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2000年,我在东莞打螺丝这本书真的太好看了!东莞不吃肉大大笔下的阿锐活灵活现,都市日常元素运用得当,目前处于连载状态,共179102字的篇幅,这本精品小说书荒必看,绝对是都市日常小说中的精品之作,书荒必看。
2000年,我在东莞打螺丝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一
星期六中午下班铃响的时候,整条C拉的气氛都不一样了。
平时铃一响,大家收拾东西的速度比传送带还快。今天却都慢吞吞的,擦电批的擦电批,扫工位的扫工位,有人甚至哼起了歌。阿珍把物料盒里剩下的螺丝倒回铁皮箱里,螺丝哗啦啦地落下去,声音都带着一股轻快劲儿。
“珍姐,晚上去不去?”旁边一个女工凑过来问。
“去啊,怎么不去。”阿珍把铁皮箱盖上,“一个月就这一回,不去白不去。”
我这才知道,厂里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六组织唱K,是富韵电子的老传统。说是企业文化,其实是林老板的主意——把工人拉去唱唱歌喝喝酒,总比让他们自己在出租屋里搞出事情来强。
“阿锐,你去不去?”阿珍问我。
“去。”
阿珍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目光在我那件洗得发白的厂服上停了一下,没说什么。但那个眼神我读懂了:你就穿这个去?
我确实只有这个。
到东莞一个星期了,身上穿的还是从老家带来的两件T恤和一条裤子。厂服两套,倒换着穿。脚上的解放鞋鞋帮子磨得起了毛边,鞋底的花纹已经磨平了,走在湿滑的车间地面上直打滑。
回到宿舍,刘德富正在翻他的编织袋。
“找什么呢?”
“找衣服。”他从编织袋最底层扯出一件衬衫,抖开,布料上压出了横七竖八的褶子。衬衫是白色的,领口和袖口泛着洗不掉的黄渍,但好歹是件衬衫。他穿上试了试,袖子短了一截,露出两只手腕。
“我姐夫结婚的时候买的,”他对着窗户玻璃照了照,“三年没穿过了。”
他转过来看我:“你穿什么去?”
“就这个。”
“就这个?”他指了指我身上的厂服,“穿厂服去唱K,你是怕别人不知道你是打螺丝的?”
我看了看宿舍里其他人。上铺的阿光正在对着一面小镜子挤青春痘,他床上摊着一件印着英文字母的黑色T恤,英文字母是“FASHION”,拼错了一个字母。对面下铺的老赵把一双皮鞋擦得锃亮,鞋头翘起来的皮用鞋油盖住了。
没有人穿厂服。
我沉默了几秒钟,打开自己的牛仔包。里面只剩下一件净的T恤,灰色,领口洗得松垮垮的,口印着一行字——“迎千禧年登山比赛纪念”。那是我们县中学1999年年底组织的活动,参加的人每人发一件,我没参加,是我表哥参加完了穿不下给我的。
我把T恤换上。灰色的布料薄得透光,抬胳膊的时候腋下有个破洞,不大,小拇指指甲盖大小。
“行不行?”我问刘德富。
他看着那个破洞,想说点什么,最后只说了句:“晚上灯光暗,看不出来。”
二
晚上七点,厂门口聚了二十几号人。
男男女女,全都换了衣服。男的把厂服换成了衬衫或者T恤,有几个讲究的还打了发胶,头发硬邦邦地支棱着,远远就能闻见一股化学香味。女的换了裙子,踩上了松糕鞋或者高跟凉鞋,嘴唇涂得红红的,眉毛画得细细的。
我站在人群边上,灰色T恤被晚风一吹贴在身上,薄得像一层纸。
阿May从办公楼那边走过来。
她今晚穿了一件黑色的连衣裙,吊带的,露出一截锁骨和两条胳膊。浪卷发盘了一半上去,用一银色的发夹别住,剩下的披在肩上。耳朵上换了一对长长的耳坠,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脚上是一双黑色的细跟凉鞋,带子在脚踝上绕了一圈。
整个人像是从香港电影里走出来的。
她扫了一眼人群,看到我,走过来。
“你就穿这个?”
