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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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魂共生,霸总带我回现代躺赢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林清富挠了挠后脑勺,那点转瞬即逝的疑虑跟被风吹走的柳絮似的,飘得无影无踪。也是啊,他这哥打小就是块实心眼的老好人,他要天上的月亮哥哥都得想法子给他搭梯子,更别提这点小钱了。小时候他把哥哥的课本撕了叠纸飞机,哥哥也只是摸摸他的头说 “下次别撕了,哥还得念书”;他抢了哥哥碗里唯一的鸡腿,哥哥就着咸菜喝汤也笑得乐呵呵。
这会儿五块钱沉甸甸揣在兜里,硬邦邦的触感顺着裤兜传到脚心,把那点莫名的古怪感冲得一二净。他眉开眼笑,嘴角快咧到耳子,脸上的肉都挤成了一团,活像个刚偷吃到蜂蜜的熊瞎子,喜滋滋地转身就往外蹿,脚步轻快得跟踩了弹簧似的。
刚跨出门槛,他又猛地刹住脚,鞋底在泥地上蹭出一道浅痕,回头冲屋里嚷嚷,嗓门大得能惊飞院外老槐树上的麻雀:“哥!你可得抓紧啊!我跟李木匠拍脯保证了,下个月准去他那儿学手艺!到时候我学成归来,给你打个八仙桌,雕上龙凤呈祥,保准让你在村里脸上有光!” 说罢还得意地挺了挺腰,那崭新的确良衬衫被撑得鼓鼓囊囊,腰间的皮带勒得紧紧的,仿佛这样就能显得自己威风凛凛,全然没注意到衬衫领口沾着的饭粒和皮带扣歪到了一边。
陆琛坐在桌边,脸上挂着温和的笑,点点头应道:“知道了,哥记着的,准不让你耽误事儿。”
林清富得到答复,乐不可支地 “嘿嘿” 笑了两声,转身撒腿就跑,那速度快得跟身后有狗追似的,院门被他撞得 “哐当” 一声巨响,摇摇欲坠的木门晃悠了半天,才勉强稳住身形。等那道蹦蹦跳跳的身影彻底消失在巷口,陆琛脸上的笑容才一点点敛了去,眼底的温和褪去,只剩下一片寒凉。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白皙纤细,指节分明,透着一股常年不事农活的斯文劲儿。这双手,曾经真的接过弟弟递来的那碗夺命糖水吗?原主的记忆里一片模糊,只记得喉间火烧火燎的剧痛和五脏六腑翻江倒海的难受,药效发作得太快,快到他连递碗人的脸都没看清。
可现在,答案昭然若揭。
亲生父母,是谋划者;亲弟弟,是执行者。那碗掺了药的糖水,是这一家人齐心协力,亲手送到原主嘴边的 “大礼”。
陆琛起身走回屋里,重新坐回桌边。那碗林清富喝了一半的水还放在那儿,碗边沾着他留下的油渍,混着几粒没擦净的饭粒,透着一股油腻腻的狼狈。他盯着那碗水,脑海里突然闪过一段久远的记忆 ——
那时候原主才八岁,林清富六岁,还是个鼻涕虫似的小不点。有一天林清富在村口跟邻村的孩子抢弹弓,被人按在泥地里揍得哇哇大哭,脸上挂着鼻涕眼泪,哭得惊天动地。原主闻讯赶来,不知哪儿来的勇气,一头冲进人群把比他高半个头的大孩子推开,张开双臂把弟弟护在身后,虽然自己也吓得腿肚子打颤,却还是硬着头皮说:“不准欺负我弟!” 那天原主被打得胳膊青一块紫一块,林清富躲在他身后,哽咽着喊 “哥”,喊得又脆又甜。
那时候,林清富是真的把他当哥的。那时候,原主也天真地以为,这个流着同样血脉的弟弟,是他在这世上最亲的人。
陆琛端起那碗水,走到门口,手腕一扬,浑浊的水泼在院子的泥地上,溅起细小的泥点,很快就被燥的泥土吸收,没了踪迹。他把碗放回桌上,转身坐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用草纸订成的小本子,封面粗糙,边缘有些毛躁。这是他这几天抽空做的,用来记录一些重要的事情。
他翻开本子,找到写着 “林清富” 三个字的那一页,拿起铅笔,一笔一划地写下:
成本:五元。
用途:收买线人。
预期收益:未知。
风险评估:低。五块钱买个缺心眼的眼线,血赚不亏。
写完,他盯着这几行字,嘴角勾起一抹似有若无的弧度,声音轻得像一阵风,只有自己能听见:“蠢货,五块钱就把自己卖了,还美得找不着北。”
合上本子揣回口袋,窗外的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远处的田野被暮色笼罩,像一块巨大的黑布,偶尔传来几声狗吠,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陆琛估摸着,林清富这会儿应该已经到家了,指不定正把那五块钱攥在手里,在父母面前唾沫横飞地炫耀,脸上的得意劲儿能溢出来。
父母会怎么问?“富儿,这钱哪儿来的?” 林清富肯定会拍着脯,理直气壮地说 “我哥给的!我哥对我最好了!” 父母会高兴吗?或许会吧,毕竟五块钱在这年代可不是小数目。又或者,他们会觉得奇怪?但以林清富那脑子,多半说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只会把陆琛编的瞎话复述一遍,让他们放下戒心。
不管怎样,那枚名为 “信任” 的种子,已经悄无声息地种在了林清富心里。
陆琛站起身,走到窗前,望着窗外沉沉的夜色。这个弟弟,暂时还不能丢,他还有大用处。
他想学木匠?可以啊,以后有的是机会让他学,只不过,不是学什么雕龙画凤的木匠活,而是送他去县里那个黑工厂里,学一学怎么拧螺丝,怎么搬货物,怎么靠自己的力气挣饭吃,让他知道挣钱可不是伸手就能来的。
他想娶媳妇?也行,以后给他介绍一个。但绝不是什么温柔贤淑的好人家姑娘,得是个厉害角色,能管得住他这好吃懒做的性子,让他尝尝被人管着、担起责任的滋味。
当然,这些都得等他先吃够了苦头再说。陆琛想起林清富那张油光满面的脸,想起他穿着不合身的的确良衬衫、系着歪歪扭扭的皮带,理直气壮跟他要钱时的模样 ——“你不是我哥吗?哥帮弟弟不是应该的?”
应该的?
陆琛低低地笑了一声,笑声里带着几分冷意。在原主的记忆里,这个 “应该的” 弟弟,从小到大从他身上搜刮了多少东西?家里炖了肉,他总能抢走最大的那块;新做的衣服,他总能先挑最好看的那件;父母的目光,永远停在他身上,对原主只有苛责和要求;就连原主唯一的读书机会,也被父母以 “弟弟更需要” 为由,硬生生夺走了。
到最后,他们还要夺走原主的命,一碗掺了毒的糖水,一百块钱的封口费,还有原主疼爱很久的亲弟弟亲手递来的碗。
不过原主真的去哪里了啊?真的死了吗?有没有可能去他的世界,代替他活下去?
这笔账,陆琛记下了。但不是现在算,现在的林清富,还有利用价值。
他回到桌边坐下,煤油灯的火苗轻轻跳动着,将他的影子投在墙上,拉得很长很长。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叠纸,上面记着这些天整理的证据,指尖划过纸面,眼神坚定。
好戏,才刚刚开始。