上好看。戒指内侧刻着两个字母——L和S,是他们姓氏的首字母。
林依把它戴在无名指上,再也没有摘下来。
领证之后的子,跟之前没什么两样。他们还是住在各自租的房子里——林依住在她的小院子,沈墨住在店铺后面的小房间里。不是感情不好,而是林依需要自己的空间,沈墨尊重她。
“你要是想搬过来住,随时可以。”沈墨说,“不想搬也没关系,我过去也行。”
“不用。”林依摇头,“就这样挺好的。两个人天天腻在一起,反而容易吵架。”
沈墨笑了:“你说得对。”
他们就这样过着“周末夫妻”的生活——平时各住各的,白天在店里一起工作,晚上各自回家。周末的时候,沈墨会骑车载着林依去洱海边兜风,或者去苍山上徒步,或者只是窝在店里看一整天的书。
子平淡得像白开水,可林依觉得,这是她喝过的最好喝的白开水。
—
在一起的第二年,林依的生活里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涟漪。
那天她在刷手机的时候,看到一个共同好友发了一条朋友圈——是一张聚会照片。照片里,赵坤和杨静赫然在列。
赵坤胖了不少,脸上有了双下巴,眼神疲惫,没有了当年意气风发的样子。杨静化着浓妆,穿着紧身裙,笑容有些僵硬,眼角的细纹遮都遮不住。
林依看了几秒,手指悬在屏幕上方,然后划了过去。
她没有点开看大图,没有放大看细节,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她只是划了过去,像刷到一条不感兴趣的广告一样。
可她心里确实有一瞬间的波动——不是愤怒,不是伤心,而是一种奇异的平静。
她忽然发现,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想起这两个人了。他们的名字、他们的脸、他们做过的事,都已经变得模糊,像褪了色的旧照片,再也伤不了她。
她把手机放下,继续给沈念(她给未出生的孩子想的名字)织毛衣。
那天晚上,沈墨回来的时候,她把这个小曲告诉了他。
“我看到赵坤和杨静的照片了。”她说。
沈墨正在换鞋,动作顿了一下:“然后呢?”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林依笑了笑,“我只是觉得……我应该告诉你。因为以前提到他们,我会难受。现在不会了。”
沈墨走过来,蹲在她面前,握住她的手:“真的不会了?”
“真的。”林依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沈墨,是你把我治好的。”
沈墨的眼眶红了一下,但他没有哭。他只是把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轻轻地蹭了蹭。
“林依,”他说,“你本来就没病。你只是遇到了一个烂人。烂人走了,你就好了。”
林依笑了,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说话了?”
“跟你学的。”
“少来。”
他们笑着闹了一阵,然后沈墨去厨房做饭了。林依坐在沙发上,听着厨房里传来的切菜声和油锅的滋滋声,心里涌起一种踏实的幸福感。
她知道,赵坤和杨静还活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但他们已经跟她没有关系了。他们的死活、好坏、荣辱,都跟她没有关系了。
她放下了。
—
第二年春天,林依发现自己怀孕了。
那天早上她在店里冲咖啡,闻到咖啡豆的香气忽然觉得恶心,跑到洗手间吐了个昏天黑地。沈墨跟在后面,拍着她的背,一脸紧张:“怎么了?是不是吃坏东西了?”
林依吐完了,直起身来,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沈墨,”她转过头,“你去药店帮我买验孕棒。”
沈墨愣了一下,然后眼睛猛地瞪大了。
“你……你是说……”
“快去!”