“嗯。”
她没再说什么,但嘴角弯了一下,那个弯里有一种说不清的意思——不是嫌弃,更像是“果然如此”的了然。
厂里包了一辆中巴车。二十几个人挤上去,座位不够,有人坐在别人的腿上,有人蹲在过道里。引擎发动的时候,整辆车都在抖,排气管喷出一股黑烟。
阿May坐在靠窗的位置,我站在她旁边,手抓着头顶的行李架。
中巴车在厚街的街道上颠簸着往前开。路两边全是大排档、发廊、租碟店、台球室。霓虹灯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红的绿的蓝的黄的,把整条街照得比白天还亮。街上的人比白天还多,摩的见缝针地窜来窜去,喇叭声此起彼伏。
“金嗓子”在厚街镇中心的一条巷子里。
门面不大,一个窄窄的楼梯通到二楼,楼梯口的招牌上画着一个麦克风,霓虹灯管沿着麦克风的轮廓弯了一圈,粉红色的光一闪一闪的。门口站着两个穿旗袍的女人,旗袍的衩开到,露出白花花的腿。
我跟着人群往上走。楼梯间的墙壁上贴着各种酒水广告,还有一张褪色的告示:本店谢绝自带酒水,最低消费每人三十元。
三十块。我在心里算了一下。两天的工资。
包厢在走廊尽头,门推开,一股烟味和啤酒味混在一起的闷气扑面而来。里面很大,中间是一张长长的玻璃茶几,围着半圈沙发。沙发是人造革的,黑色的皮面上裂了几道口子,露出里面黄色的海绵。正对面的墙上挂着一台大屁股电视机,屏幕是凸面的,边缘已经发黄了。
茶几上已经摆好了啤酒。不是大排档的珠江纯生,是小瓶的蓝带,瓶身上挂着水珠,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
三
前半个小时,气氛是僵的。
大家都在推让。麦克风从这个人手里传到那个人手里,谁都不肯第一个唱。电视机屏幕上放着不知名的港台MV,一个穿皮衣的男人在海边走来走去,嘴巴一张一合,没人把声音开大。
肥波第一个打破了僵局。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电视机前面,拿起麦克风,清了清嗓子。包厢里安静下来。
他唱的是《爱拼才会赢》。
“一时失志不免怨叹,一时落魄不免胆寒——”
他的闽南语发音一塌糊涂,但他唱得极其认真。眼睛闭着,脖子上的青筋鼓起来,唱到“爱拼才会赢”那句的时候,整个人往上一挺,像是要把这句话从腔里硬生生顶出来。
唱完之后,包厢里响起掌声。有人吹口哨,有人拿啤酒瓶敲茶几。
气氛就这么破了。
麦克风开始轮转。有人唱Beyond,有人唱刘德华,有人唱张学友。阿珍唱了一首《千千阙歌》,粤语发音居然像模像样。她唱的时候眼睛看着天花板,手里的啤酒瓶跟着节奏轻轻晃,唱到“来纵使千千阙歌,飘于远方我路上”的时候,声音突然拔高,包厢里安静了三秒钟。
刘德富喝了两瓶啤酒之后也上去了,点了一首《男人哭吧不是罪》。他五音不全,从头跑到尾,但唱得声嘶力竭,唱到最后满头大汗,衬衫的后背湿了一大片。下来的时候他拍着我的肩膀,酒气喷在我脸上。
“阿锐,到你了。上去整一首。”
“我不会唱。”
“不会唱就吼!卡拉OK谁听你唱得好不好,吼就完了!”
我被他和阿光推到电视机前面。麦克风塞到手里,沉甸甸的,黑色的海绵套上有一股别人的口水和烟味混在一起的怪味。
我看着电视机屏幕上的歌单,从头翻到尾,从尾翻到头。刘德华的不会,张学友的不会,Beyond的只会哼两句副歌。
最后翻到一首,我会的。
《东方之珠》。
不是流行歌。是我们县中学音乐课上教的。音乐老师是一个快要退休的老太太,弹着一台走调的脚踏风琴,教我们唱这首歌。她说这首歌是写香港的,1997年香港回归的时候到处都在放。
我握着麦克风,看着屏幕上滚动的字幕。
“小河弯弯向南流,流到香江去看一看——”
声音从喉咙里出来的时候,我自己都吓了一跳。不是唱得好,是那种在车间里被传送带和电批压了一个星期的嗓子,突然打开之后发出的一种声音。不高,不亮,但稳。
包厢里渐渐安静了。
“东方之珠,我的爱人,你的风采是否浪漫依然——”
我唱的时候眼睛没看屏幕,看着茶几上的啤酒瓶。蓝带的瓶身上挂满了水珠,一滴一滴地往下滑,在玻璃桌面上汇成一小滩水。
唱完之后,包厢里安静了两秒。
然后掌声响起来。不是之前那种起哄的掌声,是实实在在的、手掌拍手掌的响声。阿珍拍得最响。刘德富在角落里大喊了一声“好”,声音大得把旁边的人吓了一跳。
我把麦克风放下,回到角落里坐下。
阿May递过来一瓶啤酒。
“你学过唱歌?”
“没有。音乐课上教的。”
她看着我,眼睛里有一种之前没见过的东西。不是好奇,不是玩味,更像是一种重新打量。
“陈锐,你这嗓子,不打螺丝也能吃饭。”
我没接话。拿起啤酒喝了一口。蓝带比珠江纯生好喝,入口的时候有一股麦芽的甜味,咽下去之后苦味才慢慢泛上来。
四
十点左右,包厢的门被推开了。
进来的不是服务员。
是林静。
富韵电子厂老板的女儿,林振堂的独生女。
她站在门口,穿着一件白色的真丝衬衫,下面是一条深灰色的西装裤,脚上是黑色的低跟皮鞋。头发不是阿May那种浪,是直的,齐肩,别在耳后。脸上没怎么化妆,只涂了一点淡色的口红。
整个人往那里一站,包厢里的空气都变了。
不是因为她多漂亮。阿May今晚不比她差。是因为她身上有一种东西,是在座所有人——包括肥波——都没有的。那种东西说不清,大概就是一个人从小到大没住过出租屋、没吃过食堂饭、没为二十块钱跟人红过脸,才能养出来的东西。
“林小姐。”肥波第一个站起来,银牙在电视机的光里闪了一下,“您怎么来了?”