沈墨像一阵风一样冲出了店门,五分钟后就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手里举着三不同牌子的验孕棒。
“我不知道哪个牌子准,就都买了。”
林依拿着验孕棒进了洗手间。三分钟后,三验孕棒上全部显示——两条杠。
阳性。
林依看着那三条杠,手微微发抖。她不是害怕,而是……太意外了。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当妈妈。在她的原计划里,结婚生子是三十五岁以后的事,甚至可能永远不会发生——因为她以前觉得,事业比家庭重要。
可现在,当她看到那两条杠的时候,心里涌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柔软的、温暖的、像春天的阳光照在刚刚发芽的种子上。
她打开洗手间的门,沈墨就站在门口,紧张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怎么样?”他的声音都在发抖。
林依把三验孕棒递给他。
沈墨接过来,看了三秒钟,然后整个人像被点了一样定在那里。又过了三秒,他的眼眶红了,一把把林依抱了起来,在狭小的洗手间门口转了三圈。
“我要当爸爸了!林依!我要当爸爸了!”
“放我下来!你疯了!”林依拍着他的肩膀,又笑又叫,“小心孩子!”
沈墨赶紧把她放下来,小心翼翼地扶着她的胳膊,像扶着一个易碎的瓷器。
“你慢点,别摔着。要不要喝水?饿不饿?想吃什么?我去给你买。”
林依看着他那副紧张兮兮的样子,忍不住笑了:“沈墨,我才怀孕四周,不是快生了。你别这么夸张。”
“四周也是怀孕!”沈墨一脸严肃,“从现在开始,你不许搬重物,不许站太久,不许喝咖啡——对了,咖啡不能再喝了,我给你换成热牛。还有,自行车也别骑了,我每天接送你就行。”
“沈墨,你够了啊——”
“不够。”沈墨蹲下来,把耳朵贴在她的小腹上,声音忽然变得很轻很柔,“林依,谢谢你。”
林依低头看着他的头顶,看着他扎起来的马尾和微微发红的耳朵,心里涌起一股暖流,从心脏流向四肢百骸,把她整个人都包裹了起来。
她弯下腰,在他的额头上轻轻印了一个吻。
“不客气,孩子他爸。”
—
怀孕的那段子,林依经常想起一些以前的事。
有一天晚上,她躺在床上,手放在微微隆起的肚子上,感受着肚子里那个小生命的存在。她忽然想起了一个很久远的画面——
一个温暖的怀抱,淡淡的香水味,一双温柔的手在给她扎辫子。那条辫子上系着一条粉色发圈,发圈上有一个小兔子。
“依依乖,妈妈给你扎个漂亮的辫子。”
那个声音很模糊,像隔着一层水。可她确定,那不是她想象出来的。
她拿起手机,想给赵秀兰打个电话,看了看时间——晚上十一点了,赵秀兰肯定已经睡了。她把手机放下,闭上眼睛。
她想起赵秀兰上次在电话里说的话:“那条粉色发圈,妈一直留着。”
她决定,等孩子生下来,等一切都安定下来,她要回一趟县城。她要看看那条发圈。也许,看到它的那一刻,她能想起更多。
也许,她可以开始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了。
—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
林依在大理的医院里生下了一个男孩,七斤六两,哭声洪亮,把产房外的沈墨吓得脸色发白——他听到孩子第一声哭的时候,以为出了什么事,差点冲进产房。
护士把孩子抱出来的时候,沈墨伸手去接,手抖得像筛糠。他抱着那个皱巴巴的小婴儿,眼泪吧嗒吧嗒地掉在襁褓上。
“他好小。”沈墨吸着鼻子说,“他好小好小。”
“废话,刚生出来的孩子当然小。”林依躺在床上,脸色苍白,但笑容很满足,“你还想要多大?”
“不是,我的意思是……”沈墨语无伦次,“他好可爱。你看他的手指头,好小好细。他的脚丫子也好小。他的鼻子像你,眼睛也像你……”
“行了行了,”林依笑着打断他,“名字想好了吗?”
沈墨早就想好了。他低头看着怀里的儿子,轻声说:“沈念。念念不忘的念。”
林依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念念不忘——对谁念念不忘?对她?对大理的子?还是对某种他从未说出口的思念?
她没有问。她只是说:“沈念,好听。”
抱着沈念的时候,林依的眼泪忽然毫无征兆地掉了下来。不是因为疼,也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她的脑海里又闪过了那个画面。一个温暖的怀抱,一双温柔的手,一个模糊的声音。
她忽然很想见那个人。那个在二十多年前,用粉色发圈给她扎辫子的女人。
“林依?你怎么了?”沈墨紧张地问,“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没有。”林依擦了擦眼泪,笑了笑,“我就是……太高兴了。”
她没有告诉他真正的原因。不是不想说,而是她自己都还理不清。那些记忆碎片太零散了,像打碎了的镜子,她只能看到一些模糊的倒影,拼不出完整的画面。
但她知道,那些碎片在慢慢地聚拢。
—
女儿沈念安出生后,林依的子变得更加忙碌而充实。
两个孩子的哭声、笑声、吵闹声,填满了“慢活”的每一个角落。沈念是个安静的孩子,喜欢坐在角落里翻绘本,一翻就是半天。沈念安则完全相反——她像一只永不停电的小马达,从早跑到晚,把店里的工具翻得乱七八糟,把客人的咖啡洒了一桌又一桌。
但沈墨从来不生气。他会蹲下来,耐心地跟女儿说:“安安,咖啡是用来喝的,不是用来洗桌子的。下次想玩水,爸爸带你去洱海边好不好?”
小念安歪着头想了想,声气地说:“好,爸爸带安安去洱海!”
然后她转身就把另一杯咖啡洒了。
沈墨:“……”
林依在吧台后面笑得直不起腰。
有一天晚上,两个孩子都睡了,林依和沈墨坐在院子里的桂花树下。月光洒了一地,桂花的香气在夜风里飘散。
“沈墨,”林依靠在他肩膀上,轻声说,“你有没有想过,我们不可能永远待在大理?”
沈墨没有回答。他低着头,看着地上斑驳的月光,沉默了很久。
“我知道。”他最终说,“但我还没有准备好。”
“我也是。”林依靠在他的肩膀上,“可有些事情,不是等我们准备好了才来的。”
沈墨握住她的手,十指相扣。他的手还是那么粗糙,指腹上还是有机油的痕迹,但林依觉得,这是世界上最让她安心的手。
“林依,”沈墨说,“等我们准备好了,我们一起回去。回我家,也回你家。”
“我家?”林依苦笑了一下,“我不知道我的亲生父母是谁,在哪里。我只有一个养父母的家,在县城。”
“那就是你的家。”沈墨认真地说,“你的养父母就是你的父母。等我们回去,我先去见他们,请他们同意你嫁给我。”
“我们都领证了。”
“领证是领证,但该有的礼数不能少。”沈墨说,“我要正式地拜访他们,叫他们一声爸、妈。我要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女儿嫁给了我,我会一辈子对她好。”
林依的眼泪又掉了下来。
“沈墨,你知不知道你很讨厌?”
“怎么了?”
“你总是让我哭。”
沈墨笑了,把她揽进怀里,下巴抵在她的头顶:“那你喜不喜欢?”
林依把脸埋在他的口,闷闷地说:“喜欢。”
月光如水,桂花如雨。院子里的小虫子在轻轻地叫着,远处传来洱海的涛声,一下一下,像大地的心跳。
沈念和沈念安在屋里睡得正香,一个打着小呼噜,一个抱着瓶不撒手。他们的父母坐在月光下,手牵着手,肩并着肩,像两棵并排站立的树,在地下缠绕,枝叶在风中相依。
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了。一年,两年,三年,四年,五年,六年。
这六年里,林依只跟赵秀兰和林大勇通过电话,没有回过县城。不是不想回,而是她觉得自己还没有准备好——没有准备好面对那个“林依”,那个鼎盛集团的前总裁、那个被背叛的女人、那个需要被人同情的“受害者”。
在大理,她只是“修自行车铺的老板娘”。没有人知道她是谁,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没有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她。她是自由的,也是轻松的。
但她也知道,这种子不会永远持续下去。她和沈墨都有未完成的使命——他有一个家族等着他回去继承,她有亲生父母等着她去寻找。他们只是暂时躲在大理的避风港里,假装外面的世界不存在。
可暴风雨终究会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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