“厂长让我来看看大家,”林静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楚,每个字都像螺丝打在孔里一样正,“今晚的消费厂里报销,大家尽兴。”
包厢里响起一阵稀稀拉拉的“谢谢林小姐”。
她的目光扫了一圈,在阿May身上停了一下,然后扫过我。
我以为她会像看其他人一样扫过去。
但她没有。
她的目光在我身上停了两秒。不是那种女人看男人的停,是那种——怎么说呢——像是在一堆流水线下来的塑料件里,突然看到一个尺寸不对的次品。
我的灰色T恤,领口松垮垮的,口印着“迎千禧年登山比赛纪念”。左胳膊下面,那个小拇指指甲盖大小的破洞,在包厢昏暗的灯光下,大概正好被她看见了。
她把目光移开了。
“你们继续。”她转身走出包厢,真丝衬衫的下摆被走廊的风吹起来一角,门在她身后关上了。
包厢里恢复了热闹。麦克风继续传,啤酒继续开,有人开始划拳。
我坐在角落里,看着那扇关上的门。
阿May凑过来,声音压得很低。
“看什么?”
“没看什么。”
她顺着我的目光看了一眼那扇门,然后收回目光,拿起啤酒瓶喝了一口。瓶口留下一个淡淡的口红印。
“别看了。”她说。
我转过头看她。浪卷发垂下来遮住半张脸,耳坠在灯光下一晃一晃的。她的侧脸在电视机的彩光里忽明忽暗,看不出表情。
“那种人,”她晃了晃手里的啤酒瓶,“跟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
五
十一点半,局散了。
大家从“金嗓子”出来的时候,一半的人都喝得东倒西歪。肥波被人架着,嘴里还在哼“爱拼才会赢”。刘德富扶着电线杆吐了一通,吐完了直起腰,用袖子擦了擦嘴,说了句“值了”。阿珍和几个女工拦了一辆摩的,三个人挤在一辆车上,嘻嘻哈哈地走了。
夜风吹过来,带着大排档的油烟味和珠江水的腥气。厚街的夜晚到了最热闹的时候,街上的人比九点还多。发廊门口的转灯转着红蓝白三色的光,台球室里传来球撞击的脆响,租碟店门口的音箱换了一张碟,放的是邓丽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
阿May和我走在最后面。
她的高跟鞋在水泥路面上嗒嗒地响,走得不快。黑色连衣裙的裙摆在夜风里轻轻摆动。
“你今晚唱得不错。”她说。
“就会那一首。”
“一首就够了。”
走到一个路口的时候,她停下来。
“我往那边走。”
她指了指左边的一条巷子。巷子很深,路灯隔得很远,光线一段一段的,亮一段暗一段。
“你住那边?”我问。
“嗯。出租屋。比宿舍贵,但是不用八个人挤一间。”
她站在路口,夜风把她的头发吹起来。浪卷发被风吹散,盖住了半边脸。她伸手把头发别到耳后,露出那只小银圈耳环。
“陈锐。”
“嗯。”
“下周六,老地方大排档。你还欠我一顿。”
她笑了一下,转身往巷子里走。高跟凉鞋的嗒嗒声在巷子里回荡,渐渐远了。走到第三段黑暗里的时候,她的身影模糊了一下,然后走进下一段灯光里,又清晰了。
我站在路口看着她走远,直到她的身影完全融进巷子尽头的黑暗里。
六
中巴车把剩下的人拉回厂门口的时候,已经过了十二点。
我往宿舍走。厂区的路灯隔得很远,灯光昏黄,把我的影子拉得老长。走到宿舍楼下的时候,一辆银灰色的轿车从厂门方向开过来。
丰田佳美。那年头在东莞开得起的,不是台湾老板就是本地土著。
车窗是摇下来的。
林静坐在驾驶座上,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另一只手拿着手机在打电话。车窗外的路灯光照进车里,照在她的侧脸上,真丝衬衫的领口微微敞开。
她的目光扫过来。
看见了我。
她对着手机说了句什么,挂断了。车速慢了一下,像是要停下来。丰田佳美的刹车灯亮了一下,红色的光照在地上。
然后灭了。
车速重新提起来,银灰色的车身拐出厂门,尾灯在夜色里拖出两道红色的光,拐了个弯,不见了。
我一个人站在宿舍楼下,穿着那件领口松垮的灰色T恤,左胳膊下面藏着一个小拇指指甲盖大小的破洞。
夜风吹过来,T恤薄得像一层纸。
我低头看了看那个破洞。
明天,得去买件衣